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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布小林出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布小林乃名门之后,她的祖父乌兰夫,建国后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她的父亲布赫,于1983至1993年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布小林是其家族中第三位主政内蒙古的高官,一家三代主政一地,堪称中国政坛的佳话。
乌兰夫:我党民族统一战线的先驱
乌兰夫曾用名云泽、云时雨,1906年12月23日出生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赛村一个蒙古族家庭,是党和国家早期领导人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上将,有“蒙古王”之称。他把内蒙古各族人民引领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道路,参与创建了全国第一个民族自治政府。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后,主持和参与解决了我国民族工作方面的许多重大问题。在培育形成新中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传播火种———唤醒蒙古族同胞
乌兰夫在青少年时期就投身革命事业,1923年进入北京蒙藏学校学习,受李大钊等共产党人的引导,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同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受党组织委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9年6月回国;同年7月,参加组建中共西蒙工委,先后担任组织委员、书记,并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组织农民协会,传播革命火种,在白色恐怖下经受了严峻考验;1933年5月参加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成立大会;1936年2月参与策动“百灵庙暴动”,为建立党领导的蒙古族抗日武装做出了贡献;1937年年初,乌兰夫利用蒙旗保安旅组建的机会,在其内部建立党委会并担任党委书记,秘密开展党的工作,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打击日寇伪军,被党中央誉为“内蒙古民族中最先进、最大的抗日队伍”;1941年8月,中央派乌兰夫赴延安担任民族学院教育长,为各民族团结抗战培养民族干部;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历史贡献———参与创建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政府
乌兰夫之子布赫曾回忆:“1945年国共内战爆发之际,党中央对内蒙古地区的工作进行新的部署。中央曾明确表示‘内蒙古在战略上具有极重要的地位,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能够建立我党我军巩固的后方及与苏蒙军取得直接联系的有利地位’。当时任命父亲为绥蒙政府主席,他率领大批蒙汉干部回到内蒙古地区开展民族自治运动。此外,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老一辈革命家们在斗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而其中一大经验,就来自父亲领导的、为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所进行的一系列斗争。”
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曾经在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担任过高等法院院长的补英达赖等人,在内蒙古的苏尼特右旗成立了一个分裂国家的“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中央决定派乌兰夫去解决这个问题。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张家口成立,乌兰夫当选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兼军事部部长,次年任中共内蒙古委员会书记。
当时,聂荣臻等领导人建议乌兰夫带部队去谈判,乌兰夫没有采纳。为显示诚意,他仅带少量随从,赴会谈判地点温都尔庙。乌兰夫对补英达赖等人说:“我是代表中共中央来的,我们不承认临时政府。内蒙古是中国领土,应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统一的国家,将来可以搞民族区域自治。”
谈判进行了七天七夜,谈判结果是临时政府需要改选。在此情况下,乌兰夫他们研究后认为,临时政府可以先改选、后取消。由于乌兰夫在蒙古族民众中享有极高声望,加上谈判期间,乌兰夫和他的同事们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乌兰夫以高票当选临时政府的主席。改选后,按照乌兰夫的建议,临时政府搬迁到了八路军控制的张北县。至此,临时政府便在我党的掌控之中。
1946年年初,内蒙古东部地区建立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根据党中央指示,乌兰夫着手解决内蒙古自治政府实现统一问题,并结合当时内蒙古的复杂情况,制定了“发展进步力量,争取中间力量,分化瓦解顽固守旧力量,孤立打击反革命力量”的方针,同时做了大量的统一战线工作。
乌兰夫提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自治政府各派出7名代表,在承德谈判解决内蒙古东、西部自治运动统一领导问题(史称“四三”会议)。在乌兰夫领导下的自治运动联合会代表按照我党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原则,坚持内蒙古革命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内蒙古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自治是在民族平等基础上的民主自治。经过双方交谈、争论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东蒙古自治政府的代表接受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主张,同意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领导机关。内蒙古人民革命党随即自行解散,东蒙古自治政府也随之撤销,内蒙古东、西部长期分割的历史至此结束。
东蒙古自治政府的撤销以及后来顺利解决的呼伦贝尔自治政府问题,为实现内蒙古东西部的统一创造了条件。
此后,经过不懈的努力,于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胜利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乌兰夫当选为主席,实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各民族革命力量的统一。5月1日那天,乌兰夫庄严宣告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标志着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诞生,也為后来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开辟了道路。
孜孜以求———致力于民族繁荣和统一战线工作
1947年至1949年,乌兰夫任内蒙古党政军一把手,成功领导了内蒙古自治政府辖区的全面建设和民主改革,广泛地团结了内蒙古地区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阶层,使牧区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布赫回忆道:“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父亲虽到中央任职,但他依然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主要负责人。他通过宗教改革、改善卫生医疗条件等措施,把一个人口负增长的蒙古民族重新繁荣起来。带领内蒙古各族人民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曲折进程中,结合内蒙古的人文、自然条件,稳妥地掌握方针、政策,发展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使广袤的内蒙古大地呈现出工业、农业、畜牧业和林业均衡发展的喜人景象。在以他为首的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的建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局面,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全国的模范自治区’。” 新中国成立后,乌兰夫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更多地负责民族事务工作。
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乌兰夫受到迫害。1973年党的十大召开,他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1975年1月,乌兰夫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粉碎“四人帮”后,乌兰夫担任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五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等重要职务。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他勤勉努力,孜孜以求。在主持中央统战部工作期间,他为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的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1981年7月,乌兰夫撰文称赞其“使祖国所有民族既各得其所,又和衷共济”。
倾注心血———主持起草《民族区域自治法》
布赫回忆:“父亲一生中最后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向中央和全国人大建议并亲自领导、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关于民族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国家副主席任内,从1981年至1984年,在人生的最后几年里,他倾注心血,为这部基本法律的起草和颁布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因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当时已经不能充分满足民族自治地区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乌兰夫深感制定民族工作法律的迫切性,并向中央提出建议。
1980年,彭真提议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主持对宪法民族部分的修改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后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民族区域自治法》起草领导小组,由乌兰夫任组长。到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过,草案稿经历了17次修改,小的修修补补不计其数,连上世纪50年代的8稿计算在内共25稿,前后共30年。
在《民族区域自治法》起草过程中,乌兰夫亲力亲为,审视全局,均衡意见。比如,草案稿中有这样一条:“民族自治地方企事业单位在招收职工的时候,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并且可以从农村牧区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人员。”
在征求意见时,劳动人事部有反对意见。理由是,为了解决当时比较突出的知识青年返城待业问题,劳动人事部规定:“全国企事业单位不许到农村牧区招收职工。”对此,乌兰夫的态度很坚决,他认为政策是短期的,法律却是解决长远问题的。针对这一条,乌兰夫告诉劳动人事部的有关负责同志,请他们部党组认真研究一下这个问题,提出部里的正式意见。很快,劳动人事部正式答复,完全同意草案中的这一条款。
对一些重大问题,乌兰夫亲自出面同中央其他领导交换意见。1954年《宪法》只简单地写“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但在“文革”等运动中,很多少数民族干部被扣上“地方民族主义”的大帽子被批斗,这说明实际上主要强调了“反地方民族主义”,而且把一些民族感情和不同意见当作“地方民族主义”来反了。
乌兰夫向彭真反映了少数民族干部们的这一观点。他同时认为,过去毛主席提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其实主要强调的是“反对大汉族主义”。
“两种民族主义都不符合马列主义,都应反对,这次要写,就按毛主席的提法,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乌兰夫同志的意见被采纳。如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都明确写着“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983年以后,乌兰夫已成为国家副主席,他仍然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之一。乌兰夫说:“草案稿要征求多方面的意见,认识比较一致,将来执行才能比较顺利。”所以草案17次易稿,而每次易稿,年近八旬的乌兰夫都是亲自参与、一丝不苟。
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并决定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布赫:具有诗人气质的副委员长
布赫,1926年出生于內蒙古土默特左旗的塔布赛村。1939年,在党组织的安排下,几经周折,布赫和家人被送到延安,从此走上了中国革命的道路。1942年,年仅16岁的布赫由于各方面表现突出,被党组织吸收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延安岁月对布赫的一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父辈革命思想的熏陶也对他产生了巨大影响。1954年,布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人大代表,从第七届至第九届连续三届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任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乌兰牧骑———在文艺战线上的创举
1946年春,布赫从延安返回内蒙古工作,在赤峰内蒙古自治学院担任政治教员;同年秋,解放战争打响后,布赫组织了一支文艺宣传队,奔赴前线随军演出。两个月后,他们转战林东与另一支宣传队汇集到一起,正式成立了内蒙古文工团,布赫担任团长和党支部书记。这支文工团在血与火的考验中逐步成长壮大,见证了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
1949年10月,内蒙古文工团参加了新中国开国大典的文艺演出。从那以后,每年的国庆盛典都能看到内蒙古文工团精彩的表演。
1953年,布赫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副局长、党组书记。这期间,布赫推出了一项在文艺战线历经数十年风雨而不衰的创举,这就是———培养、推广“乌兰牧骑”。
乌兰牧骑是蒙语,意思是“红色文艺轻骑兵”,一般由十几个各怀技艺、一专多能的文化工作者组成。由于内蒙古地广人稀,一个村落通常只有几个、十几个蒙古包,加上流动性大,有的牧民几年都看不上一次演出,于是乌兰牧骑应运而生。他们不仅送戏上门,还为牧民们理发、放幻灯、办小型展览等,为牧民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因而深受牧民喜爱。
这种文艺形式最早出现在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布赫很感兴趣。于是,他亲自深入牧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到1958年年底,乌兰牧骑已在草原处处生根开花。 据布赫讲:“1964年,乌兰牧骑在北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群众业余汇演,最后一个出场,却赢得了满堂彩。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观看了演出,对乌兰牧骑十分赞赏。周恩来当场提议,要让负责乌兰牧骑的领导作专门汇报,同时要乌兰牧骑再作一次专场演出。”当年12月27日,周恩来观看了乌兰牧骑演出队在人民大会堂江苏厅作的汇报演出。周恩来生前曾经先后12次接见乌兰牧骑队员,这是绝无仅有的。他还亲自安排了乌兰牧骑在全国巡回演出的计划。
正是根据周恩来的意见,1965年6月,布赫集中组织了全区的乌兰牧骑,分4路走遍了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作巡回演出,推广乌兰牧骑的经验,倡导文艺为人民群众服务。
竭智尽忠———在内蒙古工作40多年
布赫前后在内蒙古工作40多年,从担任自治区文化界领导到担任基层市长、书记,再到担任自治区主席,他对家乡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与深情。布赫走遍了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为内蒙古各族人民的利益,为党的事业,竭智尽忠,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贡献。
1978年,布赫在担任呼市市委书记时,曾大胆而坚决地支持当地某县采取的“把地包给各户种”的试验。1980年,中央正式发文件肯定类似做法。
1983年,布赫出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支持农民把“包产到户”发展为“大包干”,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
当年,内蒙古粮食总产量达到100亿公斤,比1980年时整整翻了一番。
在农业改革的同时,畜牧业的发展也一直萦绕在布赫心头。他后来回忆说:“那时,中央一系列文件还没有涉及畜牧业这一块,可作为内蒙古经济支柱的畜牧业,不能坐等啊!一次,我到牧区视察,听说几个牧民热心去追一只野兔,而集体的牲畜丢了却无人去找。原因很简单,追来兔子是自己的,牛羊丢了是集体的。这件事使我下决心立即进行畜牧业改革,当时区党委同志意见一致,于是,我们率先在全国首创了‘草畜双承包’的牧区改革模式。”
多年的工作经验,使布赫形成了自己对于民族问题的见解。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为什么总要分你是什么民族、我是什么民族,大家都是中华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是谁也离不开谁的。”
遇有接待外宾或出访,布赫总忘不了宣传解释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他还常常现身说法,拿他自己作比喻,“《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政府首脑要由其主体民族的代表担任。但这并不是说我是蒙古族的主席,我是内蒙古各族人民的主席,是为各民族人民服务的。”
宽广胸怀———颇有成就的蒙古族诗人
在采访布赫之前,记者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图书馆想借阅一些布赫的著作,没想到一查书目,竟然有20多部。除了有政治经济方面的《毛泽东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贡献》《谈党的建设、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布赫谈民族工作》《谈思想政治工作》《调查与思考》《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改革与发展》《布赫谈经济工作》《中国农村经济与农业法制建设》《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等著作外,还有不少像《布赫文集》《布赫诗集》《布赫文艺论文集》《诗海纪行》《文化工作漫谈》《布赫序跋集》《布赫诗词书法选》等此类的文艺作品集。也使记者感到布赫不仅是一位备受尊敬的国家领导人,还是一位颇有成就的蒙古族诗人。
布赫早在延安学习期间,就曾被选为学生会主席,学校的墙报栏里经常可以看到他创作的诗歌、短文。在他回内蒙古从事文化部门领导工作的20年间,始终坚持业余文艺创作,发表了大量诗歌、剧本和影评以及文艺理论文章。
歌剧《翻身靠劳动》《慰问袋》,话剧《王文焕》《海棠》《乌尔吉的生日》都是这个时期的作品。他亲自参与拍摄了内蒙古有史以来第一部故事片———电影《内蒙古人民的胜利》;其中歌剧《慰问袋》为抗美援朝战士慰问演出后,受到普遍欢迎,在军中广为流传。理论文章《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学艺术》《文化要更好地为农牧民服务》《建设民族的新文化》等,对当时内蒙古自治区的文化工作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后来,布赫担任了内蒙古自治区的领导,无论是到基层搞调研,还是奔赴灾区第一线,甚至在行程中,他总要挤出时间,把自己的感想用诗的形式记录下来。在布赫连续担任副委员长期间,每次考察后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写报告的同时,胸臆间奔腾的诗情,也同时化作缕缕精美的诗行,留诸笔端。
布赫曾说:“参加革命60多年来,诗始终伴随我成长。在风雨如磐的黑暗社会,诗激发了我忧国忧民的赤子深情;在炮火纷飞的战争年代,诗鼓舞了我抗日救国的坚强斗志;在如火如荼的建设热潮中,诗激荡了我奋发图强的满怀豪情;在是非颠倒的十年动乱中,诗坚定了我献身真理的必胜信念;特别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期,诗焕发了我更大的工作干劲和拼搏精神。”
布小林:内蒙古草原“红色家庭”的后裔
2016年3月3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接受巴特尔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布小林为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代主席。58岁的布小林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刘慧之后,成为第二位现任的省级行政女性一把手。
布小林出生于1958年8月,吉林大學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博士。
虽然祖父、父亲均身居高位,但布小林起步于基层。
1976年,18岁的布小林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后旗温根公社当知青。1980年,布小林前往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毕业后在内蒙古大学任法律系教师。任教师不到1年,1985年4月,布小林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法制处、政府法制局干部,之后历任法制局主任科员、法制局三处副处长、处长、法制局副局长、局长(副厅级)。
2003年,布小林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并于一年后担任阿拉善盟委副书记、盟长,后官至阿拉善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2008年,布小林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2014年,布小林调离副主席一职,进入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任自治区统战部部长。两年后,布小林跻身正部级官员行列,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代主席。
布小林的爷爷乌兰夫是开国功臣,上将军衔,曾任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及中央统战部部长。布小林的父亲是第八、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她的爷爷和父亲都曾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
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布小林原本排名第八,这次成为代主席,可谓“弯道超车”。但是仔细关注其履历与身份,又让人觉得在情理之中。
布小林一家为我国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和维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大胆使用,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当主官、挑大梁。”此后,努尔·白克力、巴音朝鲁、刘晓凯、陈志荣等少数民族干部陆续获得重用。
2015年10月23日,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召开,提出要加强对这4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布小林作为少数民族女干部,扎根内蒙古30余年,既有专业部门工作经历,也当过地方主官,经验丰富,确是领导自治区人民发展经济、协调中央与本地区少数民族关系的合适人选。
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选用干部的思路上强调不搞表面文章、唯才是用、注重实效,布小林此番进步,正因为她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人选,可谓举贤不避亲。
(摘自《中国青年报》《中国人大杂志》《海峡都市报》等)
乌兰夫:我党民族统一战线的先驱
乌兰夫曾用名云泽、云时雨,1906年12月23日出生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赛村一个蒙古族家庭,是党和国家早期领导人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上将,有“蒙古王”之称。他把内蒙古各族人民引领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道路,参与创建了全国第一个民族自治政府。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后,主持和参与解决了我国民族工作方面的许多重大问题。在培育形成新中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传播火种———唤醒蒙古族同胞
乌兰夫在青少年时期就投身革命事业,1923年进入北京蒙藏学校学习,受李大钊等共产党人的引导,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同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受党组织委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9年6月回国;同年7月,参加组建中共西蒙工委,先后担任组织委员、书记,并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组织农民协会,传播革命火种,在白色恐怖下经受了严峻考验;1933年5月参加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成立大会;1936年2月参与策动“百灵庙暴动”,为建立党领导的蒙古族抗日武装做出了贡献;1937年年初,乌兰夫利用蒙旗保安旅组建的机会,在其内部建立党委会并担任党委书记,秘密开展党的工作,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打击日寇伪军,被党中央誉为“内蒙古民族中最先进、最大的抗日队伍”;1941年8月,中央派乌兰夫赴延安担任民族学院教育长,为各民族团结抗战培养民族干部;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历史贡献———参与创建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政府
乌兰夫之子布赫曾回忆:“1945年国共内战爆发之际,党中央对内蒙古地区的工作进行新的部署。中央曾明确表示‘内蒙古在战略上具有极重要的地位,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能够建立我党我军巩固的后方及与苏蒙军取得直接联系的有利地位’。当时任命父亲为绥蒙政府主席,他率领大批蒙汉干部回到内蒙古地区开展民族自治运动。此外,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老一辈革命家们在斗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而其中一大经验,就来自父亲领导的、为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所进行的一系列斗争。”
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曾经在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担任过高等法院院长的补英达赖等人,在内蒙古的苏尼特右旗成立了一个分裂国家的“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中央决定派乌兰夫去解决这个问题。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张家口成立,乌兰夫当选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兼军事部部长,次年任中共内蒙古委员会书记。
当时,聂荣臻等领导人建议乌兰夫带部队去谈判,乌兰夫没有采纳。为显示诚意,他仅带少量随从,赴会谈判地点温都尔庙。乌兰夫对补英达赖等人说:“我是代表中共中央来的,我们不承认临时政府。内蒙古是中国领土,应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统一的国家,将来可以搞民族区域自治。”
谈判进行了七天七夜,谈判结果是临时政府需要改选。在此情况下,乌兰夫他们研究后认为,临时政府可以先改选、后取消。由于乌兰夫在蒙古族民众中享有极高声望,加上谈判期间,乌兰夫和他的同事们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乌兰夫以高票当选临时政府的主席。改选后,按照乌兰夫的建议,临时政府搬迁到了八路军控制的张北县。至此,临时政府便在我党的掌控之中。
1946年年初,内蒙古东部地区建立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根据党中央指示,乌兰夫着手解决内蒙古自治政府实现统一问题,并结合当时内蒙古的复杂情况,制定了“发展进步力量,争取中间力量,分化瓦解顽固守旧力量,孤立打击反革命力量”的方针,同时做了大量的统一战线工作。
乌兰夫提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自治政府各派出7名代表,在承德谈判解决内蒙古东、西部自治运动统一领导问题(史称“四三”会议)。在乌兰夫领导下的自治运动联合会代表按照我党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原则,坚持内蒙古革命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内蒙古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自治是在民族平等基础上的民主自治。经过双方交谈、争论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东蒙古自治政府的代表接受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主张,同意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领导机关。内蒙古人民革命党随即自行解散,东蒙古自治政府也随之撤销,内蒙古东、西部长期分割的历史至此结束。
东蒙古自治政府的撤销以及后来顺利解决的呼伦贝尔自治政府问题,为实现内蒙古东西部的统一创造了条件。
此后,经过不懈的努力,于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胜利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乌兰夫当选为主席,实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各民族革命力量的统一。5月1日那天,乌兰夫庄严宣告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标志着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诞生,也為后来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开辟了道路。
孜孜以求———致力于民族繁荣和统一战线工作
1947年至1949年,乌兰夫任内蒙古党政军一把手,成功领导了内蒙古自治政府辖区的全面建设和民主改革,广泛地团结了内蒙古地区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阶层,使牧区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布赫回忆道:“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父亲虽到中央任职,但他依然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主要负责人。他通过宗教改革、改善卫生医疗条件等措施,把一个人口负增长的蒙古民族重新繁荣起来。带领内蒙古各族人民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曲折进程中,结合内蒙古的人文、自然条件,稳妥地掌握方针、政策,发展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使广袤的内蒙古大地呈现出工业、农业、畜牧业和林业均衡发展的喜人景象。在以他为首的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的建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局面,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全国的模范自治区’。” 新中国成立后,乌兰夫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更多地负责民族事务工作。
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乌兰夫受到迫害。1973年党的十大召开,他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1975年1月,乌兰夫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粉碎“四人帮”后,乌兰夫担任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五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等重要职务。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他勤勉努力,孜孜以求。在主持中央统战部工作期间,他为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的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1981年7月,乌兰夫撰文称赞其“使祖国所有民族既各得其所,又和衷共济”。
倾注心血———主持起草《民族区域自治法》
布赫回忆:“父亲一生中最后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向中央和全国人大建议并亲自领导、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关于民族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国家副主席任内,从1981年至1984年,在人生的最后几年里,他倾注心血,为这部基本法律的起草和颁布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因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当时已经不能充分满足民族自治地区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乌兰夫深感制定民族工作法律的迫切性,并向中央提出建议。
1980年,彭真提议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主持对宪法民族部分的修改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后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民族区域自治法》起草领导小组,由乌兰夫任组长。到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过,草案稿经历了17次修改,小的修修补补不计其数,连上世纪50年代的8稿计算在内共25稿,前后共30年。
在《民族区域自治法》起草过程中,乌兰夫亲力亲为,审视全局,均衡意见。比如,草案稿中有这样一条:“民族自治地方企事业单位在招收职工的时候,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并且可以从农村牧区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人员。”
在征求意见时,劳动人事部有反对意见。理由是,为了解决当时比较突出的知识青年返城待业问题,劳动人事部规定:“全国企事业单位不许到农村牧区招收职工。”对此,乌兰夫的态度很坚决,他认为政策是短期的,法律却是解决长远问题的。针对这一条,乌兰夫告诉劳动人事部的有关负责同志,请他们部党组认真研究一下这个问题,提出部里的正式意见。很快,劳动人事部正式答复,完全同意草案中的这一条款。
对一些重大问题,乌兰夫亲自出面同中央其他领导交换意见。1954年《宪法》只简单地写“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但在“文革”等运动中,很多少数民族干部被扣上“地方民族主义”的大帽子被批斗,这说明实际上主要强调了“反地方民族主义”,而且把一些民族感情和不同意见当作“地方民族主义”来反了。
乌兰夫向彭真反映了少数民族干部们的这一观点。他同时认为,过去毛主席提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其实主要强调的是“反对大汉族主义”。
“两种民族主义都不符合马列主义,都应反对,这次要写,就按毛主席的提法,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乌兰夫同志的意见被采纳。如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都明确写着“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983年以后,乌兰夫已成为国家副主席,他仍然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之一。乌兰夫说:“草案稿要征求多方面的意见,认识比较一致,将来执行才能比较顺利。”所以草案17次易稿,而每次易稿,年近八旬的乌兰夫都是亲自参与、一丝不苟。
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并决定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布赫:具有诗人气质的副委员长
布赫,1926年出生于內蒙古土默特左旗的塔布赛村。1939年,在党组织的安排下,几经周折,布赫和家人被送到延安,从此走上了中国革命的道路。1942年,年仅16岁的布赫由于各方面表现突出,被党组织吸收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延安岁月对布赫的一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父辈革命思想的熏陶也对他产生了巨大影响。1954年,布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人大代表,从第七届至第九届连续三届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任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乌兰牧骑———在文艺战线上的创举
1946年春,布赫从延安返回内蒙古工作,在赤峰内蒙古自治学院担任政治教员;同年秋,解放战争打响后,布赫组织了一支文艺宣传队,奔赴前线随军演出。两个月后,他们转战林东与另一支宣传队汇集到一起,正式成立了内蒙古文工团,布赫担任团长和党支部书记。这支文工团在血与火的考验中逐步成长壮大,见证了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
1949年10月,内蒙古文工团参加了新中国开国大典的文艺演出。从那以后,每年的国庆盛典都能看到内蒙古文工团精彩的表演。
1953年,布赫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副局长、党组书记。这期间,布赫推出了一项在文艺战线历经数十年风雨而不衰的创举,这就是———培养、推广“乌兰牧骑”。
乌兰牧骑是蒙语,意思是“红色文艺轻骑兵”,一般由十几个各怀技艺、一专多能的文化工作者组成。由于内蒙古地广人稀,一个村落通常只有几个、十几个蒙古包,加上流动性大,有的牧民几年都看不上一次演出,于是乌兰牧骑应运而生。他们不仅送戏上门,还为牧民们理发、放幻灯、办小型展览等,为牧民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因而深受牧民喜爱。
这种文艺形式最早出现在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布赫很感兴趣。于是,他亲自深入牧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到1958年年底,乌兰牧骑已在草原处处生根开花。 据布赫讲:“1964年,乌兰牧骑在北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群众业余汇演,最后一个出场,却赢得了满堂彩。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观看了演出,对乌兰牧骑十分赞赏。周恩来当场提议,要让负责乌兰牧骑的领导作专门汇报,同时要乌兰牧骑再作一次专场演出。”当年12月27日,周恩来观看了乌兰牧骑演出队在人民大会堂江苏厅作的汇报演出。周恩来生前曾经先后12次接见乌兰牧骑队员,这是绝无仅有的。他还亲自安排了乌兰牧骑在全国巡回演出的计划。
正是根据周恩来的意见,1965年6月,布赫集中组织了全区的乌兰牧骑,分4路走遍了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作巡回演出,推广乌兰牧骑的经验,倡导文艺为人民群众服务。
竭智尽忠———在内蒙古工作40多年
布赫前后在内蒙古工作40多年,从担任自治区文化界领导到担任基层市长、书记,再到担任自治区主席,他对家乡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与深情。布赫走遍了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为内蒙古各族人民的利益,为党的事业,竭智尽忠,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贡献。
1978年,布赫在担任呼市市委书记时,曾大胆而坚决地支持当地某县采取的“把地包给各户种”的试验。1980年,中央正式发文件肯定类似做法。
1983年,布赫出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支持农民把“包产到户”发展为“大包干”,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
当年,内蒙古粮食总产量达到100亿公斤,比1980年时整整翻了一番。
在农业改革的同时,畜牧业的发展也一直萦绕在布赫心头。他后来回忆说:“那时,中央一系列文件还没有涉及畜牧业这一块,可作为内蒙古经济支柱的畜牧业,不能坐等啊!一次,我到牧区视察,听说几个牧民热心去追一只野兔,而集体的牲畜丢了却无人去找。原因很简单,追来兔子是自己的,牛羊丢了是集体的。这件事使我下决心立即进行畜牧业改革,当时区党委同志意见一致,于是,我们率先在全国首创了‘草畜双承包’的牧区改革模式。”
多年的工作经验,使布赫形成了自己对于民族问题的见解。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为什么总要分你是什么民族、我是什么民族,大家都是中华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是谁也离不开谁的。”
遇有接待外宾或出访,布赫总忘不了宣传解释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他还常常现身说法,拿他自己作比喻,“《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政府首脑要由其主体民族的代表担任。但这并不是说我是蒙古族的主席,我是内蒙古各族人民的主席,是为各民族人民服务的。”
宽广胸怀———颇有成就的蒙古族诗人
在采访布赫之前,记者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图书馆想借阅一些布赫的著作,没想到一查书目,竟然有20多部。除了有政治经济方面的《毛泽东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贡献》《谈党的建设、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布赫谈民族工作》《谈思想政治工作》《调查与思考》《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改革与发展》《布赫谈经济工作》《中国农村经济与农业法制建设》《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等著作外,还有不少像《布赫文集》《布赫诗集》《布赫文艺论文集》《诗海纪行》《文化工作漫谈》《布赫序跋集》《布赫诗词书法选》等此类的文艺作品集。也使记者感到布赫不仅是一位备受尊敬的国家领导人,还是一位颇有成就的蒙古族诗人。
布赫早在延安学习期间,就曾被选为学生会主席,学校的墙报栏里经常可以看到他创作的诗歌、短文。在他回内蒙古从事文化部门领导工作的20年间,始终坚持业余文艺创作,发表了大量诗歌、剧本和影评以及文艺理论文章。
歌剧《翻身靠劳动》《慰问袋》,话剧《王文焕》《海棠》《乌尔吉的生日》都是这个时期的作品。他亲自参与拍摄了内蒙古有史以来第一部故事片———电影《内蒙古人民的胜利》;其中歌剧《慰问袋》为抗美援朝战士慰问演出后,受到普遍欢迎,在军中广为流传。理论文章《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学艺术》《文化要更好地为农牧民服务》《建设民族的新文化》等,对当时内蒙古自治区的文化工作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后来,布赫担任了内蒙古自治区的领导,无论是到基层搞调研,还是奔赴灾区第一线,甚至在行程中,他总要挤出时间,把自己的感想用诗的形式记录下来。在布赫连续担任副委员长期间,每次考察后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写报告的同时,胸臆间奔腾的诗情,也同时化作缕缕精美的诗行,留诸笔端。
布赫曾说:“参加革命60多年来,诗始终伴随我成长。在风雨如磐的黑暗社会,诗激发了我忧国忧民的赤子深情;在炮火纷飞的战争年代,诗鼓舞了我抗日救国的坚强斗志;在如火如荼的建设热潮中,诗激荡了我奋发图强的满怀豪情;在是非颠倒的十年动乱中,诗坚定了我献身真理的必胜信念;特别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期,诗焕发了我更大的工作干劲和拼搏精神。”
布小林:内蒙古草原“红色家庭”的后裔
2016年3月3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接受巴特尔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布小林为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代主席。58岁的布小林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刘慧之后,成为第二位现任的省级行政女性一把手。
布小林出生于1958年8月,吉林大學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博士。
虽然祖父、父亲均身居高位,但布小林起步于基层。
1976年,18岁的布小林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后旗温根公社当知青。1980年,布小林前往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毕业后在内蒙古大学任法律系教师。任教师不到1年,1985年4月,布小林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法制处、政府法制局干部,之后历任法制局主任科员、法制局三处副处长、处长、法制局副局长、局长(副厅级)。
2003年,布小林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并于一年后担任阿拉善盟委副书记、盟长,后官至阿拉善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2008年,布小林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2014年,布小林调离副主席一职,进入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任自治区统战部部长。两年后,布小林跻身正部级官员行列,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代主席。
布小林的爷爷乌兰夫是开国功臣,上将军衔,曾任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及中央统战部部长。布小林的父亲是第八、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她的爷爷和父亲都曾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
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布小林原本排名第八,这次成为代主席,可谓“弯道超车”。但是仔细关注其履历与身份,又让人觉得在情理之中。
布小林一家为我国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和维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大胆使用,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当主官、挑大梁。”此后,努尔·白克力、巴音朝鲁、刘晓凯、陈志荣等少数民族干部陆续获得重用。
2015年10月23日,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召开,提出要加强对这4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布小林作为少数民族女干部,扎根内蒙古30余年,既有专业部门工作经历,也当过地方主官,经验丰富,确是领导自治区人民发展经济、协调中央与本地区少数民族关系的合适人选。
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选用干部的思路上强调不搞表面文章、唯才是用、注重实效,布小林此番进步,正因为她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人选,可谓举贤不避亲。
(摘自《中国青年报》《中国人大杂志》《海峡都市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