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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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刑衔接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法》在原有行刑衔接的基础上增加了“逆向衔接”的规定。多部法律规定的修订及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可见我国当前对于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视。但是,现行的法规中,仍存在许多原则性规定,具体可操作性规定较少;即使有看似比较完整的移送过程的规定,但是具体操作中问题不断,由此导致现有行刑衔接程序规定被虚置、实践中具体操作不统一的问题。因此,通过梳理行政处罚与刑罚双向衔接中的程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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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刑衔接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法》在原有行刑衔接的基础上增加了“逆向衔接”的规定。多部法律规定的修订及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可见我国当前对于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视。但是,现行的法规中,仍存在许多原则性规定,具体可操作性规定较少;即使有看似比较完整的移送过程的规定,但是具体操作中问题不断,由此导致现有行刑衔接程序规定被虚置、实践中具体操作不统一的问题。因此,通过梳理行政处罚与刑罚双向衔接中的程序问题,着力破解难点问题,提升案件的双向移送效率,畅通行刑衔接机制,从而避免以罚代刑和以刑代罚。本文采用多学科交叉研究等方法对双向程序衔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在文章的第一部分,首先对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产生衔接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梳理,主要包括法律责任竞合论和国家权力制衡论、以及行政法与刑法在公平和效率方面的价值平衡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对行刑衔接中的“一事不再罚”和“刑事优先”原则进行分析和反思,二者均应有界限的进行适用。在第二部分中,首先对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刑事司法机关的状况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在案件移送中有关“及时性”的规定不足,移送步骤混乱和移送后行政机关执法状态不明的问题;其次,在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方面,存在可转化的证据种类不明以及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虚置的问题;最后,分析并列举了涉案财物移送方面的现状以及问题。在第三部分中,通过对刑罚——行政处罚程序衔接的现状以及三种情形进行列举,从而得出在案件移送和证据转化方面分别存在逆向衔接机制不足和法律规定不足的问题。第四部分中,针对上述双向程序衔接中存在的现实操作问题以及法律规定的模糊方面分别提出对策。此外,通过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发挥检察机关在双向衔接中的作用以及强化双向衔接中的责任追究对行政处罚与刑罚程序双向衔接的保障机制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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