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该文试图把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引入对华顿的研究中.该文并不是打算做影响研究,只是想证明如果以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为出发点,也许能在华顿的作品中挖掘出我们以往没有注意过的东西.该文从华顿的《夏日》、《纯真年代》、《欢乐之家》和《国家风俗》中主要人物的结局入手,结合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基本概念,如自由、选择、责任和他人等来分析造成人物如此结局的原因.萨特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是被判定自由的,存在先于本质即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萨特的自由选择论认为任何人在任何条件下都同样是自由的,"不选"等于选择了不选.这种绝对的自由带给人的是无法回避和逃脱的责任,从而引起了人的各种焦虑情绪.萨特极其强调个体,把他人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他人也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总是把自己当作主体,把他人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他人也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同作者一样有主观性、意向性,作者自己往往成了他人的意向对象,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处于对立地位,"他人即地狱".该文结合这些基本理论分别进行分析,证明华顿作品中的人物结局体现出了某些存在主义特征.首先,抗争也好,妥协也好,所有文中被分析人物的选择都是自由的,外界环境起的是辅助性的推动作用,如果不是当事人自己的主动配合,也就不会导致相关的结果;其次,即便人物选择的是自杀这种极端的结局,即便萨特本人认为自杀是剥夺自由的举动,该文的重点并不在于分析这种行为本身,而在于探讨人物为什么会自主地选择这条道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人物不愿放弃自己的自由,否则倘若他们肯让步妥协,结局不一定会如此凄惨;最后,从华顿对于人与人间微妙关系的刻画中也能找出存在主义的论据.华顿笔下的人物通常都会经历一个从想当然地以为事情是在按自己的意志发展到恍然大悟,发觉在窥视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是被他人窥视的对象的过程.归到最后的结论中,如果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来看,华顿写的"人"己经不是现世世俗意义中的"人",而是抽象化的哲学意义上的人,对于她的作品的研究还可以推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