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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制度是在医疗保险制度之外针对贫困人口疾病经济风险的专项救助。对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保障公共性的本质属性。实施医疗救助、扶贫济困、救死扶伤是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要求,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增进社会融合的题中之义,特别是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最能体现一个国家对基本的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一方面,人是社会人,是组织的一员,是一个群体性的行动者,人只有在与群体的交往中才能体现自身的意义与价值,离开群体人不能称其为人。因此,对贫困人口进行医疗救助,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是人类共享的价值理念和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对贫困人口进行医疗救助也为贫困人口最基本的人权提供了诉求渠道和途径,使他们在患病而无力治疗时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建设科学、合理、高效的医疗救助制度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坚实、最底层的保护屏障,实施医疗救助制度的目的就是使处于低收入甚至最贫困状态的群体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之中,通过医疗救助使需要救助的贫困人口尽快恢复健康,并具有劳动能力,从而改变生存的状况。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遗憾的是也使各个群体产生了群体分化和利益分化,形成了大量的城乡贫困人口,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保险制度的滞后以及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使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的贫困人口长期面临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鉴于此,本文拟借助医疗救助的相关理论,采用重点案例调查法、借鉴国外经验和尊重本国国情相结合法、比较和归纳法等方法研究我国城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论证分析我国城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的现状和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合理借鉴国外医疗救助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和国情,提出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政策建议,同时为我国城乡医疗救助的理论研究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