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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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一种古老的犯罪行为,但对于中国刑法而言,却是一个新生的罪名.该文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结合中外刑法学者关于侵占罪的研究,对侵占罪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就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了侵占罪产生的经济基础、中国刑法中增设侵占罪的现实意义及侵占罪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的争议等,并对侵占罪的本质进行了归纳.正文共分为五节.第一节论述了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主要分析了"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含义和外延、非法财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对象以及遗忘物、埋藏物的认定等问题;第二节研究了侵占罪的客观行为要件,指出侵占罪的客观要件是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是不作为,在此之外,不存在另外的非法占有行为;第三节是关于犯罪的既遂和未遂问题,在对各种学说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侵占罪的既遂应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意思表示完成为既遂的标准,而且侵占罪是结果犯,有未遂形态;第四节为侵占罪的司法认定,重点分析了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民事违约行为、不当得利行为的区分;第五节为立法完善,介绍了现行规定所造成的司法困境,并在比较外国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对中国刑法关于侵占罪的告诉方式和法定刑设置提出了完善建议.全文共四万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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