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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专利实用性问题根源于基因技术的发展,过去专利局和法院普遍更为关注专利三性中的新颖性与创造性,认为实用性的判断相对简单,孰料层出不穷的基因专利申请将实用性拉进了人们的视野。首先面对这一困惑的是基因技术最为发达的美国,从上世纪60年代起涉及基因的专利申请开始涌现,到21世纪这个被称为生命科学的世纪,美国的基因专利实用性标准经历了多次修改逐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最近的十年间,我国也出现了基因专利申请热潮,与美国相似也面临着对实用性标准的重新考量,然而我国的基因专利实用性标准问题研究才刚刚起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基因专利制定的实用性标准,而是采用与其他所有发明专利统一的实用性标准。为此有不少人认为应该降低我国基因专利的实用性审查标准,以和国际社会接轨;也有人认为为了有效地保护国内刚刚起步的生物技术产业,抵御发达国家的“基因圈地运动”,必须提高我国基因专利的实用性审查标准。笔者认为单纯讨论标准的宽严没有实际意义,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分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基因与基因专利的概念、基因专利实用性的涵义与一些相关内容的辩析。第二章对基因专利实用性有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基因专利与传统领域专利的不同点,从决定基因专利实用性的一般原理着手,提出基因专利对于实用性的特殊要求。第三章对我国基因技术与基因专利发展现状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我国现行基因专利实用性存在的问题。第四章重点对美国的基因专利实用性标准确立过程进行梳理,总结出专利制度必须与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实用性标准不能一成不变。与此同时简要介绍日本与欧盟的相关制度以引出美、日、欧三方专利局对基因专利实用性的协调统一,探寻实用性标准的国际协调对我国的影响。第五章对我国基因专利实用性标准的制定和完善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专利制度的目的除了保护专利权人,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寻求专利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有效平衡。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基因专利的实用性标准进行全面细致的探讨,介绍和总结发达国家基因产业发展和实用性标准的有益经验,以期对我国基因专利实用性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起到一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