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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有独资公司特殊的出资人结构及现代公司治理发展趋势等原因,使公司股东会方面的某些职权移向董事会,导致董事会职权扩张,如果对董事会监督不力,就极有可能严重危害公司的正常运营,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造成风险。因此,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十分必要。在对监督原理进行研究并基于多渠道监督的思考,笔者认为要实现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监事会应当在整个监督机制中发挥主要作用,应当对监事会制度尤其是其组成及职权配置进行完善,同时优化监事会与其他监督机构的工作协调与衔接。文章正文部分主要由四章组成:第一章是阐述基本原理。本章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扩张以及对其监督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对职权扩张的表现、原因及问题进行论述,进而根据分权制衡理论及多渠道进行监督的思考,阐明监事会在对董事会的监督机制中应当发挥主要作用。第二章是对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组成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制度的相关建议,夯实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监督的组成基础。监事会的人员组成的优化有助于增强监事会的监督力量,更好地实现对董事会的监督。本章针对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在人员组成的单调性、专职监事工作精力分散及监事会组成比例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组成改革的相关建议,具体包括引入独立监事制度,优化监事会组成比例,规范监事选任选举制度等。第三章是对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职权配置情况进行探究,提出扩大监事会职权以及促进监督权有效行使的相关建议。监事会职权配置的提升与有效行使是保证对董事会监督有效行使的必要条件。本章对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在人事监督决定权的缺失、监督权集体决议的行使方式及公司代表诉讼权存在缺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改革建议,以确保监事会职权配置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对董事会监督的有效实施。第四章是就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与其他相关监督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进行探讨,主要针对监事会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公司财务监督机构的关系及工作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试图建立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更为有效的协调监督机制,以使监督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