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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民间融资是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会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一种融资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对融资的方式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我国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之下,民间融资已经呈现出借贷需求猛增、规模连年翻番、参与面不断扩大、利率持续走高的特点。民间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资金配置手段,在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社会融资结构、补充市场资金需求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鉴于此,如何更好地促进民间融资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然而,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未能对民间融资的重要性做出前瞻性的原则规定,更未能为其存在和发展创造适宜的法律环境。在实践中,长期以来民间融资一直以“灰色金融”和“地下金融”的角色出现,处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负面的影响,如:干扰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导致利率失控、引起部分企业经营资金恶性循环、经济类犯罪率上升等。这不利于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阻碍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市场化步伐,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国内金融经济的有序发展。因此,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对民间融资活动加以法律规制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不仅有助于区分非法融资行为和合法融资行为,打破过去“一刀切”的认定惩罚标准,规范民间融资渠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间融资问题提供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也有助于构建促进民间融资发展的法律支持系统,为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就理论意义而言,民间融资在世界各国的金融领域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纵观各国法律就民间融资问题都做了不同程度的规定。而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及到民间融资的法律散见于各个法律、规章,较为粗疏,协调性、操作性差。就此,丰富和完善民间融资法律理论为实践提供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图从金融学和法律理论入手来研究我国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运用经济学的有关知识分析民间融资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其存在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意义。最后,运用有关法学理论知识探讨我国民间融资的原则和具体制度的构建。以期为完善民间融资法律体系提供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