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市场活力与日俱增。与此同时,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投资意识也随之提升,超前消费、经营不当、投资失败等现象层出不穷,由此导致的个人资不抵债问题也越来越多。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只将企业法人作为适格的破产主体,未承认将个人作为破产的适格主体。但是,随着我国个人实然破产现象的逐渐增多,若仍将个人排除在法定破产主体之外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市场活力与日俱增。与此同时,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投资意识也随之提升,超前消费、经营不当、投资失败等现象层出不穷,由此导致的个人资不抵债问题也越来越多。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只将企业法人作为适格的破产主体,未承认将个人作为破产的适格主体。但是,随着我国个人实然破产现象的逐渐增多,若仍将个人排除在法定破产主体之外,使其无法通过法定的个人破产制度获得重生,就容易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所以在现阶段,我国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以解决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大量个人实然破产问题,为破产的自然人提供一个法定的破产程序,以维持社会的平稳运行。个人破产制度对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十分重要,但如若不对该项制度的进行必要的限制,就有被居心不良者利用的风险。这一论断或可以从企业破产事件得到间接印证,企业法人借“假破产”以逃费债务是我国破产制度运行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假破产”不仅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带来了包括员工安置困难等在内的系列问题,进而影响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为了防止企业法人“假破产”的现象在个人破产领域重现,我们就要做好充分的风险防范。正是基于如此考虑,论文拟对个人破产滥用的风险防范问题进行研究,以期确保个人破产这一良好的制度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现提供重要助力和必要保障。本文以个人破产滥用风险及防范的基本概念为开始,厘清个人破产滥用风险的基础概念,对其相关的表现进行阐释和界定,总结归纳个人破产滥用的自身特征。再从理论和实证方面对其进行论证,在实证方面首先借用了我国深圳经济特区的个人破产相关案例进行相关分析,充实个人破产滥用风险防范的实证基础,后又对我国深圳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进行分析,具体分析了该条例所采用的风险防范的措施。后两章则论述了本文的重点,即个人破产滥用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的探讨,对于具体措施的探讨并非是从我国的情况直接开始,而是先从域外的一些国家开始,对域外有关于个人破产风险防范的优秀经验进行梳理和分析,从中提炼出我国可以借鉴的部分。最后一章则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实状况出发,承接上文中对于个人破产的实证分析和对于域外相关优秀经验的借鉴,提出我国应对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从程序规制和机制保障两个方面入手对该制度的相关限制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借助这些措施的施行对个人破产滥用的风险进行更深层次的防范,以助于个人破产制度更好的实施。
其他文献
网约工作为互联网共享经济新业态下的新型用工方式,当前我国的相关制度还没有作出及时有效地回应。在实践当中,网约工部分权利保障还不完善。这给新时代民生法治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以民生法治为视角通过生存权和权利位阶两大基本理论,确定了以网约工劳动安全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民主参与权为主的基本权利结构并据此展开研究。劳动安全权保障方面。劳动安全权主要包括免受人身侵害、享受劳动保护和事后救济三个方面的权
虚假诉讼的出现是对司法程序的一大挑战,审判程序一经启动,不管最终结果是否符合当事人的意愿,都是对司法资源的一种浪费。在虚假诉讼案件数量急剧增长的今天,法官若无法在审判中及时对案件做出准确地判断,结案后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检察机关的监督来完成对相关案件的规制。通过对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案件的总结,可简要分析出大部分案件呈现的特点,并在总结案情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分类,以便对其进行类案监督。随着社会的
伴随着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人格物作为承载特殊情感利益与人格利益的特定物,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作为具有人格利益的特定物,人格物上蕴含了权利人的深厚情感和精神意志,具有不可替代性。侵权人对人格物的侵害,不仅会造成权利人的财产损失,还会给权利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且这种痛苦不可逆。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本质是抚慰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救济人格物损害的最佳路径。在司法实
中学生处在生理成长快速发育、心理状态尚未成熟的青春期阶段,他们面对社会环境的日益变化、生活方式的不断更迭,极易受自身认知、家庭成员、同辈群体、学校环境以及社会风气的影响陷入成长困境,继而产生一系列青少年成长性问题。其中,中学生厌学行为问题日益突出,它不仅会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会妨碍家庭和谐与校园生活,甚至威胁社会安稳,已成为当今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的自我成长,我们必须提起重视并加
保证担保方式在市场交易主体之间被广泛运用。基于公平原则,既要努力维护债权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安全,也需要确保和完善保证人顺利行使自身权利。以维持债权人和保证人双方利益均衡为目标,我国《民法典》第702条应运而生。该全新的条款赋予保证人一项全新的抗辩权,基于主债务人未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权或撤销权的前提,处于从属地位的保证人可以主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权。本文围绕《民法典》第702条展开分析,利用
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在照顾患者的过程中,因照顾强度大、时间长等因素会出现照顾倦怠,这不仅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消极影响,还会影响患者的家庭支持力度,甚至会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随着社会工作领域学者们对精神疾病患者家属的关注度逐渐增加,关于精神疾病患者家属的研究主要是运用小组工作或个案工作方法构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的社会支持,而本研究不仅重视精神疾病患者家属的社会支持,而且着手探究缓解精神疾
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享共治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基层组织承担着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决策落实的任务,是推动基层治理、改革发展稳步前进、团结动员群众的主要力量”,对于基层政策的实施和推行提出了宏观要求。因此,基层政府的工作成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基层公务员作为党和国家方针政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国际分工深化程度不断提高,中间品贸易成为各个国家之间进行货物贸易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中间品本身的特质所定,它参与全球的生产加工,直到成为最终消费品之前都需要多次出入各国边境,在不同国家之间流转,由此带来的成本逐渐被放大。同时,中间品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衡量一国或一地区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因此各国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降低贸易壁垒,削减贸易成本,打造自由化贸易环境。然而,当
在国家党务和政务工作系统中,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政治导向引领、关键决策把关、整治作风表率的作用。厅局级和县处级干部是我国公务员体系中一支非常重要的人才队伍,关系我国市县域治理成效。本文将对厅局级以下职务层次党政领导干部的晋升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327位厅局级及以下职务党政领导干部的履历分析,整合成自有数据库,分析影响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晋升的因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完善晋升制度的对策。本文对影响职务晋升速度
十九大以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向前推进,党和政府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但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能力仍然较弱,大量公共资源的输入在农村地区得不到有效承接,资金、项目效果无法充分显现,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微腐败”以“不起眼”的方式骗取、侵占政策红利,挥霍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破坏了农村政治生态。而村干部作为村级事务管理和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重要主体,在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