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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重現】
2011年4月28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正式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興)提起法律訴訟,指控其侵犯了華為的資料卡、LTE專利和商標權。中興又被告了,一個月之內,中興在歐洲先後陷入了兩場知識產權訴訟。4月1日,愛立信在英國、德國、意大利三國起訴中興侵犯其2G和3G手機技術專利。與應對愛立信的訴訟類似,中興選擇在大陸對華為進行反訴。4月29日下午,中興通訊發表反訴聲明稱,已於當天「在中國針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中興通訊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若干重要專利遞交了訴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1年4月1日,中興剛剛在歐洲市場遭遇愛立信的專利狙擊,不到一個月後,同樣是在歐洲市場,華為對「同城兄弟」中興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通信技術領域的大宗專利糾紛在全球範圍內頻繁發生,與「中華大戰」雷同的情節,曾經在愛立信、中興、摩托羅拉、諾基亞西門子(諾西)、華為以及蘋果、三星等跨國巨頭之間反復上演。「中華大戰」如此的出乎意料,又如此的在意料之中。
戰火從國外蔓延到國內,類似于中興、華為的同城恩怨的故事還有更多版本,比如蒙牛與伊利、三一重工與中聯重科等。在市場環境中的企業,當然免不了各種競爭,特別是在披荊斬棘成為行業領先的企業之間。但作為領先者,面對「戰爭」還是「和平」的問題,怎樣權衡和把握才能在「明爭暗鬥」的市場爭奪戰中完勝、在競爭中保持優勢?
圍魏救趙 商業圍獵中的遊戲
或許,是時候將「華為」、「中興」這兩家同城兄弟視為「國際公司」,而非僅僅是「中國公司」的時候了。經歷了前幾年的市場洗牌之後,全球通訊行業的「前五」排序被擠入第二位的華為和第五位的中興改寫。來自大陸的兩家公司不僅將北電等曾經的全球IT巨人逐出了商業地球村、改寫了產業的勢力版圖,同時他們現有的競爭能力,無論是銷售規模還是利潤情況,還在威懾著「前五」之內的其他歐美廠商。這似乎讓愛立信等巨頭嗅到危機,故而引來了最近半年內,摩托羅拉、愛立信的專利官司。而接下來,一度被忽略的,也是未來最為「堅硬」的商業碰撞——「中華」兩家公司的相互威懾正緩緩拉開帷幕。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再一次應對專利訴訟戰,中興亦使了一招「圍魏救趙」。但是,與上一次股價受到壓抑的情形相反,「反訴」當日,中興A股小幅低開後迅速上揚,以27.59元(人民幣,下同)報收,上漲1.42%。或許中國的投資者已經迅速習慣了全球通訊市場「你告我,我告你」的局面?
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僅僅發生在通信行業的專利訴訟就達到數百起,其中蘋果公司46起,摩托羅拉44起,三星32起,諾基亞27起。在頻繁的專利訴訟戰中,刀光劍影之後是跨國巨頭們令人眼花繚亂的原告和被告。在遭到競爭對手的反訴後,相當一部分訴訟以談判和解的方式告終,比如htc與微軟,摩托羅拉、諾西與華為……
在相對飽和且同質化競爭日趨激烈的全球通信業,專利壁壘幾乎是餘下為數不多的競爭手段之一,專利戰已成為常態化的競爭形式,其實質是市場利益的爭奪。因此,通信設備廠商之間時常不得不互相玩這種專利競爭遊戲,犧牲部分的效率來獲得更多的談判籌碼。「中華大戰」僅僅是全球通信行業圍獵遊戲的尋常一幕。
短兵相接 兩全其美還是兩敗俱傷?
這場糾紛應盡快解決,「因為除了律師以外,沒有人能從曠日費時的漫長訴訟過程中得到好處」。 電信諮詢機構OVUM分析師Matt Walker在其報告中指出。
從上世紀80年代末以來的20多年裏,從農村包圍城市、從大陸起步開始全球圍獵的過程中,華為和中興之間從來不乏商業的爭執和磨擦,甚至針鋒相對,但是更多的時候,競爭中的共同前行遠遠大於由此帶來的消耗和磨損。對於這對根植于深圳,常被並列為深圳高科技「代言」的企業,很多人更願意把它們視為共同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同城兄弟」,而不是「你死我活」的競爭對手。
「競爭本身並不是壞事。」淩雁管理諮詢首席諮詢師林嶽表示。但在這件事情上,「它們『本是同根生』,可以採用兩全其美的方式解決問題。」林嶽認為,真正有能力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中國企業還是太少了,在碰到類似問題的時候,更多地採用協商、談判等「友商」方式,在良性競爭中實現共同發展和進步。就通信設備企業而言完全可以在專利領域採取交叉授權,而不是將之作為競爭手段。
面對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歐美貿易保護,中興、華為作為通信行業的兩張中國名片,最好的選擇還是效仿日韓企業,抱團打天下,不要鷸蚌相爭讓漁翁得利。韓國的三星與LG兩大電子巨頭,無論是在液晶面板、3D電視還是在智慧手機領域,都是競爭對手,但韓國企業養成了聯手規模優勢以形成專利談判能力的習慣。在韓國政府部門的支持引導下,三星LG等韓國企業有效地應對了來自日本等國企業的專利訴訟,並有步驟地實現了自主研發,成為全球市場的佼佼者。最典型的案例是LG與三星聯手,以可觀的手機生產量使得在2005年就不用再向高通支付CDMA專利費,從而實現了CDMA產業全球市場的霸主地位。
領先企業如何應對競爭?
在公平恰當的競爭環境中,企業的競爭當然能促進積極創新,倘若走向極端的過度競爭和惡性競爭,就會像經濟學家所說的成為「自殺式競爭」、「毀滅性競爭」、「破壞性競爭」。
「這樣的競爭,于己、于人、于行業、於社會都是弊遠大於利的。對於其競爭對手來說,正像囚徒困境的博弈一樣,一方採取不正當的手段,另一方肯定會跟進。」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吳江華說,特別是行業領先的競爭企業為了保持自己的市場份額而採取惡性競爭行為時,其示範效應可能對整個行業造成的影響都是負面的。
其實在大陸,行業領先企業之間一些惡性競爭行為屢見報端。比如有行業領先的家電企業為了攻城掠地,在賣場對競爭對手的促銷員大打出手,以致鬧出人命官司;兩家知名互聯網公司,相互在億萬線民的電腦桌面上展開「彈窗大戰」,限制對方軟體的部分功能或者停止運行對方軟體;還有一家著名的乳品企業員工利用公關手段策劃攻擊對手公司的產品,進行商業誹謗。
吳江華說,大陸一些企業過分追求低端的行銷策略,期待通過一些非正常行銷手段獲取短期銷售增長,但實際上,技術創新和運營能力等核心競爭力才是企業基業常青的關鍵。比如蘋果這樣的企業,不需要做行銷產品就會被搶購。
「企業競爭並非你死我活。踏踏實實做企業、做品牌要比這些浮躁的所謂『商戰』更重要。」吳江華表示。縱觀全球商業世界,像「中興與華為」、「三一重工和中聯重科」這樣的冤家對頭並不少見,比如賓士和寶馬、肯德基和麥當勞、尼康和佳能、LG和三星等。雖然這些行業領頭羊在發展的初級階段也都曾懷有過「一山不容二虎」的狹隘心理,但最終還是通過理性而不是惡意競爭與對手逐漸形成第一陣營,在同質化競爭的情況下互相依存、共同發展,把其他對手遠遠拋在身後。
吳江華認為,這是因為這些企業逐漸形成一種默契,認識到價格戰等惡性競爭行為只會兩敗俱傷。「所以,企業要在競爭中學會合作與共贏。」另一方面,林嶽認為,這些企業也從價值觀上意識到,從大局出發,只有行業向好,才有企業的前途。
2011年4月28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正式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興)提起法律訴訟,指控其侵犯了華為的資料卡、LTE專利和商標權。中興又被告了,一個月之內,中興在歐洲先後陷入了兩場知識產權訴訟。4月1日,愛立信在英國、德國、意大利三國起訴中興侵犯其2G和3G手機技術專利。與應對愛立信的訴訟類似,中興選擇在大陸對華為進行反訴。4月29日下午,中興通訊發表反訴聲明稱,已於當天「在中國針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中興通訊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若干重要專利遞交了訴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1年4月1日,中興剛剛在歐洲市場遭遇愛立信的專利狙擊,不到一個月後,同樣是在歐洲市場,華為對「同城兄弟」中興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通信技術領域的大宗專利糾紛在全球範圍內頻繁發生,與「中華大戰」雷同的情節,曾經在愛立信、中興、摩托羅拉、諾基亞西門子(諾西)、華為以及蘋果、三星等跨國巨頭之間反復上演。「中華大戰」如此的出乎意料,又如此的在意料之中。
戰火從國外蔓延到國內,類似于中興、華為的同城恩怨的故事還有更多版本,比如蒙牛與伊利、三一重工與中聯重科等。在市場環境中的企業,當然免不了各種競爭,特別是在披荊斬棘成為行業領先的企業之間。但作為領先者,面對「戰爭」還是「和平」的問題,怎樣權衡和把握才能在「明爭暗鬥」的市場爭奪戰中完勝、在競爭中保持優勢?
圍魏救趙 商業圍獵中的遊戲
或許,是時候將「華為」、「中興」這兩家同城兄弟視為「國際公司」,而非僅僅是「中國公司」的時候了。經歷了前幾年的市場洗牌之後,全球通訊行業的「前五」排序被擠入第二位的華為和第五位的中興改寫。來自大陸的兩家公司不僅將北電等曾經的全球IT巨人逐出了商業地球村、改寫了產業的勢力版圖,同時他們現有的競爭能力,無論是銷售規模還是利潤情況,還在威懾著「前五」之內的其他歐美廠商。這似乎讓愛立信等巨頭嗅到危機,故而引來了最近半年內,摩托羅拉、愛立信的專利官司。而接下來,一度被忽略的,也是未來最為「堅硬」的商業碰撞——「中華」兩家公司的相互威懾正緩緩拉開帷幕。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再一次應對專利訴訟戰,中興亦使了一招「圍魏救趙」。但是,與上一次股價受到壓抑的情形相反,「反訴」當日,中興A股小幅低開後迅速上揚,以27.59元(人民幣,下同)報收,上漲1.42%。或許中國的投資者已經迅速習慣了全球通訊市場「你告我,我告你」的局面?
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僅僅發生在通信行業的專利訴訟就達到數百起,其中蘋果公司46起,摩托羅拉44起,三星32起,諾基亞27起。在頻繁的專利訴訟戰中,刀光劍影之後是跨國巨頭們令人眼花繚亂的原告和被告。在遭到競爭對手的反訴後,相當一部分訴訟以談判和解的方式告終,比如htc與微軟,摩托羅拉、諾西與華為……
在相對飽和且同質化競爭日趨激烈的全球通信業,專利壁壘幾乎是餘下為數不多的競爭手段之一,專利戰已成為常態化的競爭形式,其實質是市場利益的爭奪。因此,通信設備廠商之間時常不得不互相玩這種專利競爭遊戲,犧牲部分的效率來獲得更多的談判籌碼。「中華大戰」僅僅是全球通信行業圍獵遊戲的尋常一幕。
短兵相接 兩全其美還是兩敗俱傷?
這場糾紛應盡快解決,「因為除了律師以外,沒有人能從曠日費時的漫長訴訟過程中得到好處」。 電信諮詢機構OVUM分析師Matt Walker在其報告中指出。
從上世紀80年代末以來的20多年裏,從農村包圍城市、從大陸起步開始全球圍獵的過程中,華為和中興之間從來不乏商業的爭執和磨擦,甚至針鋒相對,但是更多的時候,競爭中的共同前行遠遠大於由此帶來的消耗和磨損。對於這對根植于深圳,常被並列為深圳高科技「代言」的企業,很多人更願意把它們視為共同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同城兄弟」,而不是「你死我活」的競爭對手。
「競爭本身並不是壞事。」淩雁管理諮詢首席諮詢師林嶽表示。但在這件事情上,「它們『本是同根生』,可以採用兩全其美的方式解決問題。」林嶽認為,真正有能力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中國企業還是太少了,在碰到類似問題的時候,更多地採用協商、談判等「友商」方式,在良性競爭中實現共同發展和進步。就通信設備企業而言完全可以在專利領域採取交叉授權,而不是將之作為競爭手段。
面對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歐美貿易保護,中興、華為作為通信行業的兩張中國名片,最好的選擇還是效仿日韓企業,抱團打天下,不要鷸蚌相爭讓漁翁得利。韓國的三星與LG兩大電子巨頭,無論是在液晶面板、3D電視還是在智慧手機領域,都是競爭對手,但韓國企業養成了聯手規模優勢以形成專利談判能力的習慣。在韓國政府部門的支持引導下,三星LG等韓國企業有效地應對了來自日本等國企業的專利訴訟,並有步驟地實現了自主研發,成為全球市場的佼佼者。最典型的案例是LG與三星聯手,以可觀的手機生產量使得在2005年就不用再向高通支付CDMA專利費,從而實現了CDMA產業全球市場的霸主地位。
領先企業如何應對競爭?
在公平恰當的競爭環境中,企業的競爭當然能促進積極創新,倘若走向極端的過度競爭和惡性競爭,就會像經濟學家所說的成為「自殺式競爭」、「毀滅性競爭」、「破壞性競爭」。
「這樣的競爭,于己、于人、于行業、於社會都是弊遠大於利的。對於其競爭對手來說,正像囚徒困境的博弈一樣,一方採取不正當的手段,另一方肯定會跟進。」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吳江華說,特別是行業領先的競爭企業為了保持自己的市場份額而採取惡性競爭行為時,其示範效應可能對整個行業造成的影響都是負面的。
其實在大陸,行業領先企業之間一些惡性競爭行為屢見報端。比如有行業領先的家電企業為了攻城掠地,在賣場對競爭對手的促銷員大打出手,以致鬧出人命官司;兩家知名互聯網公司,相互在億萬線民的電腦桌面上展開「彈窗大戰」,限制對方軟體的部分功能或者停止運行對方軟體;還有一家著名的乳品企業員工利用公關手段策劃攻擊對手公司的產品,進行商業誹謗。
吳江華說,大陸一些企業過分追求低端的行銷策略,期待通過一些非正常行銷手段獲取短期銷售增長,但實際上,技術創新和運營能力等核心競爭力才是企業基業常青的關鍵。比如蘋果這樣的企業,不需要做行銷產品就會被搶購。
「企業競爭並非你死我活。踏踏實實做企業、做品牌要比這些浮躁的所謂『商戰』更重要。」吳江華表示。縱觀全球商業世界,像「中興與華為」、「三一重工和中聯重科」這樣的冤家對頭並不少見,比如賓士和寶馬、肯德基和麥當勞、尼康和佳能、LG和三星等。雖然這些行業領頭羊在發展的初級階段也都曾懷有過「一山不容二虎」的狹隘心理,但最終還是通過理性而不是惡意競爭與對手逐漸形成第一陣營,在同質化競爭的情況下互相依存、共同發展,把其他對手遠遠拋在身後。
吳江華認為,這是因為這些企業逐漸形成一種默契,認識到價格戰等惡性競爭行為只會兩敗俱傷。「所以,企業要在競爭中學會合作與共贏。」另一方面,林嶽認為,這些企業也從價值觀上意識到,從大局出發,只有行業向好,才有企業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