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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锡民终第01235号民事判决出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人的体外胚胎争议案的权属以四位老人获得胚胎的监管和处置权落下了帷幕。案件审理结束,但对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法律问题,引起了社会热议。胚胎是“人”还是“物”?胚胎是否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胚胎的法律性质存在主体说、客体说和折衷说。本文经过研究认为采折衷说更符合我国的实际做法,也与国际通行做法相适应。胚胎移植,试管婴儿,干细胞研究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生活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社会法律问题,而我国目前法律对这块规定几乎为零。夫妻离婚争夺胚胎归属权,丈夫死亡,妻子要求继续进行胚胎移植手术,胚胎移植造成八胞胎,这在我国已经不是个案了,急需制定相关法律,来完善对胚胎以及胚胎干细胞研究的规范。对夫妻死亡或离婚胚胎的归属,首先按约定,没有约定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一方死亡胚胎归属于生存一方,双方死亡可归属近亲属。没有人愿意监管胚胎,可由医院监管。对于剩余的胚胎的处理,是捐赠给其他夫妻、医疗机构还是销毁,哪种处理方式更符合人性化要求?胚胎的冷冻保存期限多长时间为宜?这些问题都是本课题讨论的重点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对胚胎的规定还处于空白状态,没有明确胚胎的法律地位,就造成实践中,面对此类问题时束手无策。通过本课题的研究,论述胚胎的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提出完善法律的途径,以期为弥补胚胎法律漏洞做出一点贡献,也为未来科技发展带来更多新事物奠定法律基础。胚胎的立法首先坚持知情原则,有限使用原则,保护子女利益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等。我国胚胎立法除了对胚胎的法律地位进行定性外,还可以就胚胎的归属和处分、胚胎收养、胚胎的监管机构、保存期限等做出规定。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阐述了胚胎的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第一部分是导言,导言主要通过案例的方式引出本文要讨论的主要问题,胚胎的法律地位,胚胎的归属及剩余胚胎的处分。通过文献综述阐述了胚胎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紧接着谈了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最后谈到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主要是讲胚胎的法律性质,学界分为主体说、客体说和折衷说,分别阐明了这些学说的主要内容及缺陷。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胚胎的归属,在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之后或者在夫妻离婚之后,胚胎应该归属于谁?胚胎剩余下来之后该怎么处理?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今后该如何完善我国立法。首先介绍胚胎该如何定性,从伦理法理方面说明了选择中间体的优势。其次说明我国在胚胎立法方面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