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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5G通信、大数据和网络技术交融发展的社会环境下,诸多行业不断向信息化、智慧化方向转变,人们在享受工作、生活和生产上的便利时,教育领域迎来了又一次改革、创新的契机。如何利用好网络化平台、手段,推动法学教学模式创新,是学校和教师队伍面临的重大挑战。通过发挥互联网平台、技术和资源的优势,可以为法学教学注入创新活力。在学生和教师分离的情况下,也能保障知识的传递,让学生享受个性化、多元化的学习资源,积极地将法学知识外化到自身行动中。本文立足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背景,重点研究了法学教学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法学;教学模式
从整体角度看,法学学科综合性极强,在知识认知、掌握中,不仅要求学生具备知识能力,更要将其融入到实践环节,需结合具体的法律问题、联合其他学科知识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但是,由于教育理念先进性、创新性不足,难以围绕学生未来发展定位学科目标,也就无法将个性化、创新型培养理念融入到教学实践中。而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出现,为法学教学创新、变革带来了契机。国家提出,要立足人工智能、互联网的发展现实,规划智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计划。为此,学校要贯彻落实全新的教育政策,从网络化、信息化视角构建教学模式,以促进法学教学效果得到提高。
一、实现网络化追踪,优化网络教学方式
网络化为教师追踪、关注学生学习动态提供了技术条件,更能支持教师实现备课资源的追踪和使用,为教师优化课程设计、拓展课程资源提供路径。因此,教师要从备课资源、教学动态两方面实现网络化追踪,紧密结合新时代学生需求进行教学素材搜集、资料更新,既要保证有法学课程的必备知识,更要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降低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难度。
同时,在选取法律知识对应的教学案例时,要保证内容选取的时代性、先进性,建立起法律知识与社会热点的关系,促使学生自觉将法律知识与社会需求相衔接。
在课上互动中,教师应注重讨论环节的追踪,引导学生对专业性问题进行质疑、围绕法务人员的实际进行讨论和交流,并通过导入专业知识链接,为学生创设动态化、情境化的学习环境,及时接受学生的学习问题反馈。
在课后活动追踪上,教师要充分利用在线学习平台,通过发布任务的方式,对学生知识认知、掌握情况进行检验,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学习动态评测,发现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提高网络教学方法。
二、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法学与实际的联系
网络化、信息化模式为法学教学目标改革提供了方向。因此,教师应立足现实实际,从社会的新鲜事物中选取内容,加强法学基础理论与新型事物的分析,不断地优化课程教学目标。
同时,学校应展开对学生法学基础知识水平的调查,组织学生对新型的社会法律属性进行研究,并以讨论活动、体验活动等方式提出各自的观点,以头脑风暴、思想碰撞的方式,让学生们发现新型事物在法学基础中占据的位置。
其次,在互联网覆盖条件、移动智能终端等条件的支持下,学校要开通在线网络授课,打造网络化的精品法学课程,让学生自主地体验线上学习活动,增强其运用网络技术学习的能力。
三、兼顾传统教法,创新运用技术工具
信息化教法的使用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由于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发展日益复杂化,学校往往未能完全实现对技术平台和工具的合理使用。因此,学校和教师应把控好网络化教法的适度性、合理性,坚持传统教法与信息化教法融合使用的原则,以增强课内外法学教学的实效性。
同时,法学教学体系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若过于依赖网络搜索引擎,单一地实现知识点罗列,容易影响学生对知识实践性的认知,难以保证知识认知能力和运用能力的一致性。
所以,在引导学生借助网络化、信息化条件丰富个人学习资源的同时,教师应以传统教学形式,组织学生以合作型活动进行网络信息辨别,在法学案例的分析上,教师更要发挥自身引导作用,从多维度、多角度引导学生进行问题分析。通过实现传统教法与信息化教学的和谐统一,促进学生信息技术素养、专业知识水平、个人品质得到良好发展,使其成为互联网时代下的复合型法学人才。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互聯网与法学教学的融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需求、教育教学体系变革的重要路径。因此,学校和教师应积极地分析、研究和应对互联网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从创新视角构建有效的法学教学模式。具体而言,通过加强网络化信息追踪、加强法学与实践的联系、兼顾信息化和传统教法等方式,探索出理论和实践充分融合、课程体系完善的法学教学体系,促使学生自觉地学习知识、加强实践,成为网络时代下合格的法学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渊,吴双全.“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变革研究[J].高教探索,2019(7):38-43.
[2]唐素林."互联网+"模式下法学教育改革路径的困境与思考[J].法制博览,2020(30):161-162.
关键词:互联网+;法学;教学模式
从整体角度看,法学学科综合性极强,在知识认知、掌握中,不仅要求学生具备知识能力,更要将其融入到实践环节,需结合具体的法律问题、联合其他学科知识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但是,由于教育理念先进性、创新性不足,难以围绕学生未来发展定位学科目标,也就无法将个性化、创新型培养理念融入到教学实践中。而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出现,为法学教学创新、变革带来了契机。国家提出,要立足人工智能、互联网的发展现实,规划智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计划。为此,学校要贯彻落实全新的教育政策,从网络化、信息化视角构建教学模式,以促进法学教学效果得到提高。
一、实现网络化追踪,优化网络教学方式
网络化为教师追踪、关注学生学习动态提供了技术条件,更能支持教师实现备课资源的追踪和使用,为教师优化课程设计、拓展课程资源提供路径。因此,教师要从备课资源、教学动态两方面实现网络化追踪,紧密结合新时代学生需求进行教学素材搜集、资料更新,既要保证有法学课程的必备知识,更要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降低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难度。
同时,在选取法律知识对应的教学案例时,要保证内容选取的时代性、先进性,建立起法律知识与社会热点的关系,促使学生自觉将法律知识与社会需求相衔接。
在课上互动中,教师应注重讨论环节的追踪,引导学生对专业性问题进行质疑、围绕法务人员的实际进行讨论和交流,并通过导入专业知识链接,为学生创设动态化、情境化的学习环境,及时接受学生的学习问题反馈。
在课后活动追踪上,教师要充分利用在线学习平台,通过发布任务的方式,对学生知识认知、掌握情况进行检验,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学习动态评测,发现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提高网络教学方法。
二、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法学与实际的联系
网络化、信息化模式为法学教学目标改革提供了方向。因此,教师应立足现实实际,从社会的新鲜事物中选取内容,加强法学基础理论与新型事物的分析,不断地优化课程教学目标。
同时,学校应展开对学生法学基础知识水平的调查,组织学生对新型的社会法律属性进行研究,并以讨论活动、体验活动等方式提出各自的观点,以头脑风暴、思想碰撞的方式,让学生们发现新型事物在法学基础中占据的位置。
其次,在互联网覆盖条件、移动智能终端等条件的支持下,学校要开通在线网络授课,打造网络化的精品法学课程,让学生自主地体验线上学习活动,增强其运用网络技术学习的能力。
三、兼顾传统教法,创新运用技术工具
信息化教法的使用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由于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发展日益复杂化,学校往往未能完全实现对技术平台和工具的合理使用。因此,学校和教师应把控好网络化教法的适度性、合理性,坚持传统教法与信息化教法融合使用的原则,以增强课内外法学教学的实效性。
同时,法学教学体系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若过于依赖网络搜索引擎,单一地实现知识点罗列,容易影响学生对知识实践性的认知,难以保证知识认知能力和运用能力的一致性。
所以,在引导学生借助网络化、信息化条件丰富个人学习资源的同时,教师应以传统教学形式,组织学生以合作型活动进行网络信息辨别,在法学案例的分析上,教师更要发挥自身引导作用,从多维度、多角度引导学生进行问题分析。通过实现传统教法与信息化教学的和谐统一,促进学生信息技术素养、专业知识水平、个人品质得到良好发展,使其成为互联网时代下的复合型法学人才。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互聯网与法学教学的融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需求、教育教学体系变革的重要路径。因此,学校和教师应积极地分析、研究和应对互联网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从创新视角构建有效的法学教学模式。具体而言,通过加强网络化信息追踪、加强法学与实践的联系、兼顾信息化和传统教法等方式,探索出理论和实践充分融合、课程体系完善的法学教学体系,促使学生自觉地学习知识、加强实践,成为网络时代下合格的法学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渊,吴双全.“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变革研究[J].高教探索,2019(7):38-43.
[2]唐素林."互联网+"模式下法学教育改革路径的困境与思考[J].法制博览,2020(30):1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