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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的金融体制日趋完善,商业银行已经由国家财政的附属金融机构转变为独立从事经营的金融企业。但是我国的主要商业银行仍然保留了国有企业的基本特征,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现代公司制度,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和外部治理,以便在有效的控制和消除可能的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银行的金融功能。本文的目的是在对国外商业银行治理机制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治理应当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应当借鉴的国外商业银行治理的经验。
全文主要包括六章内容。导论简要地阐述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内容等。在导论之后,第一章阐述了本文的理论基础,提出商业银行治理不仅要考虑传统的以分权制衡为基础的治理结构,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研究治理机制问题。这构成本文逻辑框架的基础。第二、三章从商业银行监管以及信息披露两个角度比较分析了国外商业银行在公司外部治理以及内外部治理沟通机制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第四、五章则分别从银行内部治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模式和产权结构三个重要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第六章集中论述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从五个方面探讨了国外经验的借鉴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机制的具体设想和政策建议。
作者认为,商业银行的治理是一个内外部治理机制综合平衡的过程,只有外部治理机制中的风险监管制度和内部治理中的产权设置、激励与约束、信息披露、发展模式设计等一套制度的综合协调,才能建立基于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基础上的治理体制,同时,才能在商业银行内外部的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及员工、授信企业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有效运作的权利制衡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市场化的制度体系,使得银行业公司的外部契约关系、内部权利的制衡在一套科学的治理体系中运作。由于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原则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因此在建立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地借鉴国际经验。另一方面,由于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社会背景和历史发展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所以在商业银行的具体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上又有所不同。因此在借鉴国际经验时不能够囫囵吞枣,而应当做比较深入具体的比较分析,借鉴其实质而不是简单的照抄其形式。正因如此,对国外商业银行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地比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用公司治理理论的最新发展,从治理机制而不单单是治理结构的角度来比较和考察国内和国外商业银行的治理问题;二是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有关商业银行治理的分析框架。在这个框架中把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认为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是内外部治理的统一,同时该分析框架不仅包括银行监管和产权制度这样普遍受到关注的问题,而且还包括了商业银行组织模式的选择等问题。三是在对国外商业银行治理机制进行全面考察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的现状,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1)在商业银行监管方面,应当逐步构建以“银监会”为主体、商业银行自律为基础、社会监管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监管格局。其基本框架应该由银监会监管系统、商业银行自律系统和社会监管系统三部分所组成。
(2)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义务,因此最好的过渡方案就是推动国内银行上市,将治理权逐步交给社会和其他法人实体,通过强制性韵信息披露制度促使国内银行业尽快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3)在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方面,应当将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有机的结合起来,不仅采取工资奖金等激励手段,而且还应当对高层管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限制性股权制度,充分调动各个层次的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
(4)在商业银行组织模式方面,应当发展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集团。由于在我国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为主要组成的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的实力是最强大的,其营业网点、资本和资产规模远非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所能及。所以,以商业银行为母公司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理想选择。
(5)借鉴国外经验,我国的产权改革可以分层次、分步骤进行产权多元化。首先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适当降低国有持股比重,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引入各种股权成分,如个人、企业法人、外资等。这一方面可以扩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建立相对完善的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减少政府过度干预,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独立企业法人,即实现真正商业化。其次,对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的商业银行应着力通过外部增资或者股权受让的形式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引进来自市场经济国家规范的产权制度引导并加速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机制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