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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吉林省农业的发展是以要素投入为主,即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增多,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出现了既限制农业可持续发展,又制约农民收入水平的土地季节性撂荒和粗放经营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下降等现象。所以,加强吉林省新农村建设,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有着重要的研究意义。
[关键词]農业 可持续发展 土地规模经营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1-0125-01
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理清思路,与时俱进,加强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观能动性
随着农村改革步伐的深入,土地和土地经营者之间的矛盾越演越烈,而这正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最大阻碍。因此,我们要提高现阶段的认识,加大力度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增强深入改革的主观能动性,使规模经营模式成为吉林省农业发展的根本推手。
希望能结合我省各农村的实际情况,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手册、利用相关广播媒体配合组织相关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广泛宣传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积极意义,大力宣传农业部出台的相关政策,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农村土地改革的精神实质,自愿融入到改革当中去。
二、坚持原则,不断创新土地规模经营的形式
要想实现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2.坚持合法、不强迫、适当得利的原则;3.坚持整片、集约经营的原则;4.坚持依规管理、顺势推进的原则。
在秉承以上原则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通转让时可采用以下形式:[1]
第一,规模民营经济推动型。即引导规模及以上民营经济企业、涉农龙头国企等涉农经济主体投资现代农业,大面积、高效率开发土地经营者流转的土地,或者采取经济主体加农户和合约农业的方式,拉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二,致富能人带动型。即积极鼓励当地有致富能力的能人,提供资金、进行技术培训、实行固定经营管理模式,对闲散或产量低下的土地进行承包,带动农户走上规模经营道路。
第三,农村土地合约经营型。根据不同产业形势,以村级为单位鼓励农民成立合作社组织,支持其规模经营土地经营者的土地。
第四,土地经营者协约流转型。即积极鼓励土地经营者之间以协约形式租赁、轮换流转土地承包收益权,鼓励承包土地经营者委托第三方和土地流转专业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五,荒置土地代为管理型。即对荒置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村集体可按规定代为使用,收益归代耕者所有。
三、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第一,抓好土地流转,解决好规模经营土地怎么来的问题。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解放思想、大胆尝试,鼓励和支持多种流转形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第二,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解决好谁来规模经营土地的问题。要按照“市场引导、政府助力、分类引导、顺势而为”原则,大力培养、培育专业大户,加快发展“草根”农场,持续壮大要素经营者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快构筑新时代背景下的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2]
第三,狠抓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解决好规模经营土地用途的问题。依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增加粮食单产,着眼高效生态农业,把单一生产转化为效益生产;依托资源和产业优势,采取家庭农场兴办、种植大户领办、合作社创办等方式,建设高标准种植、养殖农产品基地;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发展融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高端农业,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第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好土地规模经营后的农民出路问题。要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流转土地有意愿;加快发展二三产业,让流转土地的农民能就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进城农民有保障。
第五,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保障问题。要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总之,土地规模经营问题主要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和农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这就需要各政府能通力协作,把握本职工作。为我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构建良好的条件和政策大环境,为加快吉林省农业规模经营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杨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考察与启示[J].中国农村经济,2007(3).
[2]李会之.推进三个方式转变 实现土地规模经营[J].农业与技术,2013(11).
责任编辑:张丽
[关键词]農业 可持续发展 土地规模经营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1-0125-01
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理清思路,与时俱进,加强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观能动性
随着农村改革步伐的深入,土地和土地经营者之间的矛盾越演越烈,而这正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最大阻碍。因此,我们要提高现阶段的认识,加大力度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增强深入改革的主观能动性,使规模经营模式成为吉林省农业发展的根本推手。
希望能结合我省各农村的实际情况,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手册、利用相关广播媒体配合组织相关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广泛宣传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积极意义,大力宣传农业部出台的相关政策,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农村土地改革的精神实质,自愿融入到改革当中去。
二、坚持原则,不断创新土地规模经营的形式
要想实现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2.坚持合法、不强迫、适当得利的原则;3.坚持整片、集约经营的原则;4.坚持依规管理、顺势推进的原则。
在秉承以上原则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通转让时可采用以下形式:[1]
第一,规模民营经济推动型。即引导规模及以上民营经济企业、涉农龙头国企等涉农经济主体投资现代农业,大面积、高效率开发土地经营者流转的土地,或者采取经济主体加农户和合约农业的方式,拉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二,致富能人带动型。即积极鼓励当地有致富能力的能人,提供资金、进行技术培训、实行固定经营管理模式,对闲散或产量低下的土地进行承包,带动农户走上规模经营道路。
第三,农村土地合约经营型。根据不同产业形势,以村级为单位鼓励农民成立合作社组织,支持其规模经营土地经营者的土地。
第四,土地经营者协约流转型。即积极鼓励土地经营者之间以协约形式租赁、轮换流转土地承包收益权,鼓励承包土地经营者委托第三方和土地流转专业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五,荒置土地代为管理型。即对荒置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村集体可按规定代为使用,收益归代耕者所有。
三、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第一,抓好土地流转,解决好规模经营土地怎么来的问题。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解放思想、大胆尝试,鼓励和支持多种流转形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第二,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解决好谁来规模经营土地的问题。要按照“市场引导、政府助力、分类引导、顺势而为”原则,大力培养、培育专业大户,加快发展“草根”农场,持续壮大要素经营者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快构筑新时代背景下的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2]
第三,狠抓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解决好规模经营土地用途的问题。依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增加粮食单产,着眼高效生态农业,把单一生产转化为效益生产;依托资源和产业优势,采取家庭农场兴办、种植大户领办、合作社创办等方式,建设高标准种植、养殖农产品基地;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发展融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高端农业,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第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好土地规模经营后的农民出路问题。要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流转土地有意愿;加快发展二三产业,让流转土地的农民能就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进城农民有保障。
第五,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保障问题。要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总之,土地规模经营问题主要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和农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这就需要各政府能通力协作,把握本职工作。为我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构建良好的条件和政策大环境,为加快吉林省农业规模经营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杨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考察与启示[J].中国农村经济,2007(3).
[2]李会之.推进三个方式转变 实现土地规模经营[J].农业与技术,2013(11).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