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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美国黑人文坛的重要作家理查德·赖特作品以自然主义风格见长,但是在其短篇小说中,作者在秉承其一贯的自然主义风格的同时,在刻画人物心理、运用象征技巧以及对时空体的处理上,又都表现出现代主义风格的影响。本文从分析短篇小说《即将成人》的现代主义艺术风格入手,结合黑人社会历史研究视角,解析赖特短篇小说艺术风格背后的民族主题。
关键词:理查德·赖特 短篇小说 现代主义艺术风格 民族主题
理查德·赖特被誉为“第二次黑人文艺复兴的先驱”。他的小说创作基本沿袭了自然主义风格,但在刻画人物心理、运用象征技巧、以及对时间与空间的处理上,都不乏现代主义风格的影响,短篇小说《即将成人》就是赖特将自然主义与现代主义风格融于一体的代表。本文将从上述几方面入手,分析小说《即将成人》的艺术风格,探析小说风格对深化主题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 小说的自然主义元素
“1940年代美国黑人小说的创作在控诉和鞭挞美国社会对黑人民族压迫的基础上……更注意探索人类在当代社会,特别是当代美国社会中的生存与斗争问题。这种创作主题的双重性和强烈的社会意识是美国40年代黑人文学的一个显著特征。”(乔国强,1999:63-69)
《即将成人》的创作虽然晚于40年代,但它仍然延续了40年代黑人文学的特征。整个小说从故事背景、人物塑造、人物语言到民族主题都打着“黑人小说”的烙印,同时包含赖特自然主义小说主题的核心元素,即隔绝的环境,生物遗传的缺失,因恐惧而非欲望驱使,充满希望的结局而非悲剧,以及对人性的肯定。
小说背景是美国南方的一个乡村。作者对地名与年代的模糊处理,使叙事背景具有普遍性与代表性,读者会自然联想到南方奴隶制种植园经济传统,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以及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美国南方社会从农业经济向工业化、资本主义经济转型,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和压力被白人社会转嫁到黑人身上,在种族隔离的环境中,黑人继续遭受着白人的奴役、剥削和种族仇杀带来的恐惧。
在此背景下,小说主人公戴维身上既有所有17岁少年的影子,又有黑人少年独特的成长经历,他对生活不满,想极力挣脱束缚、获得尊重。在被隔离、缺乏安全感的环境中,他渴望拥有一把枪来改变一切。从骗钱买枪、不小心射杀农场主的骡子、埋枪毁证到离家出走,戴维在付出谎言和恐惧的代价后,主体意识觉悟,最终得到成长。
19世纪社会达尔文主义被种族主义者扭曲并用以支持其种族歧视论调,他们认为黑人是劣等种族,生来智力缺陷。在杂货店老板老乔眼中,戴维就是个半人的幼童。在关于买枪的初次交谈中,他们所使用的两种语言(黑人英语与标准英语)的转换反映出二人在年龄、地位、阅历及种族方面的差异。黑人英语映射出戴维的无知与卑微,显然乔拥有主导地位和强势话语权,这反映出白人的种族主导地位与黑人被歧视、压迫的境遇。作者对故事中的骡子事件也是借助语码转换刻画奴隶主/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形象,这使其叙事具有典型的自然主义特点,使小说就像“整理文件般地记录被社会褫夺了权利的下层人的遗传和生存环境的资料”(乔国强, 1999:63-69)。
二 人物心理之“枪”
枪是小说的一个重要线索,它折射出几个主要人物不同的心理面貌。
枪的意象具有善恶对立的二元性,它反映持枪者内心的善恶。在戴维看来,枪是成熟、力量、尊严、男子汉气质的标志,可以驱散他内心的恐惧,但也让他潜意识中产生犯罪感,暴露出内心隐藏的恶与暴力。当真正拥有枪后,他意识到“这种枪可以杀死任何人,不管黑人还是白人”(王誉公,1997:594)
戴维这种心理与赖特塑造的另两个人物(《土生子》中的别格、《大小子离家》中的“大小子”)心理非常相似,枪支折射出他们内心共同潜藏的暴戾,与其对白人的仇恨。别格将杀人作为一种存在方式,戴维还有一丝软弱。残酷的生活环境释放了人物内心之恶,扭曲其心理。戴维射杀骡子时想到白人农场主,因此,这个事件就不单纯是失误,而是环境造就人物的必然行为。
买枪的钱是母亲资助。她从反对到改变想法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认为爸爸“倒是需要”一支枪。她向丈夫隐瞒买枪之事,但骡子事件爆发后,却不计后果地揭穿戴维的谎言。此处,枪反映出戴维家庭中的权力结构:妈妈认为爸爸需要枪,表明她内心缺乏安全感,不认为丈夫具有保护力,她对儿子既宠溺又不负责任,甚至在关键时刻“出卖”他。家庭中,父亲——成年男性的存在犹如影子、名存实亡,真正拥有权威、掌握财权的是母亲。
戴维的家庭与社会学家弗雷泽眼中“病态的”黑人家庭别无二致:奴隶制时期,随意的奴隶买卖破坏黑人家庭结构,造成其家庭中丈夫—父亲席位缺失,男性无法承担社会赋予的性别角色,女家长成为家庭主导,由此导致黑人家庭失序,性别角色倒置,进而造成黑人男性气质被“社会阉割”。戴维家中,妈妈扮演着黑人“女家长”的角色,她与南方种族社会一起对丈夫和儿子实施了阉割,造成儿子性格懦弱、丈夫暴戾而无为。由此可见赖特对黑人女性的丑化。
枪还联系着另一个人物——商店老板乔。乔是故事中隐藏的叙事动力,他的讥诮、引诱推动着戴维买枪事件的发展,他在明知枪支危险、戴维不成熟的情况下仍售枪给他,其行为使故事朝悲剧方向发展。由此,乔主导故事发展的方向,他甚至主导着戴维命运发展的方向,他扮演着撒旦的角色。
小说中“枪”还具有镜像功能,它折射出影响戴维命运的几股力量:有对力量与尊严的向往、诱惑和危机,也有残酷现实,它们构成戴维成长中的“镜像阶段”,“这一发展是作为给以整个的个体形成史以不可磨灭的影响的时间辩证法而经历着的。”(拉康,2001:89-97)赖特将精神分析方法用于对人物心理发展的刻画中,技巧之高明,由此可窥一斑。 三 “骡子”的象征意义
美国黑人学者盖茨说过,“美国黑人传统中开始阶段就是隐喻性的……这是他们在白人文化压抑中求生存的一种基本方式。”(Gates,1984)黑人表意概念在本质上融合了一种民俗概念的意义或要旨,词典中的词条常常不能作充分的解释,或者这种意义超出了那些解释。恭维的话可能用一种暖昧的方式表达。一句特定的话在一定语境中可能是一种侮辱,而在另一种语境中却不是。表面上提供消息的话语,在意图上可能是要劝导某人。这样听话者被迫注意在言语事件中——在话语的整个宇宙中所有带有象征系统的潜在意义(Gates,1983:685-723)。
小说《即将成人》中,“骡子”是一个最典型的象征。
起初骡子是戴维的工作伙伴和社会地位的象征符号,他们同样受到剥削。误射骡子时,戴维感到惶恐、愧疚,这是他对骡子的伙伴情感的表露。但骡子又是白人农场主的财产、剥削黑人劳动的工具,因此死骡子与戴维形成对立关系,这是戴维原谅自己杀骡子行为的根本。当戴维意识到“他们像对待牲口一样对待我……”时,其主体意识中将自己等同于骡子,这使他认识到自己受剥削的现实并萌发反抗、逃离的想法。
骡子的象征义随戴维处境的变化而变化。骡子与戴维具有相同阶级属性,从同盟、对立到一体化统一的过程中,戴维的成长愿望发展为主体意识的觉悟、对自由的渴望和行动。因此,戴维的出走行为不能被视为逃避行为,而是他追求尊严、力量与自由的自觉行为。骡子的死亡,象征着戴维天真蒙昧状态的结束。
骡子是一种杂交无生育能力的家畜,终生受人奴役,它隐喻黑人的历史与现实地位——奴隶制从多个维度瓦解非洲文化与美国黑人间的纽带,并在对黑人的重塑中,以美国化价值体系同化他们又以种族主义使其边缘化。黑人文化的“无根”性(杜波伊斯语)与“骡子”意象吻合。赖特借戴维之手杀死骡子,使故事具有黑人民族主义的抗争意义,其意在于黑人从社会体制与精神层面摆脱白人的双重奴役,重建黑人文化与命运。
四 昼与夜连接的时间与空间
现代主义作家常常打破传统小说的时空表现形式,通过有限空间、时间碎片、不确定的时空等手段进行叙事、表现意识涌动、心理变化等。赖特小说的时间、空间手法更具现实主义风格,但也不乏现代主义技巧的运用。小说故事发生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约24小时内),人物命运在这段有限时间里起伏跌宕,昼与夜将小说划分为两个对立统一的叙事时间与空间。
黑夜里,戴维有相对独立的主体空间,主体意识萌动,他思考个人尊严、力量与男子汉气质的问题,这时他是自由而勇敢的;在白天,戴维要继续忍受奴役和剥削,这时他是幼稚又怯懦的。白天是个模糊的时间概念,它使戴维在外部世界的广阔空间扮演客体、弱者的角色。白天见证历史的延续,奴隶制和种族主义的阴影构成戴维生存的困境。白天以骡子的死亡结束,它意味着一切旧秩序将被打破。
黑夜再次降临时,戴维获得觉悟,他要摆脱被奴役的命运、跳上了去伊利诺斯的火车。他的生存空间从家庭、商店扩展到田野、山顶、苍穹之下和象征着自由的北方。这时,作者将时间、空间与人物的主体意识联系起来。由此,昼与夜的对立被打破,宿命与反抗、束缚与自由的对立被打破,戴维的出走使二者走向统一。小说更意味深长的是,戴维所代表的黑人族群的命运转变。
小说结尾提到的伊利诺斯州首府芝加哥市有“神许之地”之称,是20世纪初黑人大迁徙的主要目的地之一,1910-1920年间,该市黑人增加了148%(陈奕平,1999:109-125)。很多黑人移民和戴维一样,来自南方,年轻、无知、渴望尊严和自由,满怀憧憬。因此,去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无论对戴维还是对黑人族群而言,都具有出埃及记的蕴意。
巴赫金著名的时空体概念认为,“空间和时间的不可分割……时间在这里(指文学艺术领域)浓缩、凝聚,变成艺术上可见的东西;空间则趋向紧张,被卷入时间、情节、历史的运动之中。”在这篇小说中,昼与夜、南方乡村与伊利诺斯构成小说的时空体,是戴维命运改变的场,而这改变源自历史与环境积聚下黑人民族与命运抗争的爆发力,通过时空体,赖特表达的是黑人民族对历史与命运的抗争。
五 结语
英国文艺评论家洛奇曾说过,小说家能找到一条深入人物内心隐曲之处的秘密通道(戴·洛奇,1999:1-13)。戴维满怀反抗,作者以自然主义与现代主义相结合的风格,通过人物传达黑人民族的反抗,这秉承了作家“抗争小说”一贯的民族主题。
注:本文系为2012年宁夏高等学校科研项目“麦考特小说的文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号:NGY2012100。
参考文献:
[1] 陈奕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20年代美国黑人大迁徙运动》,《美国研究》,1999年第4期。
[2] 戴·洛奇,张玲等译:《小说的艺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3] 拉康,褚孝泉译:《拉康选集》,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
[4] 乔国强:《美国40年代黑人文学》,《国外文学》,1999年第3期。
[5] 王誉公主编:《美国经典短篇小说选》,漓江出版社,1997年版。
[6] Henry Louis Gates,Jr.The“Blackness of Blackness”:A Critique of the Sign and the Signifying Monkey.Critical Inquiry[J],Vol.9,No.4(Jun.1983),pp.685-723.
[7] Henry Louis Gates,Jr.ed.Black Literature and Literary Theory[C].New York:Methuen,1984.
(王晓华,北方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理查德·赖特 短篇小说 现代主义艺术风格 民族主题
理查德·赖特被誉为“第二次黑人文艺复兴的先驱”。他的小说创作基本沿袭了自然主义风格,但在刻画人物心理、运用象征技巧、以及对时间与空间的处理上,都不乏现代主义风格的影响,短篇小说《即将成人》就是赖特将自然主义与现代主义风格融于一体的代表。本文将从上述几方面入手,分析小说《即将成人》的艺术风格,探析小说风格对深化主题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 小说的自然主义元素
“1940年代美国黑人小说的创作在控诉和鞭挞美国社会对黑人民族压迫的基础上……更注意探索人类在当代社会,特别是当代美国社会中的生存与斗争问题。这种创作主题的双重性和强烈的社会意识是美国40年代黑人文学的一个显著特征。”(乔国强,1999:63-69)
《即将成人》的创作虽然晚于40年代,但它仍然延续了40年代黑人文学的特征。整个小说从故事背景、人物塑造、人物语言到民族主题都打着“黑人小说”的烙印,同时包含赖特自然主义小说主题的核心元素,即隔绝的环境,生物遗传的缺失,因恐惧而非欲望驱使,充满希望的结局而非悲剧,以及对人性的肯定。
小说背景是美国南方的一个乡村。作者对地名与年代的模糊处理,使叙事背景具有普遍性与代表性,读者会自然联想到南方奴隶制种植园经济传统,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以及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美国南方社会从农业经济向工业化、资本主义经济转型,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和压力被白人社会转嫁到黑人身上,在种族隔离的环境中,黑人继续遭受着白人的奴役、剥削和种族仇杀带来的恐惧。
在此背景下,小说主人公戴维身上既有所有17岁少年的影子,又有黑人少年独特的成长经历,他对生活不满,想极力挣脱束缚、获得尊重。在被隔离、缺乏安全感的环境中,他渴望拥有一把枪来改变一切。从骗钱买枪、不小心射杀农场主的骡子、埋枪毁证到离家出走,戴维在付出谎言和恐惧的代价后,主体意识觉悟,最终得到成长。
19世纪社会达尔文主义被种族主义者扭曲并用以支持其种族歧视论调,他们认为黑人是劣等种族,生来智力缺陷。在杂货店老板老乔眼中,戴维就是个半人的幼童。在关于买枪的初次交谈中,他们所使用的两种语言(黑人英语与标准英语)的转换反映出二人在年龄、地位、阅历及种族方面的差异。黑人英语映射出戴维的无知与卑微,显然乔拥有主导地位和强势话语权,这反映出白人的种族主导地位与黑人被歧视、压迫的境遇。作者对故事中的骡子事件也是借助语码转换刻画奴隶主/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形象,这使其叙事具有典型的自然主义特点,使小说就像“整理文件般地记录被社会褫夺了权利的下层人的遗传和生存环境的资料”(乔国强, 1999:63-69)。
二 人物心理之“枪”
枪是小说的一个重要线索,它折射出几个主要人物不同的心理面貌。
枪的意象具有善恶对立的二元性,它反映持枪者内心的善恶。在戴维看来,枪是成熟、力量、尊严、男子汉气质的标志,可以驱散他内心的恐惧,但也让他潜意识中产生犯罪感,暴露出内心隐藏的恶与暴力。当真正拥有枪后,他意识到“这种枪可以杀死任何人,不管黑人还是白人”(王誉公,1997:594)
戴维这种心理与赖特塑造的另两个人物(《土生子》中的别格、《大小子离家》中的“大小子”)心理非常相似,枪支折射出他们内心共同潜藏的暴戾,与其对白人的仇恨。别格将杀人作为一种存在方式,戴维还有一丝软弱。残酷的生活环境释放了人物内心之恶,扭曲其心理。戴维射杀骡子时想到白人农场主,因此,这个事件就不单纯是失误,而是环境造就人物的必然行为。
买枪的钱是母亲资助。她从反对到改变想法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认为爸爸“倒是需要”一支枪。她向丈夫隐瞒买枪之事,但骡子事件爆发后,却不计后果地揭穿戴维的谎言。此处,枪反映出戴维家庭中的权力结构:妈妈认为爸爸需要枪,表明她内心缺乏安全感,不认为丈夫具有保护力,她对儿子既宠溺又不负责任,甚至在关键时刻“出卖”他。家庭中,父亲——成年男性的存在犹如影子、名存实亡,真正拥有权威、掌握财权的是母亲。
戴维的家庭与社会学家弗雷泽眼中“病态的”黑人家庭别无二致:奴隶制时期,随意的奴隶买卖破坏黑人家庭结构,造成其家庭中丈夫—父亲席位缺失,男性无法承担社会赋予的性别角色,女家长成为家庭主导,由此导致黑人家庭失序,性别角色倒置,进而造成黑人男性气质被“社会阉割”。戴维家中,妈妈扮演着黑人“女家长”的角色,她与南方种族社会一起对丈夫和儿子实施了阉割,造成儿子性格懦弱、丈夫暴戾而无为。由此可见赖特对黑人女性的丑化。
枪还联系着另一个人物——商店老板乔。乔是故事中隐藏的叙事动力,他的讥诮、引诱推动着戴维买枪事件的发展,他在明知枪支危险、戴维不成熟的情况下仍售枪给他,其行为使故事朝悲剧方向发展。由此,乔主导故事发展的方向,他甚至主导着戴维命运发展的方向,他扮演着撒旦的角色。
小说中“枪”还具有镜像功能,它折射出影响戴维命运的几股力量:有对力量与尊严的向往、诱惑和危机,也有残酷现实,它们构成戴维成长中的“镜像阶段”,“这一发展是作为给以整个的个体形成史以不可磨灭的影响的时间辩证法而经历着的。”(拉康,2001:89-97)赖特将精神分析方法用于对人物心理发展的刻画中,技巧之高明,由此可窥一斑。 三 “骡子”的象征意义
美国黑人学者盖茨说过,“美国黑人传统中开始阶段就是隐喻性的……这是他们在白人文化压抑中求生存的一种基本方式。”(Gates,1984)黑人表意概念在本质上融合了一种民俗概念的意义或要旨,词典中的词条常常不能作充分的解释,或者这种意义超出了那些解释。恭维的话可能用一种暖昧的方式表达。一句特定的话在一定语境中可能是一种侮辱,而在另一种语境中却不是。表面上提供消息的话语,在意图上可能是要劝导某人。这样听话者被迫注意在言语事件中——在话语的整个宇宙中所有带有象征系统的潜在意义(Gates,1983:685-723)。
小说《即将成人》中,“骡子”是一个最典型的象征。
起初骡子是戴维的工作伙伴和社会地位的象征符号,他们同样受到剥削。误射骡子时,戴维感到惶恐、愧疚,这是他对骡子的伙伴情感的表露。但骡子又是白人农场主的财产、剥削黑人劳动的工具,因此死骡子与戴维形成对立关系,这是戴维原谅自己杀骡子行为的根本。当戴维意识到“他们像对待牲口一样对待我……”时,其主体意识中将自己等同于骡子,这使他认识到自己受剥削的现实并萌发反抗、逃离的想法。
骡子的象征义随戴维处境的变化而变化。骡子与戴维具有相同阶级属性,从同盟、对立到一体化统一的过程中,戴维的成长愿望发展为主体意识的觉悟、对自由的渴望和行动。因此,戴维的出走行为不能被视为逃避行为,而是他追求尊严、力量与自由的自觉行为。骡子的死亡,象征着戴维天真蒙昧状态的结束。
骡子是一种杂交无生育能力的家畜,终生受人奴役,它隐喻黑人的历史与现实地位——奴隶制从多个维度瓦解非洲文化与美国黑人间的纽带,并在对黑人的重塑中,以美国化价值体系同化他们又以种族主义使其边缘化。黑人文化的“无根”性(杜波伊斯语)与“骡子”意象吻合。赖特借戴维之手杀死骡子,使故事具有黑人民族主义的抗争意义,其意在于黑人从社会体制与精神层面摆脱白人的双重奴役,重建黑人文化与命运。
四 昼与夜连接的时间与空间
现代主义作家常常打破传统小说的时空表现形式,通过有限空间、时间碎片、不确定的时空等手段进行叙事、表现意识涌动、心理变化等。赖特小说的时间、空间手法更具现实主义风格,但也不乏现代主义技巧的运用。小说故事发生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约24小时内),人物命运在这段有限时间里起伏跌宕,昼与夜将小说划分为两个对立统一的叙事时间与空间。
黑夜里,戴维有相对独立的主体空间,主体意识萌动,他思考个人尊严、力量与男子汉气质的问题,这时他是自由而勇敢的;在白天,戴维要继续忍受奴役和剥削,这时他是幼稚又怯懦的。白天是个模糊的时间概念,它使戴维在外部世界的广阔空间扮演客体、弱者的角色。白天见证历史的延续,奴隶制和种族主义的阴影构成戴维生存的困境。白天以骡子的死亡结束,它意味着一切旧秩序将被打破。
黑夜再次降临时,戴维获得觉悟,他要摆脱被奴役的命运、跳上了去伊利诺斯的火车。他的生存空间从家庭、商店扩展到田野、山顶、苍穹之下和象征着自由的北方。这时,作者将时间、空间与人物的主体意识联系起来。由此,昼与夜的对立被打破,宿命与反抗、束缚与自由的对立被打破,戴维的出走使二者走向统一。小说更意味深长的是,戴维所代表的黑人族群的命运转变。
小说结尾提到的伊利诺斯州首府芝加哥市有“神许之地”之称,是20世纪初黑人大迁徙的主要目的地之一,1910-1920年间,该市黑人增加了148%(陈奕平,1999:109-125)。很多黑人移民和戴维一样,来自南方,年轻、无知、渴望尊严和自由,满怀憧憬。因此,去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无论对戴维还是对黑人族群而言,都具有出埃及记的蕴意。
巴赫金著名的时空体概念认为,“空间和时间的不可分割……时间在这里(指文学艺术领域)浓缩、凝聚,变成艺术上可见的东西;空间则趋向紧张,被卷入时间、情节、历史的运动之中。”在这篇小说中,昼与夜、南方乡村与伊利诺斯构成小说的时空体,是戴维命运改变的场,而这改变源自历史与环境积聚下黑人民族与命运抗争的爆发力,通过时空体,赖特表达的是黑人民族对历史与命运的抗争。
五 结语
英国文艺评论家洛奇曾说过,小说家能找到一条深入人物内心隐曲之处的秘密通道(戴·洛奇,1999:1-13)。戴维满怀反抗,作者以自然主义与现代主义相结合的风格,通过人物传达黑人民族的反抗,这秉承了作家“抗争小说”一贯的民族主题。
注:本文系为2012年宁夏高等学校科研项目“麦考特小说的文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号:NGY2012100。
参考文献:
[1] 陈奕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20年代美国黑人大迁徙运动》,《美国研究》,1999年第4期。
[2] 戴·洛奇,张玲等译:《小说的艺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3] 拉康,褚孝泉译:《拉康选集》,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
[4] 乔国强:《美国40年代黑人文学》,《国外文学》,1999年第3期。
[5] 王誉公主编:《美国经典短篇小说选》,漓江出版社,1997年版。
[6] Henry Louis Gates,Jr.The“Blackness of Blackness”:A Critique of the Sign and the Signifying Monkey.Critical Inquiry[J],Vol.9,No.4(Jun.1983),pp.685-723.
[7] Henry Louis Gates,Jr.ed.Black Literature and Literary Theory[C].New York:Methuen,1984.
(王晓华,北方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