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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通过对乡村治理和大学生村官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在善治的视角下阐述了乡村治理的应然状态。乡村善治的过程就是基层组织与农民关系的优化过程,重构乡村基层治理组织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改造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将其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特别是在"后税费时代",国家不断推进城乡统筹背景下,传统乡村治理组织呈现不断弱化趋势,必须要培育新型的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到村庄的日常事务中来,不断增强村民的主体性与参与度,由传统的单中心管制向多中心的合作治理转化;当然完善的法治框架更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唯有这样才能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是当前乡村治理中却悖离之处颇多,基层政权"悬浮"化导致村民自治制度不断虚化,农村文化不断"荒漠化",乡土文化不断经受现代性多元冲击,传统的小组制度、帮工制度、村规民约不断瓦解;传统乡村治理精英群体,不但无法承担乡村基层组织服务职能的角色转型,甚至可能通过经营多年的乡村熟人网络与个人威权来俘获国家通过"项目"制对乡村社会的"反馈",掣肘实现乡村善治。本文通过对乡村治理的实然困境的分析,阐释了大学生村官参与乡村治理的必要性,分析了大学生村官作为乡村新生主体促进乡村善治的优势。其次,在对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的梳理基础上,分析了大学生村官作为"嵌入型"知识精英阐释大学生村官通过个体实践与组织协作,以"在地化"创业挖掘地区经济潜力,夯实基层的财政基础;利用自身知识配合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完善,在"互联网+"的国家战略布局之下创新农村实体经济,以"新农人"与"家庭式农场"的制度契机完成知识青年的身份转型,也为"三农"问题的"谁来种地?"找到创新之路。与此同时,选拔优秀的大学生村官更替现有基层治理主体,协助基层政府的服务职能转型,加强与原村级治理精英的互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增进村民的政治效能,使自治从"虚化"走向完善。创新文化传播媒介策略,繁荣村级文化发展,丰富大众文化生活;普及乡村法律知识,以实现从"送法下乡" 到 "迎法下乡"的变革,以农村公益教育组织为载体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困境,以大学生村官的自组织建设解决农村的文化困境。通过以上策略让大学生村官得以在"国家一大学生村官—乡土"关系中发挥最优价值。当然大学生村官也有其困境之处所在,有的村民认为"空降"到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都是资历尚浅,难以给当地带来显著变化;有的认为他们到村任职,是因为当前就业形势严峻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考上了编制就会离开农村;甚至原先的村干部认为他们是国家权力延伸到村落的重要标志,认为大学生村官的到来会有损自己的利益,原本乡村熟人关系网络下的暗箱操作与公共品俘获会难以维系。而大学生村官参与村庄选举中的法律悖论又让大学生村官留任缺乏基本的制度考量,在压力型的官僚制度下大学生村官经常被乡镇借调,成了不在村的"村官",这些现状使得大学生村官无法发挥在乡村治理中效能。最后,本文通过分析大学生村官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要制约因素,探讨通过加强涉农专业招录与地缘化倾向完善选聘机制,修改相应法律条规使其能够完美衔接村民自治制度,通过发展职业化之路和继续教育养成策略健全培养机制,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使其能够成为乡村治理中的"催化剂"与"润滑剂",实现大学生村官政策与乡村善治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