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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基层对政权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党政干部是党和国家事务的管理者,基层党政干部腐败是一种极具离心力的腐败,直接受众是广大群众,直接影响着党群和干群关系,直接破坏了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所以创新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创新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有助于增强我国整个政治体制创新,有利于政治稳定,为我国社会发展提供机制上的保障,有利于增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化、机制化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国党政基层管理工作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对此,本研究通过梳理和分析已有的相关文献,界定了我国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的相关概念,概括了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的特点,说明了创新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意义和影响,提出了我国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在制定、执行以及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造成我国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问题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新要求、新特点,探索性地提出了推进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对策,从而为创新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创新机制提供科学的参考。根据以上研究思路,本研究以基层党政干部为对象,将从三个方面探讨创新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创新机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第一部分首先界定了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等概念。从组织机构上,可以将基层理解为乡(镇)、民族乡以及市(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基层党政干部是县级以下或县级区以下党政机构部门中的、与群众联系最为直接的党政干部,主要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以下局等相关党政部门的干部。反腐倡廉机制是为防范和消除腐败,采取的综合性手段,让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廉洁从政,依靠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和制度体系,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的一系列的管理、教育、监督和惩戒等的运行过程。第二部分是现阶段我国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问题和原因分析。现阶段我国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在制定过程中、执行过程中和监督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完整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创造性不足;我国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在执行过程中领导机制、环境氛围、监督检查等存在问题;我国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监督者的主观能动性相对不足、监督机构相互之间配合不够、监督机构缺少责任追究机制。存在这些问题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主观原因有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资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文化的侵蚀影响之下,一些基层党政干部就容易出现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等问题;客观原因是政治权力过于集中以及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滞后等。第三部分是对策分析。基层是贯彻实施党的各项重要方针政策,保证政策连续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组织。基层党政干部的腐败现象在不断发展变化,推进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可以铲除腐败带来的危害,可以增强党的抵御风险、拒腐防变能力。针对当前反腐工作的新特点,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创新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机制建设新特点:反腐败呈现高压态势、反腐败注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反腐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等。在此基础上,创新基层党政干部反腐倡廉机制:建立“三查一促”调研走访机制、建立基层反腐倡廉定期巡视机制、建立对基层党政干部的终身追究机制、建立反腐倡廉垂直领导机制、建立基层反腐倡廉常态有效的反馈、评估机制、建立以科技监控为主导的监督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