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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今后五年全党和全国工作的突出位置。天津市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根据直辖市的特点和优势,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工业化富裕农民,高标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通过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如何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向农村提供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公共品,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是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但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不清晰、运行机制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范围局限在粮棉油领域,业务功能单一,服务手段落后,制约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影响了支农作用的发挥。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在坚持政策性银行办行方向基础上,逐步提升农业开发性金融的功能,不断完善其弥补市场缺陷、开发农村市场、扶持弱势群体的功能是农业发展银行的现实选择。本文对农业发展银行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国外利用政策性银行工具支持农业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对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理论与实践也进行了阐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政策性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多渠道筹集农业资金,进一步深化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加大政府扶持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力度,并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为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对天津农业发展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战略因素分析,总结归纳了天津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天津市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等各方面因素,提出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天津农业发展银行的使命业务的战略选择。指出天津农业发展银行要提升传统政策性金融功能,发挥政策性、开发性、制度创新、战略导向、引领合力的作用,促进天津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本文制定了天津农业发展银行实施开发性金融的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