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科学推理学习问题是学习科学和科学教育研究共同关注的议题,它关涉到学生的思维发展,对提高科学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教师话语质量关乎学生科学推理的学习效果,然而,教师应如何在加强学生科学推理方面更有效地使用话语策略,仍困扰着当前研究者。我国现有课堂的主流模式是全班教学,而国际上对全班对话中教师话语和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关系多是理论探讨,深入到课堂内部的实证研究还很少见。因此,本文试图立足全班对话,对教师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科学推理学习问题是学习科学和科学教育研究共同关注的议题,它关涉到学生的思维发展,对提高科学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教师话语质量关乎学生科学推理的学习效果,然而,教师应如何在加强学生科学推理方面更有效地使用话语策略,仍困扰着当前研究者。我国现有课堂的主流模式是全班教学,而国际上对全班对话中教师话语和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关系多是理论探讨,深入到课堂内部的实证研究还很少见。因此,本文试图立足全班对话,对教师话语与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关系问题加以深刻剖析,以期发现教师话语策略对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作用机理,寻找促进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有效教师话语策略。为了这一目的,本研究具体围绕两个问题展开:问题一:在我国科学推理教学的课堂上,教师主要的话语策略是怎样的,有哪些类型?问题二:教师不同的话语策略与学生科学推理学习之间存在何种关系?本研究以学习的社会文化观为基本理论立场,根据科学推理类型理论和科学推理学习的本质,归纳了科学推理教学的基本要素,提出“教学场景下学生科学推理发展模型”,并根据科学推理学习发生所需的外部作用,从认知层面对教师话语策略进行功能区分,识别出两种促进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教师话语策略,分别是“推动推理进程型”(简写为Ⅰ型)和“指向科学本质型”(简写为Ⅱ型)。在此基础上,结合文献研究和逻辑推演,构建了“教师话语策略与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关系模型”,形成三个研究假设,并选择我国优秀科学推理教学的典型课例,展开三项实证探索:子研究一:Ⅰ型教师话语策略与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关系研究;子研究二:Ⅱ型教师话语策略对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影响研究;子研究三:Ⅰ型教师话语策略的调节作用研究。实证研究部分以目的抽样的方式,从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项目的225节上海市部级优秀课中,筛选得到符合理论预期的优秀科学推理教学课例,采用混合研究方法,开展了课堂话语分析。子研究一以话轮为分析单元,对全班对话环节的师生话语分别进行编码,运用聚类分析、对应分析、内容分析等方法,检验了Ⅰ型教师话语策略与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关联关系。子研究二以会话片段为分析单元,对师生话语分别进行编码,运用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内容分析等方法,检验了Ⅱ型教师话语策略对学生科学推理学习的影响。子研究三以会话片段为分析单元,根据子研究一的结果,将Ⅰ型教师话语策略分为水平和复杂性两个维度,运用分组回归、内容分析等方法,检验了Ⅰ型教师话语策略的调节作用。主要结论包括:第一,在全班对话场景下,适当的教师话语策略能有效促进学生科学推理学习。其中“指向科学本质型”教师话语策略对学生科学推理学习起关键的促进作用,而这种促进作用又受到“推动推理进程型”教师话语策略的调节。第二,当教师兼顾使用指向本体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认识性知识的话语策略,并组合运用要求详细解释、明示关键知识、要求学生反思、利用他人主张的话语策略时,教学效果更佳。研究从理论上打破了教师话语策略分类单一的局限,弥补了将科学推理学习过程与科学推理基本内涵割裂的不足;从方法上建立了基于学习的社会文化观来表征科学推理学习的测量指标体系,引入学生口头语言科学性作为实证变量,运用对应分析、有序Logistic回归、分组回归等多种数据分析方法,拓展了全班对话的相关研究。本研究建议科学推理应作为专门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纳入科学课堂,且应建立更具学术性和开放性的话语模式。教师的重要职责在于促进有效课堂对话,为此要营造尊重和包容的讨论氛围,围绕科学推理所必需的知识形式设计对话指导语,并有意识地调整话语策略的运用方式,注重综合使用对科学推理学习起到高阶推动作用的话语策略。
其他文献
较之《侵权责任法》,《民法典》第1232条增设了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该条如何具体适用于司法实践,仍有待进一步解释。本文除引言之外,主要包括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民法典》第1232条有待进一步明确的问题。针对这一规则,有待明晰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适用主体之明确。一方面,虽然从“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之表述来看,该条似仅
我国企业集团化发展使母子公司的架构模式成为公司立体化结构的常态。由于母公司通常持有子公司全部或较大比例的股权,第三人侵害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往往会对母公司造成不同程度的负累,母公司股东利益也会在此过程中间接受损。鉴于母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人员混同现象,母公司的董监高往往也在子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当这些人员为逐利做出有损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时,他们作为母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自然不会同意母公司利用其股东身份针对其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值班律师制度得到普遍适用,但值班律师“见证人化”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引发理论界的热议。但理论界的关注焦点“剑走偏锋”,主要讨论的是值班律师的性质,有的学者甚至提出要将值班律师辩护人化。这些研究无助于解决值班律师见证人化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值班律师属于广义的“辩护人”,但由于它本身所具有的是“值班”而非“辩护”性质,因此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存在着本质区别。要解
自改革开放以来,自然人以个人身份直接参与商业活动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当这类市场主体面临风险时,他们必须承担无限的个人责任,无法像企业一样可以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同时也很难开始新的生活。2019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改革方案,提出我国要分步骤建立个人破产制度。202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表决通过,这为我国启动个人破产立法提供了不同的样本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践历经民间自发探索、地方主动探索、国家试点推动三个发展时期,其历史演变过程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国家试点期限届满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践进入调整期与反思期。在多年实践过程中,各个地区都积累了大量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规制经验,其中,浙江的实践起步最早、风险规制相对有力、法治化程度较高,因此有必要对浙江经验进行梳理和借鉴,进而提出普
行刑衔接案件源于我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是行政和司法两种不同的公权力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互相关联、协调的机制,能反映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和社会治理水平的现状。近年来,行刑衔接案件逐渐引起各方重视,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的衔接政策文件相应制定,也表现出该方面存在着较多问题。本文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概念、衔接案件的移送类型以及意义着手,细化行刑衔接案件移送过程中涉及到的程序、证据、监督方
企业管理的细则要落实到合同的条条框框中来,企业的发展应该把合同管理作为重要契约,所以,对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机制就显得格外重要。但是,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诸如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不全面,企业规章制定流程不规范,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合规意识薄弱,基础工作不扎实,合同内容存在缺陷等问题,文章内容在分析所在问题时,还要探讨了解决问题的计划方案,并对公司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机制开展探究。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渊源,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对象。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内涵,清晰指明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积淀之路,深刻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意义,科学回答了如何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切实应用于新时代的法治实践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不仅有利于我们准确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行,高中历史课程标准也相应地进行了改变,课堂教学中更加注重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而社会生活史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能力起着重要作用。新教材中社会生活史占据了比较重要的地位,出现了以社会生活史为专题的教科书。社会生活史主要关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所以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从微观视角观察、解读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历史教学过程中也要注重学生唯物史观、时空观念以及家国情怀等素养的培养。因
自1901年王国维在《教育世界》杂志将“赫尔巴特”这个名字引入国内,至今已有120年的历史。在这百二十年中,赫尔巴特教育学研究的命运在中国几经沉浮。尽管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本世纪初的十年里,国内教育界一度出现“赫尔巴特研究热”,然而事实证明,国人至今对赫尔巴特教育学的认识仍存在一些争议和误解。并且从国内学界对赫尔巴特教育学的解读方式来看,人们往往只关注其教育理论本身,而鲜少追问这些理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