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力法权化对劳动关系的调整

来源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ngyu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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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凭借着大量的质优价廉的劳动力优势,吸引了众多国外投资,并且生产出了许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同时,中国的经济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发展。但是,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罢工现象和金融危机后沿海地区出现的招工难现象凸显出中国劳动关系的紧张局面。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深入问题的根源进行研究。本文从劳动纠纷产生的法律根源进行研究,认为从法律上确认劳动者的劳动力权,不仅有利于明确劳、资、政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加速中国经济转型,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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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劳动者权利安排上的策略均衡,在一定的环境状态和参与人认知水平下劳动者和资方在劳权安排上策略均衡的共同认知。而中国劳动关系的演变是一个历史的成本收益选择过程,建立在双方参与人认知变化和外界制度变迁的基础上。在当前一段时期,实现中国劳动关系新的均衡要强化对外部环境状态的优化及参与人认知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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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63个工人、7个企业的个案访谈资料,对制衣小企业的计件工资选择理由、工资水平的确定依据、以及工人对工资水平的满意程度进行了定性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小企业为了应对市场的激烈竞争,雇主和工人都倾向于采用计件工资,一方面雇主可以节省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工人可以多劳多得,尤其是熟练工人满意于其工资水平。在家长式管理制度下,制衣小企业的劳动关系较和谐,员工更容易争取“满意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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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制度受到经济、政治、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不同国家有不同表现;雇佣调整模式是企业在经营不景气或感觉冗员较多时主动采取的一系列调整方式,它作为雇佣“制度束”中的一部分,深受其影响。因此,在终身雇佣制的日本雇佣制度背景下,形成了调整速度慢、社会影响小的加班规制、调整岗位、调职等雇佣调整方式;在重视自由雇佣的美国模式下,解雇成为雇佣调整的主要方式,其调整速度快、社会影响大;而德国模式对于劳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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