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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是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之一,堪称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范。自其诞生之日起,便将实现“欧洲的复兴”视为欧盟的奋斗目标。欧盟要实现“欧洲的复兴”,必然要在国际舞台上以“同一声音”发声,在重大国际事务上对外保持一致立场。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却一直被称为“经济上的巨人和政治上的矮子”,其政治一体化的推进一波三折。2003年伊拉克战争爆发后,欧盟各成员国及候选国在外交上的巨大分歧使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遭受重创,这一度影响了欧盟内部的团结,以及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实现。
伊核问题的产生为欧盟获取国际上更多话语权,改变伊拉克战争期间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上的分裂局面,巩固欧盟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战略,提供了一个契机。此外,欧盟对伊核问题的介入,一方面是因为欧盟和伊朗的经济联系,伊朗是欧盟成员国重要的石油进口国。另一方面,伊核问题能否和平解决事关欧盟成员国的安全。随着欧盟东扩,欧盟与中东的距离越来越近,如果因伊核问题而爆发中东大战,这将危及整个中东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进而会对欧盟成员国的安全构成威胁,这对欧盟来说无异于“后院起火”。但是,如果放任伊朗发展其核项目,不加监测和限制,或将引发中东乃至全球的核扩散,最终对全球的安全与稳定造成不利影响,欧盟国家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必将受到波及。所以,如何妥善解决伊核问题,是欧盟需要参与又急需解决的问题。2003年,欧盟积极介入伊核问题,对伊核问题采取“温和”的外交谈判政策,以经济方面的“激励措施”促使伊朗暂停其铀浓缩活动,双方的谈判取得初步进展。但是随着2005年伊朗“强硬派”总统内贾德上台,伊朗的对外政策渐趋强硬,宣布重启铀浓缩活动,国际社会在谈判无果后将伊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局面更加复杂,欧盟对伊核问题的政策也从“温和”的外交谈判政策转向联合国框架下的双轨政策,执行了安理会对伊朗的制裁决议,然而却并未将伊朗拉回谈判桌前。2010年,伊朗宣布将铀浓缩的丰度提高到20%,在六国的多次建议未被伊朗采取后,欧盟在2012年开始了对伊朗的“强势”单边制裁,但仍未放弃以外交谈判的方式解决伊核问题。2015年全面伊核协议的达成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欧盟政策的成功。
欧盟在伊核问题的和平解决中,调和了伊朗和美国势同水火的局面,缓和了双方的矛盾,充当了双方沟通的桥梁。欧盟的介入促进了伊核问题的和平解决,是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一大胜利,提高了欧盟应对国际事务的能力,为解决国际核扩散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促进了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伊核问题的产生为欧盟获取国际上更多话语权,改变伊拉克战争期间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上的分裂局面,巩固欧盟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战略,提供了一个契机。此外,欧盟对伊核问题的介入,一方面是因为欧盟和伊朗的经济联系,伊朗是欧盟成员国重要的石油进口国。另一方面,伊核问题能否和平解决事关欧盟成员国的安全。随着欧盟东扩,欧盟与中东的距离越来越近,如果因伊核问题而爆发中东大战,这将危及整个中东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进而会对欧盟成员国的安全构成威胁,这对欧盟来说无异于“后院起火”。但是,如果放任伊朗发展其核项目,不加监测和限制,或将引发中东乃至全球的核扩散,最终对全球的安全与稳定造成不利影响,欧盟国家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必将受到波及。所以,如何妥善解决伊核问题,是欧盟需要参与又急需解决的问题。2003年,欧盟积极介入伊核问题,对伊核问题采取“温和”的外交谈判政策,以经济方面的“激励措施”促使伊朗暂停其铀浓缩活动,双方的谈判取得初步进展。但是随着2005年伊朗“强硬派”总统内贾德上台,伊朗的对外政策渐趋强硬,宣布重启铀浓缩活动,国际社会在谈判无果后将伊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局面更加复杂,欧盟对伊核问题的政策也从“温和”的外交谈判政策转向联合国框架下的双轨政策,执行了安理会对伊朗的制裁决议,然而却并未将伊朗拉回谈判桌前。2010年,伊朗宣布将铀浓缩的丰度提高到20%,在六国的多次建议未被伊朗采取后,欧盟在2012年开始了对伊朗的“强势”单边制裁,但仍未放弃以外交谈判的方式解决伊核问题。2015年全面伊核协议的达成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欧盟政策的成功。
欧盟在伊核问题的和平解决中,调和了伊朗和美国势同水火的局面,缓和了双方的矛盾,充当了双方沟通的桥梁。欧盟的介入促进了伊核问题的和平解决,是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一大胜利,提高了欧盟应对国际事务的能力,为解决国际核扩散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促进了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