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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并参加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将权力委托给其自身利益的代理人——共产党后,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共产党实际执行着对人民和国家的领导权和执政权。权力具有强制性、扩张性、排他性的特点,为了保证权力不异化、人民的公仆不变成人民的主人,必然要求对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以实现授权、控权与收权的良性循环。 党内民主监督是指在党内生活中,党员之间、党员和组织之间、组织和组织之间,依照党规国法所进行的一种互相监督的活动。党内民主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按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一种机制。党内民主监督是党内民主的基本支柱,是保证党的决策权能否正确使用、党的决策是否正确的必要条件,是党管干部原则得到正确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是实现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党内民主监督在国家和社会的整个监督体系中,位于核心地位,发挥关键作用。 未来是历史的延华,历史是未来的凝聚。党内民主监督既是一种理念、一种意识、一种思想,也是一种实践,更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实践过程。在揭示国家的本质,批判资产阶级政党和国家监督的基础上,在从事工人运动、创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实践中,马克思恩格斯根据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及革命实践特别是巴黎公社的实践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关于党内监督的基本思想。从一开始便在制度的设计上贯彻了民主集中制思想,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保证党员群众的基本权力,保证党员群众的意志得到正确集中;又通过自上而下的间接监督,以纪律约束,使党员群众集中了的意志得到充分实现。 在列宁看来,由于所处时代和面临的任务不同,布尔什维克成为了执政党,苏维埃的领导人绝大多数为布尔什维克的成员,党内民主监督的原理、方法和手段自然引入对苏维埃政权中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列宁的党内民主监督思想更具可操作性特色。斯大林时代高度集权式的党内监督体制,党内民主监督演变成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管制、专制。 中共党内民主监督的理论和实践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民主监督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特别是直接借鉴了前苏共党内民主监督的理论和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党内民主监督,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 经验和教训向人们昭示,要真正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平等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公开性原则、群众性原则、时效性原则、法治性原则。 党内民主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保护党员群众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基本义务正常履行,保证党的领导干部正当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必须合理配置监督权,规范监督程序,疏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体制,使监督权力的行使程序化、制度化、法治化、权威化。 “一把手”在部门或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因此,“一把手”监督是党内民主监督的重点领域。要创新“一把手”监督的思想观念,完善“一把手监督”的工作思路、监督制度和措施、方法、手段。 为了解党内民主监督的现状,本文以个案研究的形式,通过问卷调查对岳阳市党内民主监督情况进行了调查与分析,了解党员群众对党内民主监督的认识、看法、评价和态度,分析影响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因和外部环境,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理论研究和进一步正确进行党内民主监督提供依据。 《党内监督条例》是发展党内民卞、强化党内民卞监督的重要法规。条例的精髓是民主监督,它为党内民主监督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党内民主监督将进入一个制度化、法制化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