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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的命题是伦理学思考的基本和核心论题,而文学和伦理学作为人类两种不同的精神实践方式虽然相互独立却也彼此联系,两者的联系的表现之一就是文学活动在完成审美功能的同时会生成价值判断。文本中诸如人物、主题、题材、结构、艺术手段等以及作者的写作动机、写作态度,读者阅读的审美效果等等都可能与价值判断相关。就小说而言,传统小说中关于善恶的价值判断较为明晰和简洁,文学借助审美方式达到道德熏染的效用和目的也相对明显。这种状况到了现代小说发生了变化,与传统小说相比,对恶的题材的重视甚至迷恋是现代小说创作的重要特征,暴力、血腥、伤害、死亡、痛苦、恐惧等等充斥于文本中成为重要的叙事内容。如果说传统小说虽然在题材上有着恶的因素的存在,但是恶基本上处于被善统领和支配的地位,恶的存在价值仅仅在于表现和衬托善,但在现代小说中,恶摆脱了作为善的附庸地位,具有了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审丑大行其道。与此同时,在叙事立场上,小说写作传统的鲜明伦理价值观被有意识地逐渐淡化,叙述人在面对善恶的价值判断时策略性的将自我包裹起来,采取所谓的非道德立场,这进一步将恶的书写复杂化。论文共分四章,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主要是对恶的概念的厘定并在此基础上考察善恶的辩证法。本文认为,恶是以否定性和消极性为基本特征和核心性质的价值判断,在一般意义上,恶是由于需要和欲望的不能满足的价值属性,在狭义上指的是道德的恶,它是人们对社会建构起来的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的违犯。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善形成的辩证法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恶有时会是善的实现的手段,是必要的恶;二是善恶的存在是相互依存的,恶会激发善的向往和追求;三是善恶的评价标准和尺度在时空维度上是动态和相对的。第二章是将文学活动与伦理活动联系起来,考察二者之间的复杂纠葛关系,以建立分析现代小说恶的书写问题的理论背景和前提。论文从历时和共时的双重视角梳理并阐释了文学的审美特征和道德的价值判断属性之间的既相互交融影响又彼此相对独立的关系状态。本文认为文学的情感功能追求呈现人的个体生存状态的独特性和丰富性,道德伦理则是在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中提出普遍性、规范化的要求。文学的伦理特征往往会突破理性道德规约的僵硬规定,借助审美情感的丰富体验使得伦理规范表现出对个体生存境遇的同情和反思。从文学的本质上来说,文学应当始终具有道德在场的姿态——不论它是显在的抑或是隐蔽的,它与文学的道德超越性构成富有张力的矛盾统一。第三章主要研究恶作为现代小说的书写对象的根源、表现及其特征。本文从社会背景、学术背景和文学史背景来分析恶的主题在现代小说中凸显的根源,说明现代小说对恶的主题的重视是具有必然性的。从叙事形态上看,小说的伦理叙事模式经历了从民间故事型的人物因品行而善恶报应到经典故事型的人物性格善恶交织,直到发展至现代小说阶段,不再仅仅以人性的善恶为伦理叙事的全部,而是表现为恶的多元化叙事,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等多个维度上展开,反思和批判包括人性恶、制度恶、技术理性之恶以及物之恶的种种状况。在审美特征上,现代社会的邪恶和残酷引发了人的情感的抑郁,把人推到了悲观绝望的境地,文学将关于现实世界的体验进一步虚构和夸大,借助艺术世界的想象折射出来,现代小说将艺术的表现对象推到极端化的境地,形成与日常生活的距离,在叙事态度上却趋向于客观化,采用冷漠化叙事的手段,以和恶的叙事主题在强烈的反差中引发审美震惊。第四章主要在美学层面来讨论现代小说对社会的批判意识和功能。现代小说以恶作为文学的重要表现对象,并不能代表现代作家和知识分子就沉湎于恶而无力自拔。现代小说从内容到形式都表现出与传统小说的断裂,这种反叛性成为实现对社会的否定认识和批判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以阿多诺的审美自律性理论为基础分析现代小说如何在审美自律性中实现社会的批判功能。本文认为艺术自身对美的鄙弃,导致了艺术走向了反面,而这种艺术反动的重要目的就是在否定之否定的意义上实现对现代社会之恶的抗衡。