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科研院所效能监察是以提高单位经济效益为目的,对监督对象的管理行为和能力、工作效率、经营质量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针对当前科研院所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科研院所效能监察的方法。
关键词:科研院所;效能监察;方法
一、引言
科研院所是一支强大的国家科技队伍,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科研院所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在单一体制模式下,相当一部分人养成了“等”、“靠”、“要”的思维和习惯,不愿竞争,不会竞争,缺乏市场观念。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的大趋势要求科研院所由国家的事业单位体制向院所转化,发挥其科研优势,服务于市场经济,对科研院所而言,企业化转轨已是大势所趋,使长期依靠国家拨款的科研院所也必须面对市场竞争,面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就目前的科研院所而言,工作效率、经营效益低下的状态任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效能监察针对科研院所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有效工作,督促管理人员明确职责,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不断加强管理,为科研院所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科研院所整体效能的提高。
二、科研院所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效能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效果不明顯
一些科研院所对效能监察工作认识不深,自觉开展效能监察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效能监察作用未得到很好发挥;有的对效能监察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致使效能监察工作不仅介入单位管理,甚至代替了专业部门的管理工作;有的将效能监察工作分解到专业管理部门自行开展,失去了效能监察的严肃性;更有甚者认为效能监察是添麻烦,造成效能监察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和削弱,制约着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效能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不适应效能监察任务的需要
有的科研院所效能监察力量比较薄弱,突出表现为组织机构不健全,专职效能监察干部配置少,经费不足等。有的单位从事监察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来自政工干部,很多人员不具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所需要的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素质。由于效能监察力量与工作任务的要求不匹配,一方面,使监督检查工作深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责任部门只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没有充分发挥效能监察责任主体的作用。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不够,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面对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没有就效能监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致使有些问题整改不彻底。对责任追究缺乏认识,执行不坚决,对应该追究责任的问题,仅用打招呼、提要求、吸取教训来代替,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警示效果不明显。究其原因,一方面,有的专业管理办法中对责任追究要求不明确,涉及权利分配时责任主体与出现问题时责任追究主体不对等;另一方面,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隐瞒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一些问题在小范围内屡纠屡犯,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绝,造成效能监察的质量不够理想。
三、科研院所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方法
提高科研院所的市场竞争力,加强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是科研院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课题。下面就怎样发挥好效能监察的作用,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坚持围绕中心,把效能监察纳入科研院所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为院所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效能监察是科研院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院所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只有把效能监察工作放到科研单位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才能准确定位,明确方向,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效能监察必须从有利于推进科研单位改革、促进其发展出发,确定和落实效能监察工作任务,使效能监察与科研单位发展的中心工作、经营管理的重点环节相融合,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惩防并重,纠建并举,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为科研单位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与科研院所管理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行政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亲自部署效能监察任务,批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事项,定期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在工作机制上纪检部门要坚持定期检查与专项调研相结合。根据科研工作任务状况和研制目标,以重点项目为牵引,以关键节点为目标,以实物跟踪为手段,构建“调查→分析→跟踪→落实”工作路径,组织效能监察人员深入科研一线,积极开展定期检查与专项调研,及时掌握研制工作进度,发现存在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监察建议,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事中跟踪全过程监察转变,由被动式查处整改向主动性超前防范转变,从而提高了科研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强化了各级领导人员和员工的执行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确保科研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
根据效能监察实施力量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在效能监察选题立项上不贪大、不求多、只唯实,以保证效能监察工作确实见到实效,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抓住资金、重点工程、物资管理等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重点环节深入分析,发现管理的漏洞,研究制定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整章建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促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做到选好一个项目、查透一类问题,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主动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效能监察整体合力。
科研院所在开展科研管理效能监察过程中,建立起一个以基层效能监督员随时报告,各职能相关部门定期报告,效能监察人员全面参与协调为主要特点的内部信息循环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信息交流的责任人和报送机制,提升关键信息的利用率。纪检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及时分类汇总形成效能监察通报,对各阶段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信息的纵向传递和横向沟通。通过有效沟通、科学统计分析,对效能监察的项目进行筛选。同时,注重发挥科研、技术、经营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作用,采取填写调查问卷、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构建多维度平台,集思广益,将效能监察工作与全面风险管理、审计等工作相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监督和效能监察工作协同推进。 (五)坚持加强效能监察基础工作管理,规范实施,保证效能监察工作质量。
效能监察工作在促进科研单位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必须做到自身工作的规范。纪检部门要从加强基础工作做起,不断完善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培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效能监察规范化建设。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抓好方案制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拟定监察报告、落实整改措施等重要环节的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六)坚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用科学理论指导效能监察工作实践。
纪检监察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总结效能监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和理论研究,不断探索创新,逐步认识和发现效能监察内在的规律性,对效能监察的属性、定位、功能,以及与其他监督形势的联系和区别等问题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使效能监察工作更加符合科研院所的实际、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的考评奖励机制。
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的考评奖励机制,是形成效能监察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措施,所以要逐步形成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的考核机制。
1、优秀效能监察项目评选。优秀效能监察项目评选要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可靠,需要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明确评选条件和标准;二是申报;三是考核;四是审定。
2、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主要是针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将效能监察纳入其中考核,有利于引起党政领导对效能监察的重视,提高他们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积极性。
四、结语
總之,效能监察工作是纪检部门围绕科研院所的中心工作,发挥其职能,服务于院所发展的重要平台。作为科研院所要在改革中谋发展,就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坚持循序渐进,融会贯通,讲求实效,向高层次的管理和监督迈进,在实施效能监察中抓住院所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大对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在建工程管理、重要物资采购、事业单位改革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查处,提高院所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把实际工作中的潜能转化为可支配的动能和资源,只有这样效能监察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圆满成功。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探索 创新 实践——中央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实录[Z].北京∶红旗出版社,2007
[2]长炼,周学斌.对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J].企业导报,2015(12):82-83.
[3]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单项操作规程选编实用手册[S].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4]论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f665c01e650e52ea55189823.html.
关键词:科研院所;效能监察;方法
一、引言
科研院所是一支强大的国家科技队伍,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科研院所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在单一体制模式下,相当一部分人养成了“等”、“靠”、“要”的思维和习惯,不愿竞争,不会竞争,缺乏市场观念。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的大趋势要求科研院所由国家的事业单位体制向院所转化,发挥其科研优势,服务于市场经济,对科研院所而言,企业化转轨已是大势所趋,使长期依靠国家拨款的科研院所也必须面对市场竞争,面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就目前的科研院所而言,工作效率、经营效益低下的状态任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效能监察针对科研院所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有效工作,督促管理人员明确职责,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不断加强管理,为科研院所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科研院所整体效能的提高。
二、科研院所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效能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效果不明顯
一些科研院所对效能监察工作认识不深,自觉开展效能监察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效能监察作用未得到很好发挥;有的对效能监察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致使效能监察工作不仅介入单位管理,甚至代替了专业部门的管理工作;有的将效能监察工作分解到专业管理部门自行开展,失去了效能监察的严肃性;更有甚者认为效能监察是添麻烦,造成效能监察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和削弱,制约着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效能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不适应效能监察任务的需要
有的科研院所效能监察力量比较薄弱,突出表现为组织机构不健全,专职效能监察干部配置少,经费不足等。有的单位从事监察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来自政工干部,很多人员不具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所需要的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素质。由于效能监察力量与工作任务的要求不匹配,一方面,使监督检查工作深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责任部门只负责综合协调管理,没有充分发挥效能监察责任主体的作用。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不够,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面对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没有就效能监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致使有些问题整改不彻底。对责任追究缺乏认识,执行不坚决,对应该追究责任的问题,仅用打招呼、提要求、吸取教训来代替,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警示效果不明显。究其原因,一方面,有的专业管理办法中对责任追究要求不明确,涉及权利分配时责任主体与出现问题时责任追究主体不对等;另一方面,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隐瞒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一些问题在小范围内屡纠屡犯,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绝,造成效能监察的质量不够理想。
三、科研院所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方法
提高科研院所的市场竞争力,加强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是科研院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课题。下面就怎样发挥好效能监察的作用,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坚持围绕中心,把效能监察纳入科研院所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为院所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效能监察是科研院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院所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只有把效能监察工作放到科研单位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才能准确定位,明确方向,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效能监察必须从有利于推进科研单位改革、促进其发展出发,确定和落实效能监察工作任务,使效能监察与科研单位发展的中心工作、经营管理的重点环节相融合,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惩防并重,纠建并举,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为科研单位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与科研院所管理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行政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亲自部署效能监察任务,批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事项,定期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在工作机制上纪检部门要坚持定期检查与专项调研相结合。根据科研工作任务状况和研制目标,以重点项目为牵引,以关键节点为目标,以实物跟踪为手段,构建“调查→分析→跟踪→落实”工作路径,组织效能监察人员深入科研一线,积极开展定期检查与专项调研,及时掌握研制工作进度,发现存在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监察建议,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事中跟踪全过程监察转变,由被动式查处整改向主动性超前防范转变,从而提高了科研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强化了各级领导人员和员工的执行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确保科研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
根据效能监察实施力量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在效能监察选题立项上不贪大、不求多、只唯实,以保证效能监察工作确实见到实效,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抓住资金、重点工程、物资管理等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重点环节深入分析,发现管理的漏洞,研究制定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整章建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促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做到选好一个项目、查透一类问题,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主动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效能监察整体合力。
科研院所在开展科研管理效能监察过程中,建立起一个以基层效能监督员随时报告,各职能相关部门定期报告,效能监察人员全面参与协调为主要特点的内部信息循环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信息交流的责任人和报送机制,提升关键信息的利用率。纪检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及时分类汇总形成效能监察通报,对各阶段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信息的纵向传递和横向沟通。通过有效沟通、科学统计分析,对效能监察的项目进行筛选。同时,注重发挥科研、技术、经营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作用,采取填写调查问卷、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构建多维度平台,集思广益,将效能监察工作与全面风险管理、审计等工作相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监督和效能监察工作协同推进。 (五)坚持加强效能监察基础工作管理,规范实施,保证效能监察工作质量。
效能监察工作在促进科研单位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必须做到自身工作的规范。纪检部门要从加强基础工作做起,不断完善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培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效能监察规范化建设。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抓好方案制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拟定监察报告、落实整改措施等重要环节的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六)坚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用科学理论指导效能监察工作实践。
纪检监察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总结效能监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和理论研究,不断探索创新,逐步认识和发现效能监察内在的规律性,对效能监察的属性、定位、功能,以及与其他监督形势的联系和区别等问题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使效能监察工作更加符合科研院所的实际、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的考评奖励机制。
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的考评奖励机制,是形成效能监察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措施,所以要逐步形成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的考核机制。
1、优秀效能监察项目评选。优秀效能监察项目评选要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可靠,需要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明确评选条件和标准;二是申报;三是考核;四是审定。
2、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主要是针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将效能监察纳入其中考核,有利于引起党政领导对效能监察的重视,提高他们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积极性。
四、结语
總之,效能监察工作是纪检部门围绕科研院所的中心工作,发挥其职能,服务于院所发展的重要平台。作为科研院所要在改革中谋发展,就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坚持循序渐进,融会贯通,讲求实效,向高层次的管理和监督迈进,在实施效能监察中抓住院所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大对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在建工程管理、重要物资采购、事业单位改革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查处,提高院所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把实际工作中的潜能转化为可支配的动能和资源,只有这样效能监察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圆满成功。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探索 创新 实践——中央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实录[Z].北京∶红旗出版社,2007
[2]长炼,周学斌.对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J].企业导报,2015(12):82-83.
[3]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单项操作规程选编实用手册[S].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4]论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f665c01e650e52ea55189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