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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林牧渔业)作为一个产业,其结构是指农业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经营组织内部各要素间及各环节间的构成与相互作用。农业结构调整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基本因素之一,其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近代先后经历了传统农业结构、商品农业结构、可持续农业结构三个阶段。在其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科技、经济体制、对外开放三个要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快速发展,农产品在数量、质量与品种上均有较大幅度大提升。但农业发展又面临着一系列系统性的结构性的问题,其表现在:在生产结构中存在着区域结构雷同、农产品质量欠佳、农林牧渔业内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流通结构中存在着生产要素市场的建立刚刚起步,批发市场与期货市场发展滞后;在经营组织结构中存在着小农小规模经营、经营组织单一的问题;在分配结构中存在着财政投入不足、农民税负过重问题。其原因可归纳为政府职能错位、市场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性质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体制问题,传统农业结构向商品农业结构升级的问题,二元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问题,这些问题具有宏观性质。由于农户规模过小,农户缺少技术和资金,很难形成农户各自的经营特色,我国农业具有典型的完全竞争市场经济的特征,尽管农户有自主经营权,但无法对市场产生影响;若单靠市场作用自发实现农业结构的调整,则进展缓慢,成本高,加上日趋竞争激烈开放的国际环境,这就要求政府在当务之急的市场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投资基础设施等方面,统筹规划,发挥主导作用;在具体经营中,则要尊重农户的经营自主权,而后者并不是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因此,本论文从政府角度出发,提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业发展规划,加强指导和引导;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改善农业经营环境;推进农业一体化经营,培育的农业经营组织结构;改革科技推广体制,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调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六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