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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引导土地财政收入形式转变。土地财政收入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始终贯穿于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但收入结构却会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早期美国土地财税收入是以土地出售收益为主,当国有土地基本完成私有化以后土地出售收益逐渐减少,不动产保有环节的财产税占总土地财税收入的比重大幅上升,构成了美国土地财税收入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