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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深受公共财政赤字困境、政府管理危机,以及伴随而至的公众信任危机困扰的英美等发达国家率先拉开以提升公共管理为主题的行政改革帷幕,积极推行以绩效为本、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顾客至上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信息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谋求高效行政、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公众满意度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改革的共识,政府绩效评估与绩效管理因其契合这一需求而备受推崇,成为政府改进公共管理、提高政府绩效的首选策略和政府再造的根本性措施,成为有效改善政府与公众关系、缓解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的动力工具,成为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选择。政府与公众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也是一种公共受托责任关系。出于维护与增进共同利益的需要,公众将自身的财产和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接受委托,获得所托付资源的经营管理使用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职责。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将自己的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做了什么、怎么做得和做得怎样等信息如实地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判。其蕴含着公共责任和公众至上的管理理念,是一种公共责任机制。委托人则通过参与或实施绩效评估以获知并监督所委托资源的使用效率、效果和社会效益。政府绩效评估是公众了解、监督和参与政府工作,真正地、切实地感受到主人翁的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人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权利。公众就是政府绩效评估权力的所有者。近年来,随着政府绩效评估在中国的大肆盛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的不断推进、公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政府绩效评估权力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论文在研究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公共受托责任关系、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分析基础上,对政府绩效评估权力的概念及其内涵加以阐释,并对政府绩效评估权力的特点、类型、功能等进行详细分析;通过研究公共受托责任关系与政府绩效评估权力及其运行的相关性,提出公共受托责任关系是政府绩效评估权力运行的理论基石;探讨在公共受托责任理论视角下,政府绩效评估权力运行应遵循的原则及一般流程等。然后,在反思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权力运行所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培育政府绩效评估社会资本等途径来规范与健全中国政府绩效评估权力运行机制,以推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高绩效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