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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共服务是国家、政府最基本最常见的职能之一,也是政府存在的逻辑起点之一。2008年我国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大关,外汇储备位列世界第一,财政收入连年增长。在经济实力迅速增强的同时,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内容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消费需求多样化,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消费支出呈现出不断向享受型、发展型和服务型消费升级的趋势。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但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分配欠均衡的问题由来已久,不仅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甚至加剧了社会矛盾。在这样特殊的历史时期,我国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经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阐述,十七大报告中两次予以强调,已经成为当前理论和实践的热点。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提供模式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收入分配失衡,贫富差距扩大,是构建和谐社会最直接的障碍。关注民生,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经济困难地区的落后面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既是公共财政的目标,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将“均等化取向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化提供方式研究”问题作为研究的主题,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的结构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是提出问题,研究方法介绍和文献综述。第二章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述,主要是问题的提出。在理论分析部分,首先运用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对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及其内涵作了适当的界定,并从正义理论视角深入分析了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现的是一种公平正义的发展理念,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完全一致。这一章主要是阐述公共服务的基本概念、分类及范围界定,明确研究对象和提出研究方向。第三章为国外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经验借鉴。本章通过对公共服务的生产与提供的区分、制度演变的梳理及对国外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的创新经验的综述,综合分析其利弊及对我国具体情况的适用性,对我国公共服务的提供模式提出有益借鉴。第四章主要阐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中的影响因素、制约条件和制度保障等。对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由于各地区之间先天的(自然、历史、地理社会等)差异性,或者由于改革后所享受的政策差异性,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直接影响了各地的财政收支能力,致使各地财政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差距加大,造成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第五章提出均等化取向下的基本公共服务差异提供方式构想。本章在前三章对问题的阐释及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均等化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的构建思路。依据主体均等与客体均等的原则,通过对公共服务供需矛盾及地区差异分析,提出差异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对区域的划分及不同类型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过程的分解,来构建差异化的区域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并结合现有的均等化策略进行激励与监督,共同构成均等化取向下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此外,还应重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衡量指标体系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