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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3年楼市发展,新“国五条”并没有打破屡调屡涨的尴尬,如何制定一个“健康”、“长效”的机制再次成为房地产发展的重要议程。
去年11月份,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于北京召开,其中保障房建设等问题被高度重视。权威人士透露,推进住宅产业化将是未来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中的重要内容,可能在保障房建设领域先行试水,最快或在2014年以地方试点的形式推出。这一系列政策,给了楼市调控政策一些具体定调。然而,一些地方屡现保障房“被骗购”、“被倒卖”等乱象,原本分给中低收入群体的“口粮”成了某些富人的“点心”。
南京8万余套保障房陆续交付
早在2010年,南京市四大保障房项目开始启动。分别为丁家庄、岱山、上坊、花岗四个片区,共计提供约8.2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是过去10年南京经适房开发规模的总和。目前,四大片区保障性住房总计338栋住宅目前已累计封顶324栋,占总数的95.8%,从2013年10月份开始,8万套、1000万m2保障房陆续交付。
就在去年11月26日,南京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严控土地价格、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等措施。调控政策中,尤其突出强调了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然而,就在去年上半年率先交付的丁家庄保障房片区,就有部分房源流入二手房市场,成交单价达到了1.1万元/m2。
不少保障房沦为“套利工具”
8.2万套,这一数字已接近南京市2013年全年的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
大规模保障房的建设是一个重大的利民工程,若是能够分配到真正有需要的人群的手中,至少可以解决城市底层居民的安居问题,对于高房价的抑制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就目前全国各地的保障房体系来说,在建设、分配、监管等各个环节仍存在很多难题。真正分配到保障房的“刚需”轮候家庭实际上并不很多,有大量的保障房被央企和机关占据,沦为“套利工具”。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倪鹏飞认为,现在的问题是住房保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过去保障房交易环节有明显的漏洞,象征性地交一些补偿就可以出手了,提供了套利空间。在准入环节也存在制度不严的问题,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了住房保障体系”。
财政部财税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分配环节政策执行出现异化,容易滋生不公与腐败。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国民收入统计和住房统计系统,往往不能为确定保障对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公平分配是生命线”
早在2012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便强调要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公平分配是‘生命线’,如果建好后分配不合理,就会损害低收入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失信于民”。
倪鹏飞亦表示,未来要完善这方面的制度,一定要采取封闭运行的体制——如果是出售或转让,首先要由政府回购,政府的转让对象应是其他的保障房轮候家庭,保障房不能再进入公开交易市场和商品房市场。在准入环节上也要加强制度的完善和监管。“保障房流通环节保持在封闭环境中运行,就不会有人想进入这个体系来牟利”。
“动这一块的难度会很大,因为触动很多权力机构和部门的利益。”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他同时担忧,保障房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目前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已经偏离了初衷,在保障房篮子里装了很多不是保障房的特殊资源,这对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和住房制度的改进和完善,都增加了难度。
2013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直指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他指出:
2012年,各级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128.74亿元,通过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筹资4667.67亿元。有57.99亿元专项资金被建设单位等挪作他用。有1.83万套住房被代建企业等违规出售,还有5333套被用于周转或出租等。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11.97万户的收入财产等超标或重复享受保障,涉及住房4.18万套、补贴1.74亿元。
住房保障体制亟待出台
对比2010年和2011年的审计报告,可以发现2012年的部分数据较前两年大幅增高。其中,2010年有8654套廉租住房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2011年有2.1万户保障对象存在收入财产超标、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等问题。
这3年来的数据显示,违规侵占保障房的情况正在快速增长,涨幅甚至已达十余倍。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大量的公务员“福利分房”和变相侵占保障房,是造成保障房违规分配增多的原因之一。应在严格审查保障房申请门槛的同时,废除公务员福利分房制度,抓紧出台住房保障法及建立保障房建设财政公示制度等实质的住房改革制度。
以深圳为例,深圳在2011年通过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其中最突出的一条便是,对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在通过此《修正草案》前,深圳对保障房申请造假者的处罚仅仅是罚金5000元、3年内不准再申请。比起骗购后获取的高额“回报”,这点力度的处罚让违规成本显得微不足道。
去年11月份,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于北京召开,其中保障房建设等问题被高度重视。权威人士透露,推进住宅产业化将是未来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中的重要内容,可能在保障房建设领域先行试水,最快或在2014年以地方试点的形式推出。这一系列政策,给了楼市调控政策一些具体定调。然而,一些地方屡现保障房“被骗购”、“被倒卖”等乱象,原本分给中低收入群体的“口粮”成了某些富人的“点心”。
南京8万余套保障房陆续交付
早在2010年,南京市四大保障房项目开始启动。分别为丁家庄、岱山、上坊、花岗四个片区,共计提供约8.2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是过去10年南京经适房开发规模的总和。目前,四大片区保障性住房总计338栋住宅目前已累计封顶324栋,占总数的95.8%,从2013年10月份开始,8万套、1000万m2保障房陆续交付。
就在去年11月26日,南京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严控土地价格、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等措施。调控政策中,尤其突出强调了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然而,就在去年上半年率先交付的丁家庄保障房片区,就有部分房源流入二手房市场,成交单价达到了1.1万元/m2。
不少保障房沦为“套利工具”
8.2万套,这一数字已接近南京市2013年全年的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
大规模保障房的建设是一个重大的利民工程,若是能够分配到真正有需要的人群的手中,至少可以解决城市底层居民的安居问题,对于高房价的抑制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就目前全国各地的保障房体系来说,在建设、分配、监管等各个环节仍存在很多难题。真正分配到保障房的“刚需”轮候家庭实际上并不很多,有大量的保障房被央企和机关占据,沦为“套利工具”。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倪鹏飞认为,现在的问题是住房保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过去保障房交易环节有明显的漏洞,象征性地交一些补偿就可以出手了,提供了套利空间。在准入环节也存在制度不严的问题,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了住房保障体系”。
财政部财税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分配环节政策执行出现异化,容易滋生不公与腐败。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国民收入统计和住房统计系统,往往不能为确定保障对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公平分配是生命线”
早在2012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便强调要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公平分配是‘生命线’,如果建好后分配不合理,就会损害低收入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失信于民”。
倪鹏飞亦表示,未来要完善这方面的制度,一定要采取封闭运行的体制——如果是出售或转让,首先要由政府回购,政府的转让对象应是其他的保障房轮候家庭,保障房不能再进入公开交易市场和商品房市场。在准入环节上也要加强制度的完善和监管。“保障房流通环节保持在封闭环境中运行,就不会有人想进入这个体系来牟利”。
“动这一块的难度会很大,因为触动很多权力机构和部门的利益。”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他同时担忧,保障房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目前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已经偏离了初衷,在保障房篮子里装了很多不是保障房的特殊资源,这对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和住房制度的改进和完善,都增加了难度。
2013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直指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他指出:
2012年,各级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128.74亿元,通过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筹资4667.67亿元。有57.99亿元专项资金被建设单位等挪作他用。有1.83万套住房被代建企业等违规出售,还有5333套被用于周转或出租等。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11.97万户的收入财产等超标或重复享受保障,涉及住房4.18万套、补贴1.74亿元。
住房保障体制亟待出台
对比2010年和2011年的审计报告,可以发现2012年的部分数据较前两年大幅增高。其中,2010年有8654套廉租住房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2011年有2.1万户保障对象存在收入财产超标、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等问题。
这3年来的数据显示,违规侵占保障房的情况正在快速增长,涨幅甚至已达十余倍。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大量的公务员“福利分房”和变相侵占保障房,是造成保障房违规分配增多的原因之一。应在严格审查保障房申请门槛的同时,废除公务员福利分房制度,抓紧出台住房保障法及建立保障房建设财政公示制度等实质的住房改革制度。
以深圳为例,深圳在2011年通过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其中最突出的一条便是,对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在通过此《修正草案》前,深圳对保障房申请造假者的处罚仅仅是罚金5000元、3年内不准再申请。比起骗购后获取的高额“回报”,这点力度的处罚让违规成本显得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