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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学中如何根据教材特点充分发挥教材作用,严格遵循逻辑思维法则,培养和发展学生思维能力,是一个重要课题。思维有三个特征:间接性、抽象性和概括性。遵循逻辑思维发展,从思维的特征探讨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关键词思维能力 素质培养 课题研究
思维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和概括性。培养学生思维能力是教学工作中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训练学生思维可以可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各科教学都可以渗透发展学生思维的内容,以促进儿童思维发展。根据思维“三性”的特点,结合数学教学实际,就怎样培养学生思维能力,谈一点体会。
一、从直接到间接
低年级学生没有实践经验,直接接触实物不多。离开具体实物,数学概念很难理解。如教学生认识1~10各数时,可让学生直接触摸实物或者看图:
例1:触摸实物数数(数身边的实物)。数数自己笔盒中有几支铅笔?数数书包里有几本书?有几本作业簿?数数教室里有几张桌子?有几条凳子?数数自己有几个手指?
例2:看图数数(出示挂图)。图⑴挂图上有几位小朋友在操场上玩耍?图⑵操场上有几株树?图⑶教室窗台有几盆鲜花?图⑷桌上有几个小球?
学生从看实物到看图数,从数数过程中逐步树立数数概念。如:5支铅笔,5本书,5张桌子,5条凳子,5个手指,5个小朋友,5棵树……凡是5个独立的个体都可以用5表示。5的概念从何而来,从数这许许多多的个体逐步在大脑中形成的迹象。这个迹象的建立就逐步建立了间接的思维理念。从依据实物到离开实物,从用许多个体表示多少逐步过渡到引用数字来表示多少。
从用数来表示实物的多少,到一个数与另一具数比较谁多谁少,儿童思维又有进一步发展,这个发展(飞跃)过程,仍然有一个从直接到间接的过程,如让儿童理解5比3多,3比5少,可按下列教学方法进行:⑴动手摸,数一数:5支铅笔与3支铅笔,一根一根数,先数5支,并分开放置,从直接与实物的接触中,感觉5支多,3支少。口述时,先顺向说5比3多,后反向说3比与5少(培养学生顺向与反向思维习惯)。⑵看看图,想一想。从摸实物到看挂图也是从直接到间接的一种过渡。对儿童来说,实物个体的数量认识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教学中从图物作为直观教学其收效会受到一定影响。但这是从直接到间接的一种较好的教学手段。例如:5比3多,3比5少。挂图标示:一部分为5个桃子,另一部分为3个桃子,学生看图数出每一部分的个数,而后比较。比较过程就是思维的过程。让学生有一定时间想一想,在想一想的前提下就得出结果,顺比5个桃子比3个桃子多,后比3个桃子比5个桃子少。离开实物,离开挂图纯粹用数字进行比较数的大小,从而过渡到间接思维。
二、从具体到抽象
小学生年龄特点多数是形象思维,即他的思维是具体依托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丰富,接触实物(现象)的积累,抽象思维才能得以发展。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呢?除了按一般的教材进行教学外,要选择能激发学生想象力的教材有机地结合进行教学。例3:说出图中有几个三角形?
不论是用纸板图形演示,还是边看图边数数,都是让学生直接感觉,让学生从依托实物到离开实物,从感觉到想象,从具体思维向抽象思维过渡,逐步形成概念,最终做到凭借概念进行思维,从例3中形成概念是有公共端点,两条射线所组成的图形,叫做角。
三、从抽象到推理
在感性认识基础上抽取实物本质的东西,舍去非本质的东西,逐步加深对实物的认识,形成概念——反映对实物本质属性进入高一级思维形式。人们的推理就是以这种抽象思维为前提的。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必须借助直观形式或熟悉的实物抽象到具体化,进而进行推理。小学数学中常用的推理形式有演绎推理、类比推理、归纳推理三种。现分别例举如下(归纳推理略):
1.演绎推理能力的培养。教学中常用的演绎推理主要采用三段论法。例如:所有偶数能被2整除(大前提),224是偶数(小前提),所以224能被2整除(结论)。培养学生演绎推理能力的教學,一般要注意:⑴结合实际让学生理解演绎推理的大前提、小前提的具体含义(教学中尽量不要出现抽象的概念)。⑵数理关系方面推理,所例举的数字要小,最好小到可以口算出结果,以帮助理解。⑶结合教学实际进行一些推理训练。例1中两个数互为质数,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小前提填空);例2一个整数的末位是5或0这个数可以被5整除,365的末位是5——(填空)。⑷扩大推理范围,除了数理方面的推理外,可扩大到其他身边的实物之间关系的推理,以加深演绎推理的理解。演绎法是一种有步骤、有条理、有根据的推理格式。数学教学中注意引导学生应用,不仅可以让学生学会算,而且可以让学生弄清算理。只要我们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演绎推理训练,就能有效地培养学生逻辑能力。
2.类比推理能力谁的培养。类比推理在教学中应用比较广泛,如能以类比推理法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将使学生解题能力得到较快提高,因此教学中必须引导。例举如下:应用类比法复习旧知识,引入新知识,如:教学分数基本性质时,先复习除法性质,“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数(0除外),商不变”,从而推出分数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分子、分母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数(0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
关键词思维能力 素质培养 课题研究
思维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和概括性。培养学生思维能力是教学工作中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训练学生思维可以可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各科教学都可以渗透发展学生思维的内容,以促进儿童思维发展。根据思维“三性”的特点,结合数学教学实际,就怎样培养学生思维能力,谈一点体会。
一、从直接到间接
低年级学生没有实践经验,直接接触实物不多。离开具体实物,数学概念很难理解。如教学生认识1~10各数时,可让学生直接触摸实物或者看图:
例1:触摸实物数数(数身边的实物)。数数自己笔盒中有几支铅笔?数数书包里有几本书?有几本作业簿?数数教室里有几张桌子?有几条凳子?数数自己有几个手指?
例2:看图数数(出示挂图)。图⑴挂图上有几位小朋友在操场上玩耍?图⑵操场上有几株树?图⑶教室窗台有几盆鲜花?图⑷桌上有几个小球?
学生从看实物到看图数,从数数过程中逐步树立数数概念。如:5支铅笔,5本书,5张桌子,5条凳子,5个手指,5个小朋友,5棵树……凡是5个独立的个体都可以用5表示。5的概念从何而来,从数这许许多多的个体逐步在大脑中形成的迹象。这个迹象的建立就逐步建立了间接的思维理念。从依据实物到离开实物,从用许多个体表示多少逐步过渡到引用数字来表示多少。
从用数来表示实物的多少,到一个数与另一具数比较谁多谁少,儿童思维又有进一步发展,这个发展(飞跃)过程,仍然有一个从直接到间接的过程,如让儿童理解5比3多,3比5少,可按下列教学方法进行:⑴动手摸,数一数:5支铅笔与3支铅笔,一根一根数,先数5支,并分开放置,从直接与实物的接触中,感觉5支多,3支少。口述时,先顺向说5比3多,后反向说3比与5少(培养学生顺向与反向思维习惯)。⑵看看图,想一想。从摸实物到看挂图也是从直接到间接的一种过渡。对儿童来说,实物个体的数量认识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教学中从图物作为直观教学其收效会受到一定影响。但这是从直接到间接的一种较好的教学手段。例如:5比3多,3比5少。挂图标示:一部分为5个桃子,另一部分为3个桃子,学生看图数出每一部分的个数,而后比较。比较过程就是思维的过程。让学生有一定时间想一想,在想一想的前提下就得出结果,顺比5个桃子比3个桃子多,后比3个桃子比5个桃子少。离开实物,离开挂图纯粹用数字进行比较数的大小,从而过渡到间接思维。
二、从具体到抽象
小学生年龄特点多数是形象思维,即他的思维是具体依托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丰富,接触实物(现象)的积累,抽象思维才能得以发展。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呢?除了按一般的教材进行教学外,要选择能激发学生想象力的教材有机地结合进行教学。例3:说出图中有几个三角形?
不论是用纸板图形演示,还是边看图边数数,都是让学生直接感觉,让学生从依托实物到离开实物,从感觉到想象,从具体思维向抽象思维过渡,逐步形成概念,最终做到凭借概念进行思维,从例3中形成概念是有公共端点,两条射线所组成的图形,叫做角。
三、从抽象到推理
在感性认识基础上抽取实物本质的东西,舍去非本质的东西,逐步加深对实物的认识,形成概念——反映对实物本质属性进入高一级思维形式。人们的推理就是以这种抽象思维为前提的。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必须借助直观形式或熟悉的实物抽象到具体化,进而进行推理。小学数学中常用的推理形式有演绎推理、类比推理、归纳推理三种。现分别例举如下(归纳推理略):
1.演绎推理能力的培养。教学中常用的演绎推理主要采用三段论法。例如:所有偶数能被2整除(大前提),224是偶数(小前提),所以224能被2整除(结论)。培养学生演绎推理能力的教學,一般要注意:⑴结合实际让学生理解演绎推理的大前提、小前提的具体含义(教学中尽量不要出现抽象的概念)。⑵数理关系方面推理,所例举的数字要小,最好小到可以口算出结果,以帮助理解。⑶结合教学实际进行一些推理训练。例1中两个数互为质数,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小前提填空);例2一个整数的末位是5或0这个数可以被5整除,365的末位是5——(填空)。⑷扩大推理范围,除了数理方面的推理外,可扩大到其他身边的实物之间关系的推理,以加深演绎推理的理解。演绎法是一种有步骤、有条理、有根据的推理格式。数学教学中注意引导学生应用,不仅可以让学生学会算,而且可以让学生弄清算理。只要我们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演绎推理训练,就能有效地培养学生逻辑能力。
2.类比推理能力谁的培养。类比推理在教学中应用比较广泛,如能以类比推理法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将使学生解题能力得到较快提高,因此教学中必须引导。例举如下:应用类比法复习旧知识,引入新知识,如:教学分数基本性质时,先复习除法性质,“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数(0除外),商不变”,从而推出分数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分子、分母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数(0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