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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手段是政府管理出版业的主要方式。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是未来出版业宏观管理的客观要求与发展方向。我国加入WTO后,对政府的管理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我国出版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也亟待提高,将行政法的理念引入出版业的宏观管理是出版业改革的必要需要。在这些现实情况下分析我国出版行政管理的现状,寻求未来发展的需要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引言部分 此部分作者从三个方面简要分析了运用法律手段改进和完善我国出版行政管理的原因,并指出本论文的写作意义、目前研究现状以及本论文拟解决的问题。 第一部分:出版业行政管理基本理论概述 在这一部分,作者将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出版业的行政管理相结合,对出版业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做出了详细的叙述。主要包括:出版业行政法律关系、出版行政行为、出版行政程序、出版行政监督和出版行政救济等5部分,明确了出版行政管理的法律概念,为出版行政管理法制化构想的提出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我国出版业行政管理法规现状 作者在这一部分中着重梳理了我国出版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出版行政管理情况、立法与执法的现状,并从行政法观念出发,归纳出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在出版行政管理情况方面,作者介绍了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构的历史沿革、执法机构和执法模式的现状;在梳理目前我国出版业行政法规体系时,运用计量学手段,统计了大量数据,从立法的质和量两方面分析了我国出版行政法规体系的特点;在执法情况的概述上,主要从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理两方面对我国出版业的执法现状进行了归类;最后从以上情况中总结出当前出版行政管理的优缺点,为出版行政管理法制化构想提供了现实依据。 第三部分:出版业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构想 在详细分析了我国出版业行政管理的现状后,作者希望结合行政法的理论和中国出版业的实际,从整体和具体实施方案两部分为出版业行政管理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