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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背景下,跨国银行监管面临了各种新的法律问题。
2006年底,中国履行入世相关承诺,中国商业银行开放的步伐加快:中国银监会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为核心,先后发布了200多项法律、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金融机构业务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诸多方面,初步建立了银行业审慎监管法律新框架,为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然而,跨国银行东道国监管制度的完善并不意味着跨国银行监管制度的完善。尽管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跨国银行母国监管的重要性,但在中国国内的研究却远远不如东道国监管制度研究受到关注。本文以中国跨国银行监管制度为研究出发点,以跨国银行东道国监管为参照,重点研究母国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不足以及成因。从法理的角度和实践的角度提出完善中国跨国银行母国监管制度的建议:总结并提出母国并表监管的法律定义,以及建立母国并表监管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笔者力图以法律的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从现实矛盾变迁的角度,寻求符合经济规律的法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