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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伴随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涉外会计管理核算会基于会计环境的发展转变通过不断探索实现创新发展。同时涉外会计相关业务问题的实践管理处置应科学依据相对较为成熟的行业会计规范,进而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本文基于涉外会计伴随市场环境的更新发展应对相关业务问题策略展开探讨,就处理外贸企业抵减差额增值税问题、信用证问题及生产阶段减免税产生的外销产品影响进行了科学探讨,对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升企业涉外会计处置业务规范性、优化企业防范风险、处置会计问题综合能力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 涉外会计 业务问题 处置
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逐步深入及会计环境的更新转变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实现了规范化建设并逐步融入世界经济领域范畴,进一步令我国履行的涉外业务呈现日渐放开、日趋多元化趋势。加之经济体制更新转变步伐的深入、科技信息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各类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持续更新,为快速、良好的适应经济环境、会计环境的不断丰富变化,人们越来越关注于报告衍生工具问题,将理论知识视为基础的各类无形资产也逐步变为未来企业市场价值与现金流量的关键所在。而原本一些从属于企业自身的特有会计业务问题则会变得更具有普遍大众化的意义。因此本文对一些企业涉外会计业务中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展开进一步深入探讨,意图在类似问题上能够良好的形成相对成熟、科学的会计业务规范,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1.处理外贸企业抵减差额增值税问题
依据现行我国有关税法规范规定,对于加工进料复出口的企业进口材料应主体实行海关备查登记制度,同时一般来讲企业相关进口材料应予以缴纳的各项增值税实际上可不进行缴纳,而是由国家税务部门与海关实施登记,直至通过该进口材料的应用生产完成的产品实施复出口时,将其直接与出口退税进行抵减。例如,出口退税大于进口环节增值税时给予退税,反之则将其差额计入出口销售成本。基于海关部门对各类进口材料成本与数量具有较严格的监管机制,在核销抵税与进口登记环节中一般不会在冲减核实价款额环节出现问题,然而在我国现行多重出口不同退税率统一并存的模式前提下,经过进口材料的加工并产出成品后,其出口现行退税率相比于应缴纳进口材料的具体增值税率则很有可能产生动态变化,由此引发的增值税欠缴数额超出应收抵减的出口退税具体差额,到底应是与销售出口产品的成本相冲减还是应与材料进口成本相冲减,在涉外会计实务中则呈现出标准不一、方式不同的做法。一般来讲增值税从属于价外税范畴,其增值税的欠缴并不直接关联于实际进口材料的成本,引发增值税出现差额抵减的主体原因则在于各类外贸企业现实经营中划分为出口产品与原料进口两层次业务后,其实施计税的对象与依据将会产生相应变化。由另一层面进行理解予以我们则可明确出口产品涵盖了进口原料,由于没有进行增值税缴纳,那么也就不涉及出口退税了,即不会由于不足退税进行销售产品成本的调整。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外贸企业在加工进料而后复出口形成的抵减增值税差额应进行出口销售产品成本的冲减,这样才较为适宜。另外我国企业在货物进口中支付价款结算及增值税缴纳环节由于实施收款主体的差异性,虽两者间包含一定的客观联系性,然而却未必一定有所衔接,一旦由海关确定的个别增值税计价不同于实际进口货物结算价时,则依据进口货物标准价形成的差额增值税则在所难免。而后我们需注意两类要点问题,首先是纳税申报增值税阶段,为有效保障抵扣联与申报表的良好一致性,我们应按照海关明确的数额进行货物购进价款的统计。另一个问题则属于较为特殊的状况,当海关明确的货价计税高出实际货物的销售价格时,从单项货物来讲体现了进项税超出销项税特征,然而考虑到同商品正常削价在原因和程序上包含的实质性差异,笔者认为该类倒挂进销项仅能由他类销项高于进项的销售商品实施良好的抵补。
2.信用证问题
当前,我国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信用保证金应列于核算他类货币资金科目之外,对已经开出且没有到达期限的各类企业信用证应否按会计规定实施处理则尚未形成统一明确规定。一般来讲企业通常不会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同时也较少将适当披露体现于会计报表附注事项中,而是仅仅将其备查登记至备查簿中。然而由会计信息有用性决策与要素定义角度来看,该类处理方式显然包含一定不妥性,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商讨。企业首先向银行提出信用证开设申请,并依据一定比例信用证额度进行保证金缴存,一方面我们可将其视为履行的涉外合同承诺,而从另一层面则应认为其实际上是履行合同的开始,不仅会即时引发资金实际运动,还会隐含资金的未来运动。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申请开证本身属于实际发生的一项业务经济事项,应依据科学会计核算原则实施如实全面的综合反映。同时,依据现行惯例,在信用证收取的供货方不仅可面向所在区域银行进行抵押信用证贷款办理,还可于会计层面进行预收账款、银行存款增加的反映,由对称性与均衡性会计核算统筹考量,在开具信用证阶段供货方实施相应会计处理则是较为适当的。另外由目前状况来讲,没有到期的各类信用证在未来对企业现实流量产生的影响体现了一定的重大性与现实性,在银行分户核算企业逾期信用证贷款与正常贷款以及企业可进行多头开户状况下,信用没有到期仅应用帐外登记备案的方式显然会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系统完整表述产生了不良影响,并会为其会计报表粉饰埋下伏笔。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伴随我国各企业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会计制度在处理开具信用证等环节做出诸如应付票据相关规定,或直接规定并入核算应付票据,并明确规范披露报表附注要求,对客观完整的进行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的真实反映是不可缺少的。
3.生产阶段减免税产生的外销产品影响
由严格会计制度定义层面来讲,企业生产阶段减免税产生的外销产品影响并不从属于会计业务相关问题,其仅仅是通过会计履行解释的相关行业问题。在我国履行增值税体制下,位于专用增值税发票之中开填的具体增值税额主要是由所有货物流经的各个流转环节进行全部增值税缴纳,同时主体依据专用发票实施实际计算并对出口货物退税进行完善合理的确定,主要推行的为一种全面退税管理制度。在该类退税体制综合影响下,外贸企业作价出口货物应主要以非含税成本为完全基础,并应科学遵循相应国际贸易标准规则充分展现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结语
总之,伴随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逐步深入,各行业企业赖以发展生存的会计环境与市场环境势必发生较大的动态变化。当前我国企业会计财务报告主要包含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与财务状况综合说明书等。外贸企业只有科学令会计财务报告全面遵循特定行业会计准则,应用通用、科学与规范的格式实施有效编制,才能体现会计业务的规范性与综合性等优势特征。各行业企业只有树立战略化、动态性、长远化发展眼光,进一步规范企业涉外业务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置,有效强化企业预防控制经营管理风险意识,才能真正确保企业会计财务报告与会计报表决策信息的全面性与实用性,最终令涉外企业在良好的会计业务管控处理中真正提升综合竞争力,解决面临的各类运营管理难点问题并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淑芬,涉税问题处理的探討(修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蒋树宽.试析金融衍生工具对涉外会计审计理论方法的影响[J].国际经贸探索,2002(3).
[3]徐梅,郑海东.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看法[J].涉外税务,2006(4).
[4]龙健.会计执业环境对涉外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研究[J].财经界(学术),2010(18).
(作者单位:吉林福敦木业有限公司)
【关键词】 涉外会计 业务问题 处置
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逐步深入及会计环境的更新转变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实现了规范化建设并逐步融入世界经济领域范畴,进一步令我国履行的涉外业务呈现日渐放开、日趋多元化趋势。加之经济体制更新转变步伐的深入、科技信息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各类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持续更新,为快速、良好的适应经济环境、会计环境的不断丰富变化,人们越来越关注于报告衍生工具问题,将理论知识视为基础的各类无形资产也逐步变为未来企业市场价值与现金流量的关键所在。而原本一些从属于企业自身的特有会计业务问题则会变得更具有普遍大众化的意义。因此本文对一些企业涉外会计业务中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展开进一步深入探讨,意图在类似问题上能够良好的形成相对成熟、科学的会计业务规范,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1.处理外贸企业抵减差额增值税问题
依据现行我国有关税法规范规定,对于加工进料复出口的企业进口材料应主体实行海关备查登记制度,同时一般来讲企业相关进口材料应予以缴纳的各项增值税实际上可不进行缴纳,而是由国家税务部门与海关实施登记,直至通过该进口材料的应用生产完成的产品实施复出口时,将其直接与出口退税进行抵减。例如,出口退税大于进口环节增值税时给予退税,反之则将其差额计入出口销售成本。基于海关部门对各类进口材料成本与数量具有较严格的监管机制,在核销抵税与进口登记环节中一般不会在冲减核实价款额环节出现问题,然而在我国现行多重出口不同退税率统一并存的模式前提下,经过进口材料的加工并产出成品后,其出口现行退税率相比于应缴纳进口材料的具体增值税率则很有可能产生动态变化,由此引发的增值税欠缴数额超出应收抵减的出口退税具体差额,到底应是与销售出口产品的成本相冲减还是应与材料进口成本相冲减,在涉外会计实务中则呈现出标准不一、方式不同的做法。一般来讲增值税从属于价外税范畴,其增值税的欠缴并不直接关联于实际进口材料的成本,引发增值税出现差额抵减的主体原因则在于各类外贸企业现实经营中划分为出口产品与原料进口两层次业务后,其实施计税的对象与依据将会产生相应变化。由另一层面进行理解予以我们则可明确出口产品涵盖了进口原料,由于没有进行增值税缴纳,那么也就不涉及出口退税了,即不会由于不足退税进行销售产品成本的调整。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外贸企业在加工进料而后复出口形成的抵减增值税差额应进行出口销售产品成本的冲减,这样才较为适宜。另外我国企业在货物进口中支付价款结算及增值税缴纳环节由于实施收款主体的差异性,虽两者间包含一定的客观联系性,然而却未必一定有所衔接,一旦由海关确定的个别增值税计价不同于实际进口货物结算价时,则依据进口货物标准价形成的差额增值税则在所难免。而后我们需注意两类要点问题,首先是纳税申报增值税阶段,为有效保障抵扣联与申报表的良好一致性,我们应按照海关明确的数额进行货物购进价款的统计。另一个问题则属于较为特殊的状况,当海关明确的货价计税高出实际货物的销售价格时,从单项货物来讲体现了进项税超出销项税特征,然而考虑到同商品正常削价在原因和程序上包含的实质性差异,笔者认为该类倒挂进销项仅能由他类销项高于进项的销售商品实施良好的抵补。
2.信用证问题
当前,我国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信用保证金应列于核算他类货币资金科目之外,对已经开出且没有到达期限的各类企业信用证应否按会计规定实施处理则尚未形成统一明确规定。一般来讲企业通常不会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同时也较少将适当披露体现于会计报表附注事项中,而是仅仅将其备查登记至备查簿中。然而由会计信息有用性决策与要素定义角度来看,该类处理方式显然包含一定不妥性,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商讨。企业首先向银行提出信用证开设申请,并依据一定比例信用证额度进行保证金缴存,一方面我们可将其视为履行的涉外合同承诺,而从另一层面则应认为其实际上是履行合同的开始,不仅会即时引发资金实际运动,还会隐含资金的未来运动。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申请开证本身属于实际发生的一项业务经济事项,应依据科学会计核算原则实施如实全面的综合反映。同时,依据现行惯例,在信用证收取的供货方不仅可面向所在区域银行进行抵押信用证贷款办理,还可于会计层面进行预收账款、银行存款增加的反映,由对称性与均衡性会计核算统筹考量,在开具信用证阶段供货方实施相应会计处理则是较为适当的。另外由目前状况来讲,没有到期的各类信用证在未来对企业现实流量产生的影响体现了一定的重大性与现实性,在银行分户核算企业逾期信用证贷款与正常贷款以及企业可进行多头开户状况下,信用没有到期仅应用帐外登记备案的方式显然会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系统完整表述产生了不良影响,并会为其会计报表粉饰埋下伏笔。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伴随我国各企业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会计制度在处理开具信用证等环节做出诸如应付票据相关规定,或直接规定并入核算应付票据,并明确规范披露报表附注要求,对客观完整的进行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的真实反映是不可缺少的。
3.生产阶段减免税产生的外销产品影响
由严格会计制度定义层面来讲,企业生产阶段减免税产生的外销产品影响并不从属于会计业务相关问题,其仅仅是通过会计履行解释的相关行业问题。在我国履行增值税体制下,位于专用增值税发票之中开填的具体增值税额主要是由所有货物流经的各个流转环节进行全部增值税缴纳,同时主体依据专用发票实施实际计算并对出口货物退税进行完善合理的确定,主要推行的为一种全面退税管理制度。在该类退税体制综合影响下,外贸企业作价出口货物应主要以非含税成本为完全基础,并应科学遵循相应国际贸易标准规则充分展现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结语
总之,伴随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逐步深入,各行业企业赖以发展生存的会计环境与市场环境势必发生较大的动态变化。当前我国企业会计财务报告主要包含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与财务状况综合说明书等。外贸企业只有科学令会计财务报告全面遵循特定行业会计准则,应用通用、科学与规范的格式实施有效编制,才能体现会计业务的规范性与综合性等优势特征。各行业企业只有树立战略化、动态性、长远化发展眼光,进一步规范企业涉外业务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置,有效强化企业预防控制经营管理风险意识,才能真正确保企业会计财务报告与会计报表决策信息的全面性与实用性,最终令涉外企业在良好的会计业务管控处理中真正提升综合竞争力,解决面临的各类运营管理难点问题并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淑芬,涉税问题处理的探討(修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蒋树宽.试析金融衍生工具对涉外会计审计理论方法的影响[J].国际经贸探索,2002(3).
[3]徐梅,郑海东.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看法[J].涉外税务,2006(4).
[4]龙健.会计执业环境对涉外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研究[J].财经界(学术),2010(18).
(作者单位:吉林福敦木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