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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主张分权化和分散化,有利于在政府部门之间形成竞争关系,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公民日益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但这种分权化和分散化也容易导致政府机构破碎,使部门之间合作与协调困难。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的实践存在效率悖论,使公共服务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不能很好回应综合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治理问题给政府带来的挑战,需要建设整体性政府。整体性政府诞生于新公共管理式微和信息技术发展的时代背景,主张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在大数据的发展背景下,遵循组织固有边界的政府部门要实现跨部门协同治理的目标,需要整体性治理深度揭露。为了有效地解决公众最关心的一些问题,国家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并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政府数据开放作为建构整体性政府的重要方面,能够使不同政府部门采取联合行动,重新整合服务。 本文立足于大数据时代的社会背景,采用案例分析法,对山东省政府数据开放治理进行深度研究。研究发现,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碎片化容易带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不高、无法有效回应公民需求等问题。论文探寻了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碎片化的表现及原因,为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提供实践反思和对策建议。 论文以山东省为例,通过对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发展脉络的梳理,发现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的碎片化问题,带来部门间的数据孤岛、数据平台重复建设、公民需求无法满足的消极影响。论文分析了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碎片化的原因,主要表现在法律规范滞后、部门利益分割、技术支撑不到位以及数据标准不统一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论文强调整体性治理的价值诉求,分析了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开放与封闭、收益与成本、安全与风险、本位责任与开放共享矛盾,阐述了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的责任承担,从彰显公共性、实现部门无缝隙衔接、满足公民数据需求三个方面对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进行价值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的运作框架,并提出应该从强化需求导向、再造政府职能、健全责任机制等方面优化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