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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湖北省于2005年建立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监事会自组建以来,围绕国资监管大局,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年来,监事会共检查企业母子公司348户,资产总额累计1100多亿元,撰写监督检查报告34份,揭示各类问题1304个,提示风险115个,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411项,为企业排忧解困150多项。
当前,湖北省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调整重组不断深入,同时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压力,监事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实践,不断提高监事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一、不断增强监事会工作的有效性,提高监事会当期监督的能力
监事会工作具有公允性、综合性、预防性,价值核心体现在发现问题和防范风险。实施当期监督是对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内涵的拓展、延伸和崭新的诠释,需要监事会客观反映企业情况,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促进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重大问题,有效避免风险。在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同时,要关注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问题,使监事会的监督具有全面性、针对性、有效性,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持监事会工作中一些已被实践验证了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改进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保证日常检查及时到位;要抓好重点监督企业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在检查力量和检查时间上予以重点保证;要搞好定期检查,实行专报制度,提高时效性;要坚持查深、查实、查准的原则,深化监督,注重时效,提高检查报告质量;要加大检查结果落实力度,扩大检查结果使用范围,增强落实整改的约束力;要研究企业经营活动的规律,优化检查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不断增强监事会工作的科学性,提高监事会工作的创新能力
要认真研究建立企业自身监督、监事会监督、国资委职能处室监督相结合的“三道防线”的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监事会集中检查与企业年度决算审计相统一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发挥监事会监督是国资监管主渠道的作用,切实避免内部监督的重复性,提高国资监管效率。要加强与审计、纪检、财政等其他监督方式的协调与合作,实现互通信息、共享成果,形成监督合力。要逐步建立监管信息系统,目前,依靠手工查帐已不能适应监事会工作需要,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监管模式的突破,改变监事会在获取信息上的劣势,实现对国有资产快捷、实时监控。要研究建立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通过与监管信息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规范作业标准,形成独特的国有资产监督评价体系,促进监事会监督的系统化和规范化。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历史观,对遗留的老问题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对遗留的新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看,正确评价和处理好企业存在的问题。
三、不断增强监事会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监事会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
要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为国资监管工作大局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观念,坚持不参与、不干预的原则,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完善机制,防范风险。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深入分析其形式和特点,提出对策建议,提供决策考虑。要加强行业共性问题的研究,注重了解行业特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律,为监督企业与行业对标提供支持。要加强对出资人关注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方式和重点,股权多元化企业的有效监督形式,金融危机下企业风险的有效控制等,使监事会工作更好地适应国资监管的需要,更好地适应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
(作者单位:湖北省国资委)
当前,湖北省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调整重组不断深入,同时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压力,监事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实践,不断提高监事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一、不断增强监事会工作的有效性,提高监事会当期监督的能力
监事会工作具有公允性、综合性、预防性,价值核心体现在发现问题和防范风险。实施当期监督是对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内涵的拓展、延伸和崭新的诠释,需要监事会客观反映企业情况,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促进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重大问题,有效避免风险。在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同时,要关注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问题,使监事会的监督具有全面性、针对性、有效性,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持监事会工作中一些已被实践验证了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改进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保证日常检查及时到位;要抓好重点监督企业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在检查力量和检查时间上予以重点保证;要搞好定期检查,实行专报制度,提高时效性;要坚持查深、查实、查准的原则,深化监督,注重时效,提高检查报告质量;要加大检查结果落实力度,扩大检查结果使用范围,增强落实整改的约束力;要研究企业经营活动的规律,优化检查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不断增强监事会工作的科学性,提高监事会工作的创新能力
要认真研究建立企业自身监督、监事会监督、国资委职能处室监督相结合的“三道防线”的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监事会集中检查与企业年度决算审计相统一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发挥监事会监督是国资监管主渠道的作用,切实避免内部监督的重复性,提高国资监管效率。要加强与审计、纪检、财政等其他监督方式的协调与合作,实现互通信息、共享成果,形成监督合力。要逐步建立监管信息系统,目前,依靠手工查帐已不能适应监事会工作需要,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监管模式的突破,改变监事会在获取信息上的劣势,实现对国有资产快捷、实时监控。要研究建立监事会监督检查指标体系,通过与监管信息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规范作业标准,形成独特的国有资产监督评价体系,促进监事会监督的系统化和规范化。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历史观,对遗留的老问题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对遗留的新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看,正确评价和处理好企业存在的问题。
三、不断增强监事会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监事会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
要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为国资监管工作大局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观念,坚持不参与、不干预的原则,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完善机制,防范风险。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深入分析其形式和特点,提出对策建议,提供决策考虑。要加强行业共性问题的研究,注重了解行业特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律,为监督企业与行业对标提供支持。要加强对出资人关注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方式和重点,股权多元化企业的有效监督形式,金融危机下企业风险的有效控制等,使监事会工作更好地适应国资监管的需要,更好地适应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
(作者单位:湖北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