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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世界各国金融业受到重创,实体经济严重受损。危机促进了金融监管的反思和变革,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修订形成了《巴塞尔协议Ⅲ》,其中重要的一项改进就是引入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以此来有效弥补单一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的不足。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同样也面临了经济衰退和金融风险的严峻考验。2011年中国银监会出台《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将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作为重要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工具推进实施。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置于三大攻坚战之首,重中之重是防控金融风险。因此,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有效发挥风险控制作用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而基于风险控制研究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能够丰富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理论和风险控制理论,有利于强化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监管,进而提升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
本文从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入手,根据金融危机爆发时商业银行杠杆率低且各类银行风险积聚的特征,回顾了风险控制理论发展演进以及《巴塞尔协议》的风险控制理论,分析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与资本充足率监管相互补充的风险控制影响机制,并分别分析了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尤其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控制的作用,构建了基于风险控制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理论基础,拓展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的经济学解释。通过对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实施现状深入分析,以2011年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界线,对比杠杆率监管引入前后中国银行业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和宁波银行等5家上市商业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昆仑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武汉农商银行、广东顺德农商银行等5家非上市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和风险控制状况,分析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的积极作用和存在的不足,并探讨了中国杠杆率监管与资本充足率监管如何相互补充发挥风险控制作用。在理论探究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选择16家上市银行和10家非上市银行共计26家商业银行2007年—2018年的杠杆率、资本充足率和相关风险指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而验证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作用机理和影响因素。通过比较美国、加拿大、瑞士、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风险控制状况及监管作用效果等,分析各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的作用,发现对中国监管实践的启示。综合上述理论、现状、实证等分析,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结合中国实际,提出风险控制视角下完善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的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研究,本文认为当前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水平较高、重点风险可控,杠杆率监管较好地发挥了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积极作用。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作用的发挥受到资本充足率等微观因素和经济周期等宏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也存在风险管理水平不高、监管有效性不足等问题,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更好地发挥这一监管政策的风险控制作用,本文在风险控制视角下提出政策建议:首先,要构建全面风险控制框架,有效发挥杠杆率监管作用。其次,要更加有效发挥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作用:一是保持商业银行适度杠杆率,持续防范控制信用风险;二是及时调整商业银行杠杆率,准确研判控制市场风险;三是树立逆周期和分类监管思维,有效化解控制流动性风险。最后,要注重不同银行及风险差别,提升杠杆率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提出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与资本充足率监管理论上同宗同源,最早均源自资本比例,杠杆率监管与资本充足率监管在是否有统一的计算方法、是否依赖模型、是否有风险敏感性、是否重视风险差异等多个方面形成互补作用,而且各自对另一方形成了限制监管套利的作用。第二,通过对比分析中国引入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前后两个阶段银行业及10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状况,发现杠杆率监管能够将外部监管压力有效传导到商业银行内部,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形成不同的控制作用,杠杆率监管已同资本充足率监管一并成为中国银行业风险监管框架的重要支柱。第三,在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实证分析中,选取26家商业银行相关数据,综合运用GMM、O LS、FE和3S LS等方法实证检验,发现杠杆率监管降低了杠杆率与信用风险的正相关强度,可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杠杆率监管对各类市场风险的作用有所不同,会增加商品风险和权益风险;杠杆率具有顺周期特征,对于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存在消极影响等,并验证了杠杆率与资本充足率的相互补充作用以及上市和非上市商业银行的不同影响,进而提出完善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的相关政策建议。
本文从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入手,根据金融危机爆发时商业银行杠杆率低且各类银行风险积聚的特征,回顾了风险控制理论发展演进以及《巴塞尔协议》的风险控制理论,分析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与资本充足率监管相互补充的风险控制影响机制,并分别分析了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尤其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控制的作用,构建了基于风险控制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理论基础,拓展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的经济学解释。通过对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实施现状深入分析,以2011年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界线,对比杠杆率监管引入前后中国银行业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和宁波银行等5家上市商业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昆仑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武汉农商银行、广东顺德农商银行等5家非上市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和风险控制状况,分析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的积极作用和存在的不足,并探讨了中国杠杆率监管与资本充足率监管如何相互补充发挥风险控制作用。在理论探究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选择16家上市银行和10家非上市银行共计26家商业银行2007年—2018年的杠杆率、资本充足率和相关风险指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而验证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作用机理和影响因素。通过比较美国、加拿大、瑞士、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风险控制状况及监管作用效果等,分析各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的作用,发现对中国监管实践的启示。综合上述理论、现状、实证等分析,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结合中国实际,提出风险控制视角下完善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的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研究,本文认为当前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水平较高、重点风险可控,杠杆率监管较好地发挥了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积极作用。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对风险控制作用的发挥受到资本充足率等微观因素和经济周期等宏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也存在风险管理水平不高、监管有效性不足等问题,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更好地发挥这一监管政策的风险控制作用,本文在风险控制视角下提出政策建议:首先,要构建全面风险控制框架,有效发挥杠杆率监管作用。其次,要更加有效发挥控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作用:一是保持商业银行适度杠杆率,持续防范控制信用风险;二是及时调整商业银行杠杆率,准确研判控制市场风险;三是树立逆周期和分类监管思维,有效化解控制流动性风险。最后,要注重不同银行及风险差别,提升杠杆率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提出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与资本充足率监管理论上同宗同源,最早均源自资本比例,杠杆率监管与资本充足率监管在是否有统一的计算方法、是否依赖模型、是否有风险敏感性、是否重视风险差异等多个方面形成互补作用,而且各自对另一方形成了限制监管套利的作用。第二,通过对比分析中国引入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前后两个阶段银行业及10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状况,发现杠杆率监管能够将外部监管压力有效传导到商业银行内部,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形成不同的控制作用,杠杆率监管已同资本充足率监管一并成为中国银行业风险监管框架的重要支柱。第三,在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实证分析中,选取26家商业银行相关数据,综合运用GMM、O LS、FE和3S LS等方法实证检验,发现杠杆率监管降低了杠杆率与信用风险的正相关强度,可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杠杆率监管对各类市场风险的作用有所不同,会增加商品风险和权益风险;杠杆率具有顺周期特征,对于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存在消极影响等,并验证了杠杆率与资本充足率的相互补充作用以及上市和非上市商业银行的不同影响,进而提出完善中国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