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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为了顺应经济体制特点和实现快速发展的要求,从改革开放开始,就实行了以政府为主体的招商引资运作机制,由政府作为招商引资的主体开展外资项目的招引。实践证明这种方式的确使我国的外资引进实现了快速增长,产生的经济效益占据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比重,解决了一大批的就业人员。然而,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发展的程度提高,人们对招商引资这个属于市场经济范畴的行为,目前仍然由政府为主来实施产生了质疑,甚至是全盘否定。我们应该认识到,政府招商引资就像事物发展从来都是具有两面性一样,就目前发展的现状来看,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招商引资仍然会保持下去,并且对我国招商引资的发展是有利的,但我们也不要忽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运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如果不及时对这些问题进行纠正,势必会造成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招商引资会沦为地方政府开展政绩竞争的工具,失去了招商引资本该发挥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本文按照“阐述现状—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的写作路径,以宁波市政府为例,从提出政府开展招商引资的主体地位要求出发,分析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运作机制的构成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深层次原因的探究,提出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建议。 笔者对完善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运作机制提出具体的建议,包括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优势,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和加强产业安全管理,实现组织管理结构的多样化,拓展人才引进培育渠道,构建以质量效益为先导的资源保障共赢机制,建立多方参与的项目评价体系,制订有奖有惩措施实现有效激励等方法,以实现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发挥最高效率,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