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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掌握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占比水平,知悉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同时依托客观数据探讨江西省医疗机构基药使用潜力,为进一步挖掘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空间及政府部门采取措施或政策制定提供相关参考。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法,将江西省所辖的11个市分为赣南、赣北、赣西、赣中、赣东5个区域,每个区域随机抽取1个市,再对5个样本市所有的1376家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药采情况进行了调查。采用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法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基药采购比、基药使用潜力进行了分析,再采用Nemenyi法进行两两比较。结果:(1)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物采购金额现状调查的1376家医疗机构药物总采购金额达1851349.0万元,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金额分别占10.71%、28.05%、61.24%;赣南、赣北、赣西、赣中、赣东5个区域医疗机构药物采购金额分别占22.01%、12.21%、12.44%、40.66%、12.68%。(2)基本药物采购情况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总采购金额为693807.1万元,基药占比为37.48%。(1)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中基药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69.75%、45.58%、28.12%,3个级别的医疗机构间差异显著(H=485.53,P<0.001)。(2)5个区域基药采购金额占比依次为:赣西51.64%、赣东47.74%、赣北45.74%、赣南38.89%、赣中26.69%,5个区域基药采购金额占比差异显著(H=222.38,P<0.001)。(3)前5类药物基药采购金额占比依次为:呼吸系统类54.69%、维生素/营养药/调节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药48.45%、中成药46.85%、抗微生物类46.08%、血液系统类46.07%;后5类依次为:眼鼻耳及影响皮肤细胞生长类4.07%,解热镇痛与抗关节炎及痛风类15.49%,抗肿瘤类16.74%,消化系统类23.27%,用于免疫系统及抗过敏类30.93%。(3)医疗机构基药可替代潜力调查的医疗机构非基药采购金额为1157541.9万元,可用基药替代采购金额达135777.0万元,基药替代潜力为11.73%。(1)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基药替代潜力分别为:19.31%、15.02%、10.03%,3个级别的医疗机构间差异显著(H=58.20,P<0.001)。(2)5个区域医疗机构基药可替代潜力依次为:赣西15.42%、赣东13.33%、赣北13.23%、赣南12.63%、赣中9.89%,不同区域基药可替代潜力差异显著(H=43.04,P<0.001)。(3)15类药物基药可替代潜力依次为:呼吸系统类52.62%,心脑血管类18.78%,神经系统类17.83%,抗微生物类17.70%,内分泌及生殖系统类16.71%,抗肿瘤类13.68%,消化系统类9.73%,维生素与营养药及调节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类9.19%,血液系统类药物8.23%,中成药4.88%,解热镇痛与抗关节炎及痛风类4.71%,眼鼻耳及影响皮肤细胞生长类3.94%,泌尿系统类1.93%,作用于免疫系统及抗过敏类0.60%,其他类别药5.35%。结论:(1)江西省基药采购金额占比为37.48%。从医疗机构级别上看,宜加强三级医疗机构基药采购力度;从调查的5个区域角度看,宜以赣中、赣南为重点加强基药的采购;从药物类别角度,宜加强眼鼻耳及影响皮肤细胞生长类、解热镇痛与抗关节炎及痛风类、抗肿瘤类为重点加强基药的采购管理。(2)从不需要改变医生用药习惯角度,江西省基本药物可替代非基本药物的替代潜力为11.73%。在医疗机构级别方面,宜加强一级医疗机构基药使用规范的管理;在区域方面,宜以赣西、赣东区域为重点,加强基药规范使用的管理;在药物类别方面,宜加强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神经系统类、内分泌及生殖系统类、抗微生物类药物的基药使用管理。提升基药使用率,从而有效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缓解“看病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