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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剧作家的创作一样,戏剧翻译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舞台表演。以舞台表演为目的的戏剧翻译不仅决定着舞台表演的效果,更影响着中西文化的有效传播。
本文运用目的论这一翻译理论探索以舞台表演为目的的戏剧翻译原则。根据目的论,翻译的目的由译文接受者的需求而定;翻译的原则和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译者。以表演为目的的戏剧翻译的接受者包括戏剧表演者和观众。因此,为保证舞台表演的效果,戏剧翻译一方面要考虑演员的表演因素,如怎样的语音适合演员发音、怎样的句式更适合口头表达感情;另一方面,为了保证表演取效,译文必须考虑观众的接受需要,即怎样的译文更方便听众信息加工。
结合目的论和戏剧表演的特点,本研究提出戏剧翻译的三项原则:上口性(Speakability)、动作性(Actability)和可懂性(Intelligibility)。以英若诚的《茶馆》英译为例,本研究通过演员和观众的需求分析,从语言层面和语言的动作性层面探讨戏剧翻译表演性的具体实现方式。
首先,戏剧翻译要符合上口性原则。戏剧语言具有口语化特征,是生活话语的浓缩。因此,译文既要保证演员能够顺口地说出台词又要符合日常话语的特点。上口性原则指导下的戏剧翻译策略有:选词口语化、句式简单化、言语节奏化。
其次,戏剧翻译要符合动作性原则。译文不仅为演员的动作表演提供准确提示,便于表演者从台词中挖掘舞台动作;译文更要使人物心理活动通过语言表现出来。动作性原则指导下的戏剧翻译策略有:动作翻译准确化、心理活动言语化。
再次,戏剧翻译要符合可懂性原则。观众的反应决定戏剧表演的成功与否。鉴于观众对异国文化信息进行听觉加工的难度,本研究提出实现可懂性原则的策略:归化翻译具有文化负载意义的信息、语言表达简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