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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检网络舆情,一般是指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检察机关的事件、行为、问题等发表言论,可能或已经对检察工作或检察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形成具有一定倾向性意见的汇总。通常情况下,检察机关受到网络舆论的极大关注,是由负面新闻或不利言论引起,诸如云南躲猫猫事件、广西赵作海案件、内蒙女检察长豪车事件等涉检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因应对与引导不力,一度使检察机关陷入被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引导。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搜集与研判
涉检网络舆情的搜集与研判是应对引导的基础。搜集是否全面及时、研判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应对引导工作的成败。
(一)适时监测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搜集涉检网络舆情,检察机关需要全天24小时不间断地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监测。以便发现重大或是紧急舆情,及时按程序处置,以免错过应对舆情的最佳时机。据网络舆情暴发规律,社会上的突发事件一经发生,一般2至3小时后就可在网上出现,6小时后就可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在网上的跟贴和讨论就可达到高潮,如果不及时引导,会致使大量负面信息乘虚而入。
1.人工手动监测。由负责本检察机关舆情工作的人员有针对性地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监测。一方面,浏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主流媒体网站、主要论坛、BBS等网民发表言论的主要平台,监测涉及本机关的言论,特别是负面言论;另一方面,通过“百度”、“搜狗”、“谷歌”等专业的搜索引擎,检索监测涉及本机关的网络舆情。
2,软件自动监测。目前,软件公司已开发出技术相对成熟的自动搜索软件,只要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安装自动搜索程序,输入涉及检察机关的诸多关键词,例如“检察”、“某某检察”、“检察人员”、“案件”、“举报”、“控告”、“批捕”、“公诉”、“贪污”、“贿赂”、“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程序就会在网络上自动检索涉及关键词的相关言论,并可以根据设置进行排序。
人工手动监测的针对性较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搜索监测,监测人员也可以对监测到的涉检舆情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初步研判。但其工作量大,让工作人员每天凌晨两三点钟还在进行搜索监测是不太现实的(非常时期、特殊事件除外);软件自动监测便捷省力。也较客观全面,但其最终仍然需要监测人员对监测到的信息进行审阅过滤。在当前各检察机关舆情监测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适合以人工定时监测和软件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涉检网络舆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二)科学研判
舆情工作人员要根据当前的政治形势、社会关注的焦点、本地区社会治安情况等,结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研究判断搜集到的涉检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评价和反应,掌握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对舆情进行合理预测,紧急和重大舆情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并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主动采取应对引导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涉检网络舆情的科学研判,需要检察机关事先针对各种类型的涉检网络舆情,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明确舆情的类别。相应的应对措施,方便舆情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研判。同时,要做到“三个沟通、两个增强”。一是加强与党委政府信息、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以便全面了解可能发生涉检网络舆情的大背景和深层次原因,形成对舆情的有效预判;二是加强与涉检网络舆情直接关联人的沟通,详细、准确地掌握舆情的第一手资料。明确舆情关联人的真实意图,形成对舆情的实际察知,为科学研判和有效应对奠定基础;三是加强与网络舆情应对专家的沟通。掌握舆情研判方法,把握舆情发展规律,难以决断的舆情问题及时请教,确保对舆情现状、特点、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此外,舆情工作人员还要不断增强涉检网络舆情研判的敏锐性和洞察力。
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阶段,需要综合舆情的紧急程度、影响力度、网络关注度等因素,按轻重缓急把监测到的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紧急舆情、重大舆情、一般舆情三个级别,同时报请领导同意后,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置预案,积极抢占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与引导的先机。
二、涉检网络舆情应分级应对引导
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要在保障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基础上合法、有效、及时地进行。
(一)紧急舆情及时应对引导
涉检网络舆情的发生本身就具有突发性特点,常常因论坛的一个帖子、网站的一个博客、一则新闻而引起网友的关注,继而上升为一些网络媒体的头版头条,其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就如内蒙阿荣旗女检察长开豪车事件就是源于一篇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随后被各大网站转载,引起舆论高度的关注。
涉检网络紧急舆情是指在互联上迅速传播,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应对的涉检信息。“紧急”更加强调应对的紧迫程度,侧重于应对时间的紧急。通常情况下,涉检网络紧急舆情指向的事实中,伴有检察人员或检察机关明显的违法违纪或是违反检察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行为;或者事件本身事实不清,给广大网民无限猜疑的空间。紧急舆情若不及时处置,就会错失应对良机,就会对检察机关的形象或是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从程度上来说,不会太严重。
(二)重大舆情全力应对引导
涉检网络重大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事关检察机关工作全局、不有效应对将对检察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涉检网络信息。重大涉检网络舆情,通常要有传统的媒体作支撑,如比报纸的专题报导、电视的专题节目等。在应对引导重大涉检网络舆情时,要整合传传统的和新兴的媒体资源,坚持正面引导,把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空间统一起来,传达检察机关的声音和积极行动: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把宣传部门、政法委、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联合起来,因为重大涉检网络舆情在通常情况下,不单指向检察机关,行政、司法等机关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涉及。通过“两个整合”,形成立体的、全面的应对格局和态势,控制引导舆情,将反面舆情尽可能弱化并逐渐淡出网民视野。同时,积极向网民们展示检察机关在舆情事件指向相关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将进行的改革,展示检察机关正视不足、改变现实的信心和坚决,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化挑战为机遇,化不利为有利。
(三)一般舆情有序应对引导
涉检网络一般舆情,通常表现为网络上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控告、陈述,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个人看法,其没有明显的不利倾向,涉检事项没有违法和违反社会道德的表现,不会引起广大网民关注的言论。虽然一般舆情不紧急也不重大,但却是涉检网络舆情中数量最多的,也是涉检网络舆情应对的常规性工作。此类舆情的处置往往考验着检察机关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引导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不可小视。
(四)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引导的注意事项
一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超然,发表的舆情言论要有法律、政策依据,符合公平正 义的法治价值取向,符合社会道德取向;二是只要是非涉密事项,尽可能地依法、及时公开涉检网络舆情所指向的相关事实,还原事实真相,避免无端的猜疑而引发谣言四起的不利局面:三是由检察机关权威部门、权威人士不偏不倚地公开发表署名文章,召开记者招待会、署名回复网友疑问等形式表明立场,引导网络舆情朝着有利方向发展:四是充分沟通协调,把握原则、统一口径、统一规范,忌讳前后不一,各个领导说法不一,各部门言论不一;五是正确面对网络舆情的批评和褒扬,保持客观、理性、平和,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应对引导。化被动为主动。
三、构建应对引导涉检网络舆情长效机制
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是一项全新的、长期的、紧迫的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虚拟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只有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做到科学、规范、有序、有效。
(一)更新观念。增强危机意识
观念引导行动。在互联网空前发展、网民的权利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检察机关要树立“堵不如疏、盖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的舆情观念。正确看待民众意愿的表达,敢于接受、乐于接受民众的监督,居安思危,增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危机意识。主流观点认为,新时期处置设检网络舆情要树立三种意识:第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应对和引导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怨”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性。从全局着眼、从源头人手,积极应对和疏导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怨”;第二是树立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关注和引导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议”对推动政治民主、司法民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密切关注和引导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议”:第三是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尊重和沟通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意”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责任,自觉接受和积极回应广大网民的监督。
(二)健全机制,有效应对引导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1_2名检察人员具体负责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研判、预警、应对、协调、总结等工作。编制紧张的检察机关,可以明确外宣部门或人员负责涉检舆情的常规工作,召集办公室、研究室及各业务部门内勤人员充实到小组中,每天利用上班后和下班前的一小段时间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工作,二是编制涉检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根据高检院《关于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和改进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统一的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未出台之前。结合实际,编制本院涉检网络舆情处置预案,详细规定涉检网络舆情的搜集方法、研判依据和各级别舆情的应对引导程序、办法等事项,以便涉检网络舆情工作人员能准确、高效地处置舆情;三是畅通涉检民意表达机制。部分涉检网络舆情是由于舆情关联人无法方便、合理、有效地表达诉求,感觉“无处伸冤”,从而借住网络媒体表达诉求。在网民的推波助澜下引发的。因此,检察机关要以设置举报邮箱、举报QQ、留言版等新兴的网络民意表达途径,配合传统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形式,畅通涉检民意表达机制。依法处理涉检民众诉求,科学分化部分涉检网络舆情的潜在危机。
(三)提升素质。依法履行职责
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客观、公正、理性、文明执法,是降低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治本之策。我们不难发现,云南躲猫猫事件是由于检察机关监督缺位而引发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内蒙女检察长豪车事件是由于检察人员违纪而引发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王妍毒打小学生事件是由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德而引发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只要我们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慈悲的目光对待民众,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涉检网络舆情危机事件自然得到根本的防治。
(四)认真总结,严格责任追究
在涉检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反思,不断提高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能力是开展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引导工作的必然要求。通过总结,一方面要严格追究在应对引导过程中,工作不力的涉检网络舆情工作人员的过错责任,从而不增强涉检网络舆情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推进应对引导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追究那些无中生有、故意造谣生事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要有“依法而治”的敏锐性和推动力,在必要的时候,要敢于以民事原告或刑事受害人的身份、甚至是法律监督者的身份站在涉检网络舆情危机事件诉讼的审判庭上。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搜集与研判
涉检网络舆情的搜集与研判是应对引导的基础。搜集是否全面及时、研判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应对引导工作的成败。
(一)适时监测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搜集涉检网络舆情,检察机关需要全天24小时不间断地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监测。以便发现重大或是紧急舆情,及时按程序处置,以免错过应对舆情的最佳时机。据网络舆情暴发规律,社会上的突发事件一经发生,一般2至3小时后就可在网上出现,6小时后就可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在网上的跟贴和讨论就可达到高潮,如果不及时引导,会致使大量负面信息乘虚而入。
1.人工手动监测。由负责本检察机关舆情工作的人员有针对性地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监测。一方面,浏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主流媒体网站、主要论坛、BBS等网民发表言论的主要平台,监测涉及本机关的言论,特别是负面言论;另一方面,通过“百度”、“搜狗”、“谷歌”等专业的搜索引擎,检索监测涉及本机关的网络舆情。
2,软件自动监测。目前,软件公司已开发出技术相对成熟的自动搜索软件,只要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安装自动搜索程序,输入涉及检察机关的诸多关键词,例如“检察”、“某某检察”、“检察人员”、“案件”、“举报”、“控告”、“批捕”、“公诉”、“贪污”、“贿赂”、“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程序就会在网络上自动检索涉及关键词的相关言论,并可以根据设置进行排序。
人工手动监测的针对性较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搜索监测,监测人员也可以对监测到的涉检舆情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初步研判。但其工作量大,让工作人员每天凌晨两三点钟还在进行搜索监测是不太现实的(非常时期、特殊事件除外);软件自动监测便捷省力。也较客观全面,但其最终仍然需要监测人员对监测到的信息进行审阅过滤。在当前各检察机关舆情监测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适合以人工定时监测和软件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涉检网络舆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二)科学研判
舆情工作人员要根据当前的政治形势、社会关注的焦点、本地区社会治安情况等,结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研究判断搜集到的涉检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评价和反应,掌握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对舆情进行合理预测,紧急和重大舆情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并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主动采取应对引导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涉检网络舆情的科学研判,需要检察机关事先针对各种类型的涉检网络舆情,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明确舆情的类别。相应的应对措施,方便舆情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研判。同时,要做到“三个沟通、两个增强”。一是加强与党委政府信息、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以便全面了解可能发生涉检网络舆情的大背景和深层次原因,形成对舆情的有效预判;二是加强与涉检网络舆情直接关联人的沟通,详细、准确地掌握舆情的第一手资料。明确舆情关联人的真实意图,形成对舆情的实际察知,为科学研判和有效应对奠定基础;三是加强与网络舆情应对专家的沟通。掌握舆情研判方法,把握舆情发展规律,难以决断的舆情问题及时请教,确保对舆情现状、特点、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此外,舆情工作人员还要不断增强涉检网络舆情研判的敏锐性和洞察力。
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阶段,需要综合舆情的紧急程度、影响力度、网络关注度等因素,按轻重缓急把监测到的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紧急舆情、重大舆情、一般舆情三个级别,同时报请领导同意后,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置预案,积极抢占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与引导的先机。
二、涉检网络舆情应分级应对引导
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要在保障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基础上合法、有效、及时地进行。
(一)紧急舆情及时应对引导
涉检网络舆情的发生本身就具有突发性特点,常常因论坛的一个帖子、网站的一个博客、一则新闻而引起网友的关注,继而上升为一些网络媒体的头版头条,其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就如内蒙阿荣旗女检察长开豪车事件就是源于一篇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随后被各大网站转载,引起舆论高度的关注。
涉检网络紧急舆情是指在互联上迅速传播,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应对的涉检信息。“紧急”更加强调应对的紧迫程度,侧重于应对时间的紧急。通常情况下,涉检网络紧急舆情指向的事实中,伴有检察人员或检察机关明显的违法违纪或是违反检察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行为;或者事件本身事实不清,给广大网民无限猜疑的空间。紧急舆情若不及时处置,就会错失应对良机,就会对检察机关的形象或是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从程度上来说,不会太严重。
(二)重大舆情全力应对引导
涉检网络重大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事关检察机关工作全局、不有效应对将对检察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涉检网络信息。重大涉检网络舆情,通常要有传统的媒体作支撑,如比报纸的专题报导、电视的专题节目等。在应对引导重大涉检网络舆情时,要整合传传统的和新兴的媒体资源,坚持正面引导,把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空间统一起来,传达检察机关的声音和积极行动: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把宣传部门、政法委、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联合起来,因为重大涉检网络舆情在通常情况下,不单指向检察机关,行政、司法等机关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涉及。通过“两个整合”,形成立体的、全面的应对格局和态势,控制引导舆情,将反面舆情尽可能弱化并逐渐淡出网民视野。同时,积极向网民们展示检察机关在舆情事件指向相关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将进行的改革,展示检察机关正视不足、改变现实的信心和坚决,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化挑战为机遇,化不利为有利。
(三)一般舆情有序应对引导
涉检网络一般舆情,通常表现为网络上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控告、陈述,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个人看法,其没有明显的不利倾向,涉检事项没有违法和违反社会道德的表现,不会引起广大网民关注的言论。虽然一般舆情不紧急也不重大,但却是涉检网络舆情中数量最多的,也是涉检网络舆情应对的常规性工作。此类舆情的处置往往考验着检察机关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引导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不可小视。
(四)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引导的注意事项
一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超然,发表的舆情言论要有法律、政策依据,符合公平正 义的法治价值取向,符合社会道德取向;二是只要是非涉密事项,尽可能地依法、及时公开涉检网络舆情所指向的相关事实,还原事实真相,避免无端的猜疑而引发谣言四起的不利局面:三是由检察机关权威部门、权威人士不偏不倚地公开发表署名文章,召开记者招待会、署名回复网友疑问等形式表明立场,引导网络舆情朝着有利方向发展:四是充分沟通协调,把握原则、统一口径、统一规范,忌讳前后不一,各个领导说法不一,各部门言论不一;五是正确面对网络舆情的批评和褒扬,保持客观、理性、平和,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应对引导。化被动为主动。
三、构建应对引导涉检网络舆情长效机制
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是一项全新的、长期的、紧迫的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虚拟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只有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做到科学、规范、有序、有效。
(一)更新观念。增强危机意识
观念引导行动。在互联网空前发展、网民的权利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检察机关要树立“堵不如疏、盖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的舆情观念。正确看待民众意愿的表达,敢于接受、乐于接受民众的监督,居安思危,增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危机意识。主流观点认为,新时期处置设检网络舆情要树立三种意识:第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应对和引导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怨”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性。从全局着眼、从源头人手,积极应对和疏导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怨”;第二是树立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关注和引导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议”对推动政治民主、司法民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密切关注和引导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议”:第三是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尊重和沟通涉检网络舆情中的“民意”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责任,自觉接受和积极回应广大网民的监督。
(二)健全机制,有效应对引导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1_2名检察人员具体负责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研判、预警、应对、协调、总结等工作。编制紧张的检察机关,可以明确外宣部门或人员负责涉检舆情的常规工作,召集办公室、研究室及各业务部门内勤人员充实到小组中,每天利用上班后和下班前的一小段时间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工作,二是编制涉检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根据高检院《关于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和改进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统一的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未出台之前。结合实际,编制本院涉检网络舆情处置预案,详细规定涉检网络舆情的搜集方法、研判依据和各级别舆情的应对引导程序、办法等事项,以便涉检网络舆情工作人员能准确、高效地处置舆情;三是畅通涉检民意表达机制。部分涉检网络舆情是由于舆情关联人无法方便、合理、有效地表达诉求,感觉“无处伸冤”,从而借住网络媒体表达诉求。在网民的推波助澜下引发的。因此,检察机关要以设置举报邮箱、举报QQ、留言版等新兴的网络民意表达途径,配合传统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形式,畅通涉检民意表达机制。依法处理涉检民众诉求,科学分化部分涉检网络舆情的潜在危机。
(三)提升素质。依法履行职责
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客观、公正、理性、文明执法,是降低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治本之策。我们不难发现,云南躲猫猫事件是由于检察机关监督缺位而引发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内蒙女检察长豪车事件是由于检察人员违纪而引发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王妍毒打小学生事件是由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德而引发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只要我们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慈悲的目光对待民众,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涉检网络舆情危机事件自然得到根本的防治。
(四)认真总结,严格责任追究
在涉检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反思,不断提高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能力是开展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引导工作的必然要求。通过总结,一方面要严格追究在应对引导过程中,工作不力的涉检网络舆情工作人员的过错责任,从而不增强涉检网络舆情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推进应对引导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追究那些无中生有、故意造谣生事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要有“依法而治”的敏锐性和推动力,在必要的时候,要敢于以民事原告或刑事受害人的身份、甚至是法律监督者的身份站在涉检网络舆情危机事件诉讼的审判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