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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我国农业产业结构也在不断的调整当中,并逐步向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迈进。然而,纵观农产品市场,农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已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却是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严重脱节,最终导致农产品价格的长期波动。农户面临农产品季节性的“卖难”,消费者遭遇农产品的“买贵”。为了能使这一局面得到减缓,我国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中就提倡到:要积极地改进当前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方式;进一步来推动新形式的生鲜农产品的供应链;要积极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超市;在食品方面要保障城乡居民的安全;要使我国农民的收入能够得到持续并且稳定的增长;要不断地扩大农村地区人们的消费;要推进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此,我国从2008年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模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间桥梁作用的推动力,是变革农产品流通方式和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山西省从2009年起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农超对接”,2011年山西省政府通过推行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农超对接”的发展。近年来不断推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模式,真正实现了农产品“菜园子”生产和“菜篮子”消费,稳定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实现了从地头到厨房的新的产销模式。由于超市是和合作社进行直接对接,这样就实现了采购方到农户的田间地头采购他们所需的农产品,中间繁琐的流通环节被省略,使得农产品的价格更加平稳,同时农产品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也变得更加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农超对接”便能够促进惠农工程的快速发展。在“农超对接”研究中,对某种具体模式的评价研究是相当重要的一个领域。本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山西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这种正在不断被推进的模式,它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不再停留于理论方面的阐述,而是将问卷调查和实地的考察结合在一起,通过对所取得的一手数据资料进行处理,对这一模式在山西省的推行和发展情况作了全面的了解和评价,运用模糊层次综合分析法进行模型分析,最终找出了山西省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模式过程中所存在的参与程度低、对接双方物流基础设施差、资金营运水平不理想以及政府和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力度缺乏等问题,并结合山西省的具体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比如:超市通过将自己的门槛降低来吸引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对接、加大对接双方在物流设备上的资金投入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加强农产品在品牌方面的建设来增加农产品增值额等。此次研究也对其他省份在发展相似模式提供了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