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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法中公认的最基本原则。国家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国家主权原则能否适用于具有虚拟、多元、开放等特性的网络空间,人们对此争论不断。在网络空间所涉及的诸多问题中,网络空间主权问题无疑占据着特殊的重要地位,是网络空间诸多问题的“根”。网络空间主权虽然越来越多被人提及,但很少有人对网络空间主权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网络空间主权的正当性从何而来,网络空间能否能被现实制度所规制,以及如何构建网络空间主权相关制度等问题都值得思考并亟须作出解答。正如国家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秩序和国际法的基石,网络空间主权原则也将是网络空间国际秩序和网络空间国际法的基石。带着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本文分为六章进行论述。第一章网络空间主权概述。网络空间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对网络空间主权进行研究,首先必须先对网络空间的概念、类型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并非随着网络空间的产生自然而然产生,网络空间主权的提出经历了否认到逐渐认可的一个过程。虽然目前并不存在一个被广泛接受、内涵全面、逻辑清晰的网络空间主权的定义,但学者们仍然试图从网络安全、网络要素、网络权力等不同角度对网络空间主权进行定义。从主权理论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主权是历史的产物,它必然随着历史进程而演化和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主权不再仅仅局限于现实物理空间。国家主权向网络虚拟空间的拓展延伸标志着网络时代的来临。与此同时,网络空间主权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侵蚀和挑战。第二章网络空间主权的基本理论。在网络空间发展的早期,全球公域说、新主权说、无国界说等各种学说十分盛行,基本都是反对网络空间主权的声音。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国家主权权力(权利)的重要载体,国家主权原则能否适用于网络空间,网络空间主权的正当性和适用性是网络空间主权研究不可回避的两个基本问题。网络空间主权的正当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在网络空间的根本属性;网络空间主权秩序功能是网络空间正常运行的保障;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在网络空间的身份权表现;网络空间主权是网络空间治理的制度前提。同时,国家主权适用于网络空间,还必须解决网络空间的可规制性问题。网络空间的现实性是网络空间主权的客观前提;网络空间的社会性是网络空间主权的制度基础;网络空间的秩序性是网络空间主权的制度动因。网络空间的现实性、社会性、秩序性都是主权原则能够介入网络空间的基础因素。网络空间主权原则在构建国际网络新秩序、网络发展中国家谋求独立、发展以及网络空间立法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第三章网络空间主权的基本内容。很多学者对网络空间进行分层考察:基础层、逻辑层、应用层。提出分层理论的学者认为,这种分层理论的作用和目的在于考量网络空间不同层级中的治理目标和网络空间主权在不同层级中“排他性”与“让渡性”的适用域。在国际公法上,传统国家主权的基本权利内涵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网络空间主权作为一种新的主权形态,从现实空间延伸到网络空间上,其权利内涵也包括网络空间独立权、网络空间平等权、网络空间自卫权以及网络空间管辖权。主权是国际法上的一个特定的理论与实践范畴,从其基本的词义和内涵来看,它涉及权利和权力这两个基本的法理要素。网络空间主权也与传统主权一样,表现出不同的权力形态。网络空间主权既是权力(权利),同时也是责任。为推动全球网络空间公正秩序的建立,其前提必须厘清网络空间主权的相关责任:网络发展责任、网络合作责任、网络治理责任。国家应在其能力范围内担负网络空间主权的国际责任,在现有的国家实力及国际效益之间保持均衡。第四章网络空间主权相关立场及侵权实证分析。首先介绍了联合国对网络空间主权的相关主张。虽然联合国相关文件中没有直接使用“网络空间主权”的术语,但从其“国家主权适用于信息技术活动”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已经承认网络空间的事实主权。同时本文选取网络强国美国,欧盟、英国、德国以及网络新兴大国俄罗斯、巴西几个代表性国家及联盟体,对其所持网络空间主权观点进行介绍和评析。专家学术研究方面的主要成果《塔林手册》(Tallinn Manual)——北约卓越合作网络防御中心制定的网络战规则,其中涉及的网络空间主权观点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最后,从近年来的网络空间主权侵权事件频发的视角,论证了确立和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的紧迫性。第五章网络空间主权下的国际网络治理体系变革。网络空间治理作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在认知加深、技术驱动、力量博弈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呈现出不断演进的发展态势。约瑟夫·奈对当前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中的各种治理机制做了一个厘清,旨在说明网络空间治理多种机制并存的现状。然而,众多的治理机制目前却面临着严重的治理失灵和制度困境的难题。当下网络空间的治理模式存在两种主流观点:一是“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二是“国家为主导”多边治理模式。“多利益攸关方”与“国家主导”多边治理模式的分歧并非在于国家是否为网络空间治理中的主体,其分歧的实质核心是国家在网络治理中的角色和定位。网络空间主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网络空间技术发展的需求、对网络空间霸权的抗争、网络治理机制合法性基础都决定了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变革的路径必然是网络空间主权原则下的“共商、共建、共享”。第六章网络空间主权相关制度构建及中国贡献。长期以来,国际网络治理规则大多是由欧美等网络发达国家制定,其他国家只能被动接受,否则将被游离于国际网络制度之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正是网络发展中国家倡导的网络空间主权制度构建的重要机遇期。国际上,国际网络治理制度构建问题涉及因素众多,本文以博弈论为工具,从协作、协调、劝说、保证四种基本互动博弈模式的视角,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四个主要的层面:国际网络安全层面、国际技术合作层面、既有网络关键资源分配层面、基本共识管理层面,详细探讨了在网络空间主权原则下不同层面网络空间主权的让渡适用域以及不同治理层面国际网络制度构建的可能模式。对于国家内部而言,立足于中国实际,探讨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国内相关制度构建;同时为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在加强网络空间战略力量等方面提出建议。此外,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制度的基本框架构想。中国作为有担当的网络新兴大国,倡导“尊重网络空间主权”,推动了主权理论的发展、丰富了网络治理理论,指明了网络空间发展和治理的未来——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推动全球网络发展和治理贡献了自己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