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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又是个人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提出构建个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命题,其目的在于使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同步,从而达到经济社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个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的双赢局面。本文从整理和再认识和谐思想的渊源着手,解析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语境下的和谐思想:和谐的本质、前提及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个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科学内涵: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是指个人与社会互为前提而存在,双向互塑而共生及相互促进而发展的和谐状态。主要特征有:整体性、协调性、关注需要的满足与情理性。合理外延则包含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及个人与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在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中,个人努力的方向应该是成为公民主体、利益主体、道德主体。个人主体性地位的确立和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和谐社会的主体的努力方向。社会的发展目标应是社会阶层结构合理、利益结构均衡、社会互动有序及社会的协调机制运行良好。合理的社会结构和有序的社会互动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构建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需要把握个人与社会相依相存的共生论理念,为个人与社会的互动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另一个就是要有关系性思维,个人的存在是交往的存在,社会也不外乎是个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这就为个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实现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作为现实的个人需要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使自己有能力参与到社会生活之中更好地认识社会,增强对社会的认同;作为现存的社会,其存在的理由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向现实生活中的个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良的社会条件,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在整个社会内实现公平正义。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的真正建立还需个人继续做出巨大的努力和贡献,需要社会各项制度的完善,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