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困境及解决路径

来源 :华南理工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ujumao22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案例指导制度的规定》,标志着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初步确立。这是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的一次伟大司法创新。基于民事案例指导制度与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区别,文章主要以民事案例指导制度为研究对象。自民事案例指导制度确立至今,已有八年,从目前对民事案例指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来看,其制度本身及适用过程,都遭遇了瓶颈,适用的效果并不理想。民事指导性案例在适用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以及我们如何让指导性案例落地适用,是文章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首先,文章回顾案例指导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案例指导制度现在所取得的初步成效,肯定其案例指导制度的意义。并介绍目前案例指导制度的已有规范性文件,从指导性案例的遴选机制、体例结构、规范效力三个方面对案例指导制度的整体样貌作出刻画。同时对美、德的判例制度进行比较,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判例生成均依赖于司法过程中的自然结果、判例的效力来源于各层级法院的主动遵循、效力具有多元性等,这些都是我国民事指导性案例制度可以得以借鉴的有益经验。
  其次文章通过对近八年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发布与应用情况的整体把握,分析民事指导性案例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不够用”“不愿用”“用不好”“不能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有理论、制度本身、实践障碍等原因所致。在理论上,对于民事案例指导制度本身的定位与效力问题,学界有许多争议,无法达成一个共识,这也是阻碍案例民事指导制度向前发展的一个前提性原因。在制度上,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中审查发布主体单一导致民事指导性案例发布数量不足、行政化的遴选机制弱化了其效力、监督与激励机制的缺失使得法官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动力不足。而在司法实践的适用层面,民事指导性案例参照适用的法律方法缺失、法官的审判技术、思维模式,与适用指导性案例的主动性都是一个个等待逐步攻克的难题。
  最后,文章通过对案例指导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来探讨破除该制度所处困境的解决之法。第一,对于案例指导制度的功能与效力这一基础性前提,应该进行重新定位。应把民事案例指导制度聚焦定位于“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从而推动指导性案例在实践中的适用。而在效力上,文章认为该制度虽然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具有“特殊的事实上的法律拘束力”,应该通过审级制度本身来强化其事实上的拘束力。第二,从案例指导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来看,可以从增加民事指导性案例的审查发布主体、加强指导性案例的自发生成机制以去行政化、建立民事指导性案例适用的监督与激励机制来进行制度完善。第三,在司法适用层面,探索适用民事指导性案例的法律方法,强化法官适用指导性案例的职业培训,都是能够推动案例指导制度长足发展的有效手段。
其他文献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全球化的加速,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和健全,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也得到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关注。其中,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基金)作为专业的机构投资者,由于其资金、规模、研究能力等优势,在股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被称为A股市场的“定海神针”。  在我国,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制进行分类,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资控股的股票基金(包含公募基金和私募
学位
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便开始踏上了寻求民族复兴的漫漫征程。迄今为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经经历了三个世纪。实现民族复兴有利于抚平近代以来的历史创伤,增强我们的民族自信;实现民族复兴有利于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中华民族新的未来;实现民族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肩负的历史使命,完成这个历史使命,向全体中华儿女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有利于提高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和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改革开
学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这是党中央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部署、新目标、新定位,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新方向。高校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整体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与时代任务。高校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成效如何,是检验全党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晴雨表”,也是观测基层党建整体质量的重要尺度。加强新时代高校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研究,在理论上有
学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众对生活条件、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其中,公众对赖以生存、生活的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目前我国环境问题迭出,各种污染环境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会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会对居民的工作、生活,甚至是身体健康等造成严重影响。因而,为了确保环境能真正适应社会公众生存、生活的需求,除了要预防环境被污染以外,还需要对已经被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这一问题也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为
学位
我国习惯从部门法的角度理解法律体系,其局限性日益显现:法律体系理论难以指导立法、司法实践。以拉兹为代表的分析法学法律体系理论可供借鉴。我们需要重视对法律体系结构问题的研究,阐明体系内各部分之间的作用机理,以此在立法上实现统筹兼顾,在司法上填补法律漏洞、解决法律冲突。  除前言与结语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法律体系的概念。本文认为法律体系同时具有客观属性与主观属性,且后者更具研究意义。
学位
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在政府日常管理中随处可见,它是政府因地制宜而设置的机构,有助于落实政府职能的实现。但实践中,派出机构近乎充斥了整个乡镇,造成了以派出机构为主要执行机构的乡镇行政模式,加上与派出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运行过程中派出机构存在各种问题,也进一步导致了乡镇治理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存在的问题是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设立标准不一设废随意、权责不清导致乡镇权力被架空、管理混乱导致执法服务出现
学位
《刑法修正案(九)》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规定了不作为犯的正犯责任,旨在促进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履行前刑法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义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即可发动刑法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但立法者的此种安排与技术中立原则下对入罪的限制存在冲突,有扩大刑法适用的倾向。技术中立原则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开展正常业务、提供技术服务范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在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却无法获得加害人赔偿或其他补偿的情形下,国家从恩恤义务的角度出发,为解决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生活困境而采取的对其给予一定经济救助的制度。刑事被害人救助与被害人补偿、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国家赔偿有明显的的区别,其理论基础主要有国家责任理论、政治利益理论、社会公正理论、社会福利理论、社会保险理论,这些理论存在种种缺陷,其理论体系的逻辑自洽性无法得到保证。从被害人救助
正当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它在中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正当程序原则拥有约束公权力的恣意,保障人权、填补法律空白的功能,其重要性不证自明。本文从理论、实证分析以及改进措施三个方面简述了正当程序原则在行政判决中的适用。本文的理论部分分别阐释了正当程序适用的一般原理,分析其法律功能和效力根据,实证分析部分通过观察1999年-2016年援引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判决依据的408份行政判决
学位
民事习惯作为社会自发生成的规则系统,是民间长期实践的产物,对社会关系有着重要的调整作用。实际上,在国家法调整以外的领域,民事习惯作为民间法,往往充当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和法律关系的桥梁,在社会治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制建设的加快,制定法中心主义大行其道,严格的规则主义固然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但是也会进一步侵蚀了作为民间法的民事习惯的调整空间,往往导致“规则失效”、“法治不适”的不良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