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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代驾业在我国已经发展了十几个年头,2011年的“醉驾入刑”以及2013年实施的“最严交规”都给酒后代驾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如今随着违法成本的提高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酒后代驾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巨大、前景光明的酒后代驾业本应该健康快速发展,然而现实中的代驾行业并未如想象中那样红火。时至今日,它仍然身处“无法律规范、无部门监管、无行业标准”的尴尬之境,复杂的外部环境导致行业内部的发展步履维艰,从从业主体到服务规范,每个环节都是一团乱的景象。酒后代驾合同的情况也让人失望,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多为口头合同,没有对具体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极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少数代驾公司提供书面格式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不均,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从酒后代驾合同入手,希望通过明确的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为纠纷解决提供法律依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介绍了酒后代驾合同的一般理论、酒后代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第一部分,梳理关于酒后代驾合同类型的相关学说,认为其具备雇佣合同、客运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的某些特征,但是又和这些合同存在差异,进而确定酒后代驾合同非典型的属性。第二部分,从合同的主体入手,主张将代驾服务的提供者限定为企业法人,力图使代驾人主体规范;并且按照醉酒的医学分类,参考国外对醉酒人行为能力的认定,来分析被代驾人饮酒后的行为能力问题。在合同形式方面,对口头与书面形式的酒后代驾合同进行简要分析,认为实践中的酒后代驾合同不尽合理。借鉴日本的相关做法,主张酒后代驾合同是多方参与制定的格式合同,凭此来保障被代驾人的合法权益。第三部分,分析现实中常见的合同,指出存在的问题。在合同履行方面,酒后代驾合同与客运合同相似,故而以此为参考,推导酒后代驾合同应具备的内容。第四部分,论述双方的违约责任,确定了严格责任原则,并列举双方常见的违约事项,论证其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