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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28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6-0191-02
中医药的发展离不开现代科学的发展,伟大瑰宝的璀璨光彩是数千年推陈出新、博采众长、兼收并蓄、海纳百川、大浪淘沙的结果。做好综合医院中药工作的卫生学是科学的选择,时代的选择。
1.政策因素和法律法规
1.1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视和支持
1.2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发布对环境的要求
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2.院内感染的相关卫 生 学 标 准:
控 制 院 内 感 染 各 项 卫 生 学 标 准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m3,物体表面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个/cm2,医务人员的手细菌总数不得超过8个/cm2。门诊大厅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4000个/m3。
3医院制剂的卫生学要求
3.1制剂室的房屋和面积必须与所配制制剂品种要求相适应,按制剂工序合理布局,人、物流分开,一般区和洁净区分开,内服制剂和外用制剂分开,无菌制剂与其他制剂分开,办公室、休息室与配制室分开。
3.2各种制剂应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置不同的操作间,每个剂型按工序划分操作岗位,进入洁净区应设有一次更衣、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等设施。
3.3根据制剂工艺要求,洁净室内应划分空气洁净度等级,其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符合规定,并定期检测和记录。
3.4配制大容量注射主关键岗位应符合洁净级别要求,灌封岗位的洁净级别应为100级,稀配、滤过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岗位为10000级,浓配、称量、配料等岗位应为10万级。
3.5配制前,制剂室主要的操作工作台必须用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进行清洁、消毒或灭菌。不得使用普通的窗式空调器、电风扇送排风。
3.6各制剂配制岗位应有防潮、排尘的措施,地面应无积水。
3.7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等必须与其后续工序严格分开,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3.8洁净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3.9洁净室的窗户、技术夹层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送入一定比例的新风。
洁净室内安装的水池、地漏的位置应适宜,不得对制剂产生污染。100级(不包括局部百级)洁净区内不得设地漏。
3.10制剂室应具有与所配制剂相应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等库房、通风应良好,各种物料不得露天堆放。
4.药检室
4.1设备的选型、安装应符合制剂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制剂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4.2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和吸附药品。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4.3配制大容量注射剂所使用的注射用水,必须采用多效蒸馏水器制备,并符合中国药典标准。大容量注射剂的灭菌设施宜采用双扉灭菌柜。
4.4制剂室应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由专人负责。
4.5配制间内不得存放与配制无关的个人物品和杂物。配制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4.6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施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4.7配制间和制剂设备、容器等应有清洁规程,内容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4.8洁净室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4.9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配制操作和洁净室等级要求相适应,并不得混穿。洁净室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4.10不同洁净级别房间使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应定期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洗涤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
4.11在配制输液的洁净区内使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应在制剂室内设专用洗衣设备并进行清洗、整理、消毒或灭菌。
4.12洁净室仅限于在该室的配制人员和批准的人员进入。
4.13配制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4.14制剂人员应有健康档案,并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制剂的配制和分装工作。
综上,做好综合医院中药工作的卫生学对药品安全的保障有重要意义,发展中医药事业必须结合科学技术的成熟经验。
中医药的发展离不开现代科学的发展,伟大瑰宝的璀璨光彩是数千年推陈出新、博采众长、兼收并蓄、海纳百川、大浪淘沙的结果。做好综合医院中药工作的卫生学是科学的选择,时代的选择。
1.政策因素和法律法规
1.1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视和支持
1.2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发布对环境的要求
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2.院内感染的相关卫 生 学 标 准:
控 制 院 内 感 染 各 项 卫 生 学 标 准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m3,物体表面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个/cm2,医务人员的手细菌总数不得超过8个/cm2。门诊大厅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4000个/m3。
3医院制剂的卫生学要求
3.1制剂室的房屋和面积必须与所配制制剂品种要求相适应,按制剂工序合理布局,人、物流分开,一般区和洁净区分开,内服制剂和外用制剂分开,无菌制剂与其他制剂分开,办公室、休息室与配制室分开。
3.2各种制剂应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置不同的操作间,每个剂型按工序划分操作岗位,进入洁净区应设有一次更衣、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等设施。
3.3根据制剂工艺要求,洁净室内应划分空气洁净度等级,其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符合规定,并定期检测和记录。
3.4配制大容量注射主关键岗位应符合洁净级别要求,灌封岗位的洁净级别应为100级,稀配、滤过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岗位为10000级,浓配、称量、配料等岗位应为10万级。
3.5配制前,制剂室主要的操作工作台必须用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进行清洁、消毒或灭菌。不得使用普通的窗式空调器、电风扇送排风。
3.6各制剂配制岗位应有防潮、排尘的措施,地面应无积水。
3.7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等必须与其后续工序严格分开,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3.8洁净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3.9洁净室的窗户、技术夹层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送入一定比例的新风。
洁净室内安装的水池、地漏的位置应适宜,不得对制剂产生污染。100级(不包括局部百级)洁净区内不得设地漏。
3.10制剂室应具有与所配制剂相应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等库房、通风应良好,各种物料不得露天堆放。
4.药检室
4.1设备的选型、安装应符合制剂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制剂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4.2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和吸附药品。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4.3配制大容量注射剂所使用的注射用水,必须采用多效蒸馏水器制备,并符合中国药典标准。大容量注射剂的灭菌设施宜采用双扉灭菌柜。
4.4制剂室应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由专人负责。
4.5配制间内不得存放与配制无关的个人物品和杂物。配制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4.6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施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4.7配制间和制剂设备、容器等应有清洁规程,内容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4.8洁净室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4.9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配制操作和洁净室等级要求相适应,并不得混穿。洁净室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4.10不同洁净级别房间使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应定期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洗涤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
4.11在配制输液的洁净区内使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应在制剂室内设专用洗衣设备并进行清洗、整理、消毒或灭菌。
4.12洁净室仅限于在该室的配制人员和批准的人员进入。
4.13配制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4.14制剂人员应有健康档案,并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制剂的配制和分装工作。
综上,做好综合医院中药工作的卫生学对药品安全的保障有重要意义,发展中医药事业必须结合科学技术的成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