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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课程评价对课程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和质量监控的作用。评价的目的功能、评价的目标体系和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响着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影响着课程功能的转向与落实。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对课程的结构、功能、资源、权利等各个方面重新进行思考和定位。
关键词:初中 音乐 教学评价 原则
在展开一系列轰轰烈烈的课程改革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意识到实现课程变革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和评价工作模式。因此,课程评价改革成为世界各国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是:
1.评价内容过多倚重学科知识、书本知识,而忽视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情绪、态度和习惯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2.评价标准过多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略了个体差异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
3.评价方法以传统的考试方法为主,过多地倚重量化的结果,而很少采用体现新评价思想的质性的评价手段与方法。
4.评价主体中被评价者仍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基本上没有形成教师、家长、学生、管理者等多主体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模式。
5.评价重心过于关注结果,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没有形成真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不能很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新课程音乐教学评价应体现以下四个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导向性原则是以教学目标、方向为基准,通过评价引导音乐教学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音乐课程教学评价对于学生来讲是教育过程的一个环节,应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体现“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学习上的进步,发现和发展自己音乐的潜能,建立学习音乐的自信心,促进音乐审美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和提高。音乐教学评价还要求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它是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良好的教师素质,不仅是有效教育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生学习的直接内容,是有效的教育工具或手段。教师的品格意志、道德面貌、情感态度、学识能力和言行举止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具有巨大的教育价值。教学评价要有利于音乐教师进一步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认识自己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之处,扬长补短,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在注重自身业务修养与师德修养的同时,真正做到教书育人。音乐课程教学评价对于学校和有关教育领导部门来讲首要任务是明确评价的内容和标准,知道判断一所学校是好是差的关键和有效的指标是什么。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好学校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必然以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为指标,因此,对学校的评价会给学生和教师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导向作用,必须对学校评价及其改革给予高度重视。学校和有关教育领导部门还应加强和改进对学校音乐教学工作的领导,以促进音乐课程的发展。
(二)科学性原则
评价的科学性原则应符合音乐教学的规律,反映音乐学科的教学特点,体现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评价指标应有独立的科学含义和相对独立的内容。科学地确定各项评价项目及其权重,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估一堂课的教学质量,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
审美教育规律。如在对学生的评价中,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层次、遗传和先天素质的影响、学习态度等多种因素,因人而异地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以促进学生的进步和身心发展。对教师的评价要关注教师的背景和基础,关注教师的个体差异,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体现教师教学表现和水平的资料,建立科学的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激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提升。
(三)整体性原则
评价的整体性原则要求评价要从课堂整体效益出发,全面地、全过程地考查课堂教学的总体效果。无论是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还是评价学校音乐教学工作,都必须从整体出发,全面地评价音乐学习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个领域。在对学生的评价中要注重音乐
能力的整体发展,无论是唱、奏、听等,都应从整体的审美能力高度去评价学生,而不是从某个单项的技能去评价学生,这样才能对学生的音乐能力作出全面评价。还要注重学生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因为音乐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在
音乐评价中,应从整体出发,观其素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全面和谐发展,如语言能力、反应能力、记忆能力、交际能力等都可列入评价范围。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其进步与发展,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的作用。
(四)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可操作性原则是指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明晰,具有可操作性,在实际运用中便于推广。特别是对于学生音乐学习的评价,课程标准提出了很多具有时代特点,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教师要在深刻理解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将课程标准与教育教学实际相结合,提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如:在教学活动中的情感激励性评价(即随堂评价),可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和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举行“班级音乐会”,展示师生音乐作品、音乐表演等,将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形成良好的评价氛围;可建立“我的音乐夹”,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应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融自评、互评和他评为一体,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氛围。
关键词:初中 音乐 教学评价 原则
在展开一系列轰轰烈烈的课程改革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意识到实现课程变革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和评价工作模式。因此,课程评价改革成为世界各国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是:
1.评价内容过多倚重学科知识、书本知识,而忽视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情绪、态度和习惯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2.评价标准过多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略了个体差异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
3.评价方法以传统的考试方法为主,过多地倚重量化的结果,而很少采用体现新评价思想的质性的评价手段与方法。
4.评价主体中被评价者仍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基本上没有形成教师、家长、学生、管理者等多主体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模式。
5.评价重心过于关注结果,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没有形成真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不能很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新课程音乐教学评价应体现以下四个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导向性原则是以教学目标、方向为基准,通过评价引导音乐教学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音乐课程教学评价对于学生来讲是教育过程的一个环节,应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体现“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学习上的进步,发现和发展自己音乐的潜能,建立学习音乐的自信心,促进音乐审美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和提高。音乐教学评价还要求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它是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良好的教师素质,不仅是有效教育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生学习的直接内容,是有效的教育工具或手段。教师的品格意志、道德面貌、情感态度、学识能力和言行举止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具有巨大的教育价值。教学评价要有利于音乐教师进一步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认识自己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之处,扬长补短,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在注重自身业务修养与师德修养的同时,真正做到教书育人。音乐课程教学评价对于学校和有关教育领导部门来讲首要任务是明确评价的内容和标准,知道判断一所学校是好是差的关键和有效的指标是什么。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好学校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必然以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为指标,因此,对学校的评价会给学生和教师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导向作用,必须对学校评价及其改革给予高度重视。学校和有关教育领导部门还应加强和改进对学校音乐教学工作的领导,以促进音乐课程的发展。
(二)科学性原则
评价的科学性原则应符合音乐教学的规律,反映音乐学科的教学特点,体现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评价指标应有独立的科学含义和相对独立的内容。科学地确定各项评价项目及其权重,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估一堂课的教学质量,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
审美教育规律。如在对学生的评价中,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层次、遗传和先天素质的影响、学习态度等多种因素,因人而异地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以促进学生的进步和身心发展。对教师的评价要关注教师的背景和基础,关注教师的个体差异,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体现教师教学表现和水平的资料,建立科学的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激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提升。
(三)整体性原则
评价的整体性原则要求评价要从课堂整体效益出发,全面地、全过程地考查课堂教学的总体效果。无论是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还是评价学校音乐教学工作,都必须从整体出发,全面地评价音乐学习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个领域。在对学生的评价中要注重音乐
能力的整体发展,无论是唱、奏、听等,都应从整体的审美能力高度去评价学生,而不是从某个单项的技能去评价学生,这样才能对学生的音乐能力作出全面评价。还要注重学生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因为音乐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在
音乐评价中,应从整体出发,观其素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全面和谐发展,如语言能力、反应能力、记忆能力、交际能力等都可列入评价范围。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其进步与发展,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的作用。
(四)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可操作性原则是指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明晰,具有可操作性,在实际运用中便于推广。特别是对于学生音乐学习的评价,课程标准提出了很多具有时代特点,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教师要在深刻理解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将课程标准与教育教学实际相结合,提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如:在教学活动中的情感激励性评价(即随堂评价),可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和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举行“班级音乐会”,展示师生音乐作品、音乐表演等,将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形成良好的评价氛围;可建立“我的音乐夹”,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应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融自评、互评和他评为一体,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