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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多数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分布在乡村,长期以来,三十余万乡村教师坚守乡土、默默奉献,为数百万乡村孩子点亮了心灯。但是,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不便、历史欠账等多种原因,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师资不足、教师短缺等突出问题,师资问题已成为乡村教育发展的短板。为破解这一困局,2015年10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实施办法》),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点、紧迫点,以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定向施策、精准发力,从8个方面推出了28项改革举措。从两年来的改革实践看,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源头活水来:让乡村教师“下得去”
一是创新了编制保障机制。统一了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即教职工与学生比小学为1∶19、初中为1∶13.5、高中为1∶12.5。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盘活了编制存量,建立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严格了编制管理,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是建立了乡村教师公开招聘机制。指导各县按照“退补相当”原则,及时制订乡村教师补充计划。2016年全省共补充教师2.27万人。其中,乡村教师1.93万人,占比达85%;包括中小学音乐教师1036人、体育教师1094人、美术教师1050人。2017年全省共补充教师2.12万人。其中,乡村教师1.76万人,占比达83%;包括中小学音乐教师9034人、体育教师1009人、美术教师990人。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得到了初步改善。
三是建立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2016年3月,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自2016年起,享受城乡低保政策家庭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3年并考评合格后,可享受在校学习期间学费或助学贷款本金
代偿。
四是探索实施了地方“特岗教师计划”。在国家“特岗教师计划”基础上,在我省部分市试行了市级“特岗教师计划”,比照国家标准落实待遇,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如石家庄市首先在6个山区县试行了市级“特岗教师计划”,由设岗县按照岗位需求提出计划,采用公开招聘方式招录,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分担,服务期满优先入编。
五是实施了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工作。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自2015年开始,依托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每年从计划县户籍、不低于当地县一中录取分数线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培养300人,学制5年,学历为专科。小学全科免费师范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有编有岗”的优惠政策。毕业后须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
以上。
六是启动实施了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按照“按需设岗、按岗培养、双向选择、定岗服务”的原则,依托河北师范大学,每年从高考考生中择优录取、培养音乐、体育、美术、物理、语文、数学、外语等专业师范生200名,学制4年,学历为本科。免费师范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有编有岗”的优惠政策。毕业之后要回签约县(市)以下(含县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
二、庭有梧桐树:让乡村教师“留
得住”
1.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一是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2015年,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自2015年1月起开始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2016年,我省156个县(市、区)为符合条件的28.7万名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8.5亿元。
二是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自2014年4月开始,我省在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市、县按艰苦程度,划分补助档次,重点向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倾斜。所需资金由省级、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定标准為平均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在岗10个月补助;各地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自2017年5月开始,新增12个山区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同时,我省部分市、县也建立了由同级财政负担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机制。2016年我省共发放乡村生活补助2.2亿元,惠及9.7万余名乡村
教师。
2.保障乡村教师基本生活
一是实施了困难教师帮扶计划,设立乡村贫困教师帮扶基金,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二是落实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工作,97个县(市、区)18万余名乡村教师享受了免费体检服务。三是全省投入资金5.35亿元,将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新建乡村学校周转宿舍3868套。
3.拓展乡村教师发展空间
主要是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职称是教师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教师们极为关注、特别看重的一项制度。2016年,我省全面推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强化了向乡村学校倾斜,主要表现为“两降低两提高一倾斜”,即降低农村教师申报条件、降低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条件,提高农村学校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提高小学幼儿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评审向农村学校教师特别是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教学点教师倾斜。同时,实行分类申报评审,明确城镇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4.提升乡村教师社会认可度
2016年,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出台《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尊师重教系列主题活动。
我们举办了首届“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共评选出省级优秀乡村教师270名、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30名。教师节期间,我省举办了高规格的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大会隆重表彰并授予白书英等270名同志“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称号、韩英翔等30名同志“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薄锡春等10名同志“美丽河北·最美教师”称号、追授李保国同志“美丽河北·最美教师”称号;授予平山县古月中学“教育系统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先进集体”、杨华云等31名同志“教育系统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先进个人”称号。教师节当晚,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庆祝教师节文艺晚会。这是对我省三十余万乡村教师献身乡村教育事业的高度肯定,给予了乡村教师更多的荣誉感与获得感,也有力引导了全社会去关注乡村教育和乡村
教师。
三、烈火淬真金:让乡村教师“教
得好”
1.启动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
2017年秋季开始,各市组织选聘了65周岁以下的优秀退休特级教师或高级教师,到本市教育薄弱县的农村学校开展支教讲学,根据实际需要担任导师或教师,进行对口帮扶,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期一个学年。
2.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
当前城乡教育仍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乡村学校优秀教師明显不足。
2014年,河北省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方式,首先在25个县(市、区)启动了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改革试点,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以定兴县二中为例。该学校采取总分校制,分校有闫台中学分校、肖村乡分校等,总校选派校长过去,并选派骨干主任、备课组长、骨干教师,同时加大资源共享。教育局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比如评职称必须有支教经历,支教年限由一年变为两年等。县财政同时拿专项补贴,每年拿出500万用于帮扶工作。如今,分校留住了所在乡镇的学生,家长选择学校的心逐渐稳定
下来。
截至2016年年底,我省已有134个县(市、区)开展了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全年教师校长交流总人数达到2.65万人。
3.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提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副校长必须通过竞聘上岗,每三年进行一轮。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期最长不能超过六年,满年限必须进行流动轮岗。学校中层干部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期满六年的,必须实行校际间带职流动。
各地市也积极探索尝试,保障教师交流轮岗落实到位。例如,武安市已开展教师校长交流和支教工作多年,他们采取“组团式交流”模式,即将每年的统筹交流人员划分成若干团队,一般5人为一个团队,由一名中层或副校长带队作为“团长”,由各学科教师组成“团员”,团长带领团员集体到支教单位开展工作。这样的做法解决了交流人员疏于管理、支教质量难以保障的问题。
4.开展师德教育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认同感
当前,学校教育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特别是乡村学校,教育任务更显艰巨。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乡村学生的健康成长。《实施办法》提出“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教育培训”等措施,就是助力乡村教师加强政治修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自己良好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
教师。
我们力求把师德教育渗透到教师职前培训、资格准入、日常管理和职后培训的全过程,同时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加强乡村教师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师德过程性考评和奖惩制度,真正提升乡村教师的师德水平,提升乡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以此促进乡村教师的发展活力。
(作者系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责任编辑:肖佳晓
[email protected]
一、源头活水来:让乡村教师“下得去”
一是创新了编制保障机制。统一了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即教职工与学生比小学为1∶19、初中为1∶13.5、高中为1∶12.5。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盘活了编制存量,建立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严格了编制管理,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是建立了乡村教师公开招聘机制。指导各县按照“退补相当”原则,及时制订乡村教师补充计划。2016年全省共补充教师2.27万人。其中,乡村教师1.93万人,占比达85%;包括中小学音乐教师1036人、体育教师1094人、美术教师1050人。2017年全省共补充教师2.12万人。其中,乡村教师1.76万人,占比达83%;包括中小学音乐教师9034人、体育教师1009人、美术教师990人。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得到了初步改善。
三是建立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2016年3月,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自2016年起,享受城乡低保政策家庭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3年并考评合格后,可享受在校学习期间学费或助学贷款本金
代偿。
四是探索实施了地方“特岗教师计划”。在国家“特岗教师计划”基础上,在我省部分市试行了市级“特岗教师计划”,比照国家标准落实待遇,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如石家庄市首先在6个山区县试行了市级“特岗教师计划”,由设岗县按照岗位需求提出计划,采用公开招聘方式招录,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分担,服务期满优先入编。
五是实施了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工作。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自2015年开始,依托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每年从计划县户籍、不低于当地县一中录取分数线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培养300人,学制5年,学历为专科。小学全科免费师范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有编有岗”的优惠政策。毕业后须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
以上。
六是启动实施了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按照“按需设岗、按岗培养、双向选择、定岗服务”的原则,依托河北师范大学,每年从高考考生中择优录取、培养音乐、体育、美术、物理、语文、数学、外语等专业师范生200名,学制4年,学历为本科。免费师范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有编有岗”的优惠政策。毕业之后要回签约县(市)以下(含县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
二、庭有梧桐树:让乡村教师“留
得住”
1.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一是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2015年,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自2015年1月起开始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2016年,我省156个县(市、区)为符合条件的28.7万名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8.5亿元。
二是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自2014年4月开始,我省在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市、县按艰苦程度,划分补助档次,重点向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倾斜。所需资金由省级、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定标准為平均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在岗10个月补助;各地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自2017年5月开始,新增12个山区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同时,我省部分市、县也建立了由同级财政负担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机制。2016年我省共发放乡村生活补助2.2亿元,惠及9.7万余名乡村
教师。
2.保障乡村教师基本生活
一是实施了困难教师帮扶计划,设立乡村贫困教师帮扶基金,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二是落实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工作,97个县(市、区)18万余名乡村教师享受了免费体检服务。三是全省投入资金5.35亿元,将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新建乡村学校周转宿舍3868套。
3.拓展乡村教师发展空间
主要是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职称是教师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教师们极为关注、特别看重的一项制度。2016年,我省全面推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强化了向乡村学校倾斜,主要表现为“两降低两提高一倾斜”,即降低农村教师申报条件、降低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条件,提高农村学校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提高小学幼儿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评审向农村学校教师特别是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教学点教师倾斜。同时,实行分类申报评审,明确城镇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4.提升乡村教师社会认可度
2016年,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出台《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尊师重教系列主题活动。
我们举办了首届“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共评选出省级优秀乡村教师270名、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30名。教师节期间,我省举办了高规格的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大会隆重表彰并授予白书英等270名同志“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称号、韩英翔等30名同志“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薄锡春等10名同志“美丽河北·最美教师”称号、追授李保国同志“美丽河北·最美教师”称号;授予平山县古月中学“教育系统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先进集体”、杨华云等31名同志“教育系统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先进个人”称号。教师节当晚,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庆祝教师节文艺晚会。这是对我省三十余万乡村教师献身乡村教育事业的高度肯定,给予了乡村教师更多的荣誉感与获得感,也有力引导了全社会去关注乡村教育和乡村
教师。
三、烈火淬真金:让乡村教师“教
得好”
1.启动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
2017年秋季开始,各市组织选聘了65周岁以下的优秀退休特级教师或高级教师,到本市教育薄弱县的农村学校开展支教讲学,根据实际需要担任导师或教师,进行对口帮扶,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期一个学年。
2.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
当前城乡教育仍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乡村学校优秀教師明显不足。
2014年,河北省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方式,首先在25个县(市、区)启动了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改革试点,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以定兴县二中为例。该学校采取总分校制,分校有闫台中学分校、肖村乡分校等,总校选派校长过去,并选派骨干主任、备课组长、骨干教师,同时加大资源共享。教育局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比如评职称必须有支教经历,支教年限由一年变为两年等。县财政同时拿专项补贴,每年拿出500万用于帮扶工作。如今,分校留住了所在乡镇的学生,家长选择学校的心逐渐稳定
下来。
截至2016年年底,我省已有134个县(市、区)开展了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全年教师校长交流总人数达到2.65万人。
3.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提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副校长必须通过竞聘上岗,每三年进行一轮。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期最长不能超过六年,满年限必须进行流动轮岗。学校中层干部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期满六年的,必须实行校际间带职流动。
各地市也积极探索尝试,保障教师交流轮岗落实到位。例如,武安市已开展教师校长交流和支教工作多年,他们采取“组团式交流”模式,即将每年的统筹交流人员划分成若干团队,一般5人为一个团队,由一名中层或副校长带队作为“团长”,由各学科教师组成“团员”,团长带领团员集体到支教单位开展工作。这样的做法解决了交流人员疏于管理、支教质量难以保障的问题。
4.开展师德教育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认同感
当前,学校教育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特别是乡村学校,教育任务更显艰巨。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乡村学生的健康成长。《实施办法》提出“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教育培训”等措施,就是助力乡村教师加强政治修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自己良好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
教师。
我们力求把师德教育渗透到教师职前培训、资格准入、日常管理和职后培训的全过程,同时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加强乡村教师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师德过程性考评和奖惩制度,真正提升乡村教师的师德水平,提升乡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以此促进乡村教师的发展活力。
(作者系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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