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待给付判决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oldbuc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待给付判决是原告的给付请求权和被告主张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成立时,法院原则上应作出的判决形式,与双务契约的实体目的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范功能相契合。自我国1999年《合同法》第66条首次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以来,民法学界就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实体法效果展开了详实的研究与探索,但有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程序法效果以及对待给付判决的具体适用问题,民事诉讼法学界却少有关注。立法的缺失和不足,引发了理论上的争议,也导致司法实践的混乱。有鉴于此,本文运用规范分析、比较研究、交叉研究、实证研究的方法,从实体法与程序法衔接的视角展开研究,正面回应我国实务界就对待给付判决的期待、陌生与误解,进而促进实务界转变观念、深化认识,更好地迎接民事判决规范化发展带来的挑战。除绪论外,本文共计五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对待给付判决的基础理论。本章共分为四节,分别从对待给付判决的实体法基础、对待给付判决的界定、对待给付判决的正当性分析、对待给付判决的预期功能进行介绍。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相对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为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行使,实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应当允许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以抗辩的方式还是以反诉的方式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进行选择。当被告以抗辩方式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院原则上应作出对待给付判决。对待给付判决属于“执行根据附条件”的判决。对待给付判决在诉讼法上存在不少争议,但从双务合同的实体目的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范功能来看,对待给付判决与辩论主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相契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功能的内在要求。同时,对待给付判决具有扩大诉讼经济效益、均衡当事人利益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之功能。第二章:对待给付判决的中国现状。本章共分为两节,分别从对待给付判决的现状检视以及问题剖析两个方面展开。对待给付判决在我国尚未形成制度性立法,但《立审执协调运行意见》、《九民会议纪要》、强制执行法草案已然显现出该制度的雏形,但这些规定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制度性立法,也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对待给付判决。同时,司法实践已先于理论和立法就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时法官的判决方式展开了丰富的探索,但实践操作混乱,缺乏规范性,有关对待给付判决的预期效果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对待给付判决的发展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与主张责任理解不全面以及执行规则设置不完善密切相关。第三章:对待给付判决的成立要件。本章共分为两节,分别从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两方面进行介绍。从实体要件来看,原告给付请求权与被告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成立,原告不能证明自己已为对待给付或已提出对待给付,并且原告对待给付具有可执行性时,法官应作出对待给付判决。从程序要件来看,对待给付判决的成立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规则为基础。法院不能依职权强迫当事人接受“被迫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其效力的发生以当事人有行使抗辩权的意愿为前提,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能根据已有事实和证据主动援引。当然,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典型的权利抗辩,法官只能对同时履行抗辩权进行消极释明,并且法官进行释明应当以当事人有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思为前提。第四章:对待给付判决的基本框架。本章共分为两节,分别从对待给付判决的适用范围和形式结构两方面展开研究。首先,对待给付判决的适用范围原则上应当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为基础,但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判断标准,对待给付判决存在非双务合同债务的扩张适用、先履行抗辩权转化的扩张适用,以及在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产生债务场合下的扩张适用;同时,对待给付判决亦存在因一方当事人可归责之事由导致给付不能场合下的限缩适用以及对待给付判决适用超出原本规范目的情形下的限缩适用。其次,对待给付判决主文的表达应兼顾原告的给付请求以及被告的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对待给付判决主文的表达亦应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张方式,明晰观念意义上的“同时履行”,避免将对待给付判决错误表述为原被告同时履行义务的判决,抑或原被告先后履行义务的判决。对于后者,仅当被告履行的是持续性或者是需要第三方介入的行为给付义务时,可例外作出原被告先后履行义务的判决。此外,有关被告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与否的判断,法官必须在判决理由中就判决认定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以及对应的原因予以详细阐述,为纠纷解决提供一个合理化的证明。第五章:对待给付判决的效力分析。本章共分为两节,分别从判决主文和判决理由两个方面就对待给付判决的效力进行深入的探讨。首先,对待给付判决主文的效力争议主要集中于对待给付判决主文既判力客观范围以及执行力客观范围的认定上。法院命原告为对待给付之判断并非对诉讼标的之事项所作判断,不具有既判力,被告也不得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所为对待给付应属开始执行之要件,执行机关应于对待给附条件成就后方能开始强制执行,原告必须就已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或已提出对待给付之事实予以证明。其次,判决理由中的事实认定对后诉产生何种效力,理论上主要有既判力、争点效以及事实证明效三种观点。为避免因既判力客观范围的局限性而导致前后判决矛盾之情形,可依争点效理论有条件地赋予对待给付判决理由中有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判断以拘束力。
其他文献
研究背景:空气污染已成为全球重大环境和公共卫生问题,大气细颗粒物(PM2.5)是目前国际最为关注的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之一,在全球范围造成了极大的疾病负担。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据提示大气PM2.5长期暴露会对睡眠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失眠症是最常见的睡眠障碍之一,会严重影响个体生理和心理健康,并影响其社会功能。中国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峻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中国也开展了大量空气污染健康效应相关研究,但尚无大气P
学位
背景学龄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该时期的营养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儿童少年期的生长发育,同时对其成年后的远期健康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在当前我国儿童面临营养缺乏与过剩“双重负担”的背景下,准确、高效地收集学龄前儿童的膳食摄入信息,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其膳食整体质量,明确影响其膳食质量水平的各种因素,对于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膳食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体质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学龄前儿童的进餐次数较多、照顾
学位
如何做到合法入罪与合理出罪,是犯罪论体系构建中不可偏废的两大核心课题。然而,相较于入罪,出罪在我国刑法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均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出罪思维缺乏、出罪事由匮乏、出罪渠道不畅,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无罪判决“被刑事实体法消解掉”,由此引发了诸多情理法冲突案件。为缓解出入罪不平衡导致的实践困境,减少不当入罪对司法权威的损耗,有必要进一步探寻合理出罪的路径。而实际上,随着行政犯时代到来,我
学位
为快捷高效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依审执分离原理,执行机构仅以执行依据为执行基准,奉行形式化原则,无权确认实体权利是否现实存在。而执行依据表彰的实体权利并非一成不变,可能因清偿、抵销、和解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此时债权人若仍以原执行依据申请执行,执行机构无从知晓和判断,继续执行有违实体正义。为维护实体法应然秩序,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普遍设立了执行债务人异议之诉以排除执行依据之执行力。我国尚无执行债务人异议之诉
学位
局部晚期直肠癌的治疗强调多学科综合治疗,除高质量的直肠全系膜切除术(total mesorectal excision,TME)之外,放化疗的加入也进一步降低了局部复发、延长了总生存,尤其是对于中低位直肠癌。但是,目前对于局部晚期高位直肠癌,放疗的价值仍未明确,国内外各共识指南对高位直肠癌的定义并不完全统一,关于是否放疗的推荐也存在一定差异,目前尚缺乏大型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既往的研究结果也存在诸
期刊
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儿童过敏性疾病患病率急剧上升。儿童过敏性疾病是动态发展的,常累及终身,极难治愈,尚无完全根除的方法,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负担巨大。因此,深入了解儿童过敏性疾病的发病机理以及开发新的有效的早期预防措施显得尤为重要。有研究提出假设,即过敏性疾病的发生与生命早期的肠道菌群缺损有关,以肠道菌群为靶点的干预措施(如益生菌)可能可以起到早期预防的作用。但是,生命早期肠道
学位
邻苯二甲酸酯类(Phthalate esters,PAEs)被广泛用作工业增塑剂,其健康危害越来越受重视。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i(2-ethylhexyl)phthalate,DEHP)是PAEs中最常用者。由于PAEs常以非共价键结合于塑料,导致其极易从塑料中迁移至环境介质,因此人类可通过各种途径暴露于PAEs。此外,由于塑料被广泛用作食品包装材料,经口途径也成为一般人群暴露于DEHP的主要
学位
近年来,中国老龄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老龄化进程发展中,中老年人健康状况受到来自社会以及政府的不断关注,如何科学合理全方位评估中老年人健康状况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对于老龄化问题的探索和研究逐渐多元化和层次化,诸如“成功老龄化”等新概念、新观点应运而生。“成功老龄化”概念的提出为中老年人健康的综合评估和测量提供了可能,尽管目前学界对于“成功老龄化”的理解不尽一致,但都大致认为在促进成功老龄化实现和改善的
学位
[背景和目的]特发性肺纤维化(Idiopathic pulmonary fibrosis,IPF)是一种致病原因不明的慢性间质性肺疾病。IPF的主要特征是肺泡上皮细胞损伤引起促炎性和促纤维化细胞因子及其他介质的后续释放、活化的成纤维细胞和肌成纤维细胞在纤维化灶中的积累以及细胞外基质蛋白的过度异常沉积,导致正常的肺组织结构丧失、终末期肺部疾病、呼吸衰竭与最终的致命性结局。IPF的发病率与肝癌和胃癌相
学位
研究背景儿童营养不良是全球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影响着儿童近期健康以及未来的能力、健康和福祉。按照WHO的标准,儿童营养不良主要包括发育迟缓(stunting)、低体重(underweight)和消瘦(wasting)三个测量指标。尼泊尔儿童的这三种营养不良情况远高于学界及国际规定的临界值,营养不良问题令人堪忧,而且营养不良是尼泊尔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根本原因。2017年,尼泊尔大约36%的儿童发育迟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