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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95年WTO的建立,发展经济贸易成为各国压倒一切的任务,而加强对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的保护无疑是经济迅速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有效防范驰名商标淡化这种新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各国相继在20世纪90年代修改了各自的商标法,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如美国的《联邦反淡化法》(FTDA)。因此,在这个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如何继承和突破传统的商标保护理论,通过比较借鉴国外的商标立法和执法中的经验,更有效保护驰名商标,并最终促进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课题。驰名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对其正确认识,并寻求法律的规制,完善我国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立法,是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共分四章进行论述。首先从商标淡化的概念入手,介绍了驰名商标淡化的法律属性、学理上的分类,并对淡化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作了归纳和阐述。以对淡化行为作总体上的把握。第二章溯回到理论层面。指出商标的区别功能是传统商标混淆理论形成的基础,并分析了混淆理论的不足之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功能逐渐从识别功能发展到表彰功能,从而为商标淡化的法律规制提出了要求。作者一方面从法理学角度和知识产权理论的角度论证了淡化理论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商标权滥用及公共利益的分析,指出淡化理论也应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三章针对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淡化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独特性进行分析,指出加强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必要性,并提出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专门针对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司法对策,以保证驰名商标在网络环境下也能获得周全的保护。本文第四章反观了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立法概况,分析了目前我国商标立法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失。在借鉴其他各国的立法模式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既有时代进步性又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立法模式,并提出一些具体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